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嘉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WA1301001-2021-003 主题分类: 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04-16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嘉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嘉府办发〔2021〕18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上海市嘉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

 

 

2021年上海市嘉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本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强化功能性导向,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用更有为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规范政务信息管理。一是政府网站引用或登载行政法规的,要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及时更新完善。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系统清理本行政机关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二是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区政府各部门报请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发文的,要同步填写《公文公开发布建议单》,明确相关公开要求,并同步报送政策解读稿件。三是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要对2010年以来本单位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的政府公文开展全面梳理和属性认定工作,整理形成涵盖本级政府和本系统政府公文的重点制度文件汇编,并在本单位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公开。

(二)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一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二是做好各类规划集中公开,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要主动公开本辖区、本系统“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推动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三是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四是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因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转移调整、流程优化等原因导致内容变化的,要及时公开调整后的准确信息,明晰权力边界。

(三)优化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一是准确适用《条例》和《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二是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对于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要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三是根据《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1〕7号),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加强收费管理,不得泛化收费情形,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获取需求。

二、进一步提高解读和回应实效

(一)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一是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对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凡是面向企业和市民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均要开展解读。二是合理选择解读形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综合选用新闻发布会、政策通气会、图示图解、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年内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多元化解读率不得低于60%。三是强化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文件起草单位要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四是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二)抓好日常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一是优化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在“上海嘉定”门户网站政策发布页面设置网民留言板功能,并在政民互动板块醒目位置开设网上咨询功能。健全完善网上问题建议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机制,政策起草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二是严格落实回复期限,通过网上领导信箱、人民建议征集信箱、网上信访等渠道收集的信访诉求,要严格按照法定期限进行回复;通过网上咨询、网站留言、“12345”网上受理平台收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答复期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三是强化“一网通办”平台数据分析应用,对于政务服务差评和“12345”咨询投诉集中的办事事项,承办部门要进行专项回应,有针对性地改进办事流程,切实破解企业市民办事的痛点堵点问题。

三、进一步推进更高水平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

(一)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贯彻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文件,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源头管理。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由区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于3月31日前向社会主动公开。后续要根据决策事项的推进情况,以目录归集的方式,对各事项的决策草案、制订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各项信息进行超链接展示。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制订的渠道,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决策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提高政府决策靶向性和质量,制订涉企政策必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二是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需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除在政府网站公示外,还要通过“一网通办”总门户、人民建议征集信箱、“随申办”移动端、政务新媒体等市民广泛使用的平台,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在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三是强化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年内邀请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不少于3次,具体议题原则上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中选取,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办好政府开放活动。一是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要继续结合区域和业务实际,围绕“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民生保障、公正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活动。政府开放活动期间,要设置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主动听取参与代表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于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吸纳,并作专项反馈。二是鼓励通过云直播、VR展示、流程演示等新颖形式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拓宽政府开放渠道,扩大活动展示面,让更多社会公众知晓了解、认同支持政府工作。三是今年8月确定为全市政府开放月,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集中在8月组织开展以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场所为主的线下系列主题开放活动,形成规模效应。

四、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动态优化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一是持续对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优化调整,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工作公开事项的再梳理、再细化,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无遗漏。二是强化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在本单位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置网页版标准目录的入口,通过超链接等方式实现公开内容的一键查阅,便利公众通过标准目录进行公开信息的直接检索和查看。

(二)强化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创新性应用。一是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要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研究和转化,围绕企业市民“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加快开发“政策服务包”“一件事导览”等集成式、主题式、场景式公开产品。二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随申办”移动端等平台联动,强化政务数据分析和落地应用,丰富“扫码看”“掌上查”、政策服务信息差异化推送等公开形式和手段,提高公开的实用性和易用性。

(三)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向村居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延伸。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在形式、内容、标准上的有效衔接,区民政局、区地区办和各街镇要强化统筹指导,指导各村(居)委会公开包括集体资产管理、财务收支、乡村振兴、为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内容的基层自治信息,全面推进本辖区内村(居)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国资委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与市级部门对接,根据相应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列出本系统范围内的适用主体清单,督促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研究制订具体实施细则,依法全面公开各类服务信息。

五、进一步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细化深化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强化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加大新冠核酸检测机构点位、新冠疫苗接种政策等信息的主动推送力度,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二是进一步完善线下信息公开渠道建设,优化医院、社区医疗点等场所线下信息查询、就医引导等服务,切实提高医疗机构信息公开便利化水平,方便老年人群体日常就医。三是聚焦老年健康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等方面重点工作,及时公开推进落实情况。继续推进生活饮用水“扫码知卫生”等特色公开产品建设。

(二)细化深化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优化细化各级各类招生考试相关信息的公开,重点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公办学校对口招生区域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强化中考改革相关政策的信息发布和配套措施的政策解读。二是进一步规范教育培训机构信息公开行为,督促各机构在显著位置公布办学许可信息、法人登记信息、收退费制度等核心信息,健全完善“白名单”管理制度。三开展中小学信息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试点,探索建设基础教育信息公开标准化平台。

(三)细化深化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一是严格落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二是围绕市场主体信息资源需求,做好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的梳理、汇总和公开,以专题形式向市场主体全面展示有关内容。完善统一知识库建设,推进线上线下信息同源,切实提高线下服务窗口的政策咨询服务能力。三是加大对联合执法、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和消费者维权统计分析数据的公开力度。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发布工作。归集做好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的展示。

(四)细化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一是重点围绕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及辐射环境质量等内容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和解读力度,及时公开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按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情况、拟审查公示、审批决定以及公开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信息,继续做好排污许可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公开,集中公开全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和“双随机”抽查信息,公开长江经济带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信息。根据《2021年上海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和《2021年上海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主动公开环境信息。三是做好中央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工作。

(五)细化深化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深化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全面实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实现全区各级预算单位全覆盖。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二是加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推进财政政策绩效目标公开试点。区级层面选择1-2个资金量较大、影响面较广、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由政策对应的牵头部门在公开财政专项资金信息时一并公开。三是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居延伸。

(六)细化深化交通管理和执法领域信息公开。一是规范公交线路调整优化流程,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市民意见,提高公众参与度,提升公交站点布局和线路设置的科学性和公众满意度。二是配合市交通委宣传推广“上海停车”APP,鼓励市民借助市级平台搜索查询公共停车场(库)点位、收费标准等便民信息。三是加大网约车的处罚信息公示力度,建立定期通报机制。

未涉及上述重点领域的区政府其他部门要结合本部门重点业务和年度重点工作,自行确定本系统年度公开重点领域,明确细化公开内容和要求,抓好重点领域公开任务落实。

六、进一步强化平台建设和渠道建设

(一)提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开主渠道建设和管理水平。一是持续深化“上海嘉定”门户网站建设,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均衡、融合发展。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功能建设,实现平台上政府网站运行情况统一监管、实时提醒。统一部署网站智能检索、智能问答功能,打造标准统一、分布运营、内容丰富的政务知识库,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强化面向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定人群的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无障碍水平。二是深入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加强属地管理、行业管理,提升以“上海嘉定”微信公众号为龙头的政务新媒体矩阵运行水平。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互动力和引导力能级建设,统筹做好信息发布的前置审核研判、后期评论收集和互动沟通,实现权威发布、引导预期、回应关切的综合效应。加大政务新媒体对政府公报、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等政府权威文本的推送和传播力度。

(二)强化政务公开专区和政务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充分将专区运营和企业市民办事需求相融合,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打造政务公开线下综合平台。专区在做好依申请接收、政府信息查阅、公报免费发放、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等常规服务保障外,还要提供重要政策现场集中解读、公众参与活动咨询报名、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问题收集等服务。区政府各部门要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对政务服务需求的响应和现场处理能力。对土地征收、旧区改造、义务入学、就诊就医、养老服务等面向特定区域和人群的公开事项,要通过公共查阅点、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方式,进行定点、定向公开。

七、严格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

(一)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负责部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重点研究政务公开的纵深发展问题,推动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公开工作落实落细。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确保政策解读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提高业务培训实效。将《条例》和《规定》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开展政务公开通识培训,用两年时间对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轮训一次。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负责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将各项公开要求融入日常业务工作。

(三)强化考核激励和工作监督。依据《条例》和《规定》进一步完善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长期落后的单位,公开通报并约谈主要领导,督促工作整改提升。继续开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评估结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分,并于下一年第一季度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完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本区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开展独立公正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改进和优化工作的重要参考。


相关稿件:

图文解读:2021年上海市嘉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附件:2021年上海市嘉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任务名称

任务内容

责任单位

时间节点

1

一、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规范行政法规权威文本使用

政府网站引用或登载行政法规的,要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及时更新完善。

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全年

2

推进行政规范性统一公开

系统清理本区、本系统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

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10月底前

3

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

报请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厅发文的,要同步填写《公文公开发布建议单》,明确相关公开要求。

区政府各部门

全年

4

规范以政府公文为重点的政务信息管理

对2010年以来本单位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的政府公文开展全面梳理和属性认定工作,整理形成涵盖本级政府和本系统政府公文的重点制度文件汇编并在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的“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公开,强化“一类事”政策文件主题分类。

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9月底前

5

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

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

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全年

6

做好各类规划集中公开,主动公开本区、本系统“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推动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

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上半年

7

一、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

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

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全年

8

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

对于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

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全年

9

加强信息处理费收费管理

根据《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研究制定我区贯彻落实的工作举措。

区府办、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

4月底前

10

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加强收费管理。

区府办、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4月底前

11

二、进一步提高解读和回应实效

扩大政策解读范围

凡是面向企业和市民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均要开展解读。

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全年

12

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

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杜绝形式化解读。

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全年

13

合理选择解读形式

综合选用多元化解读形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年内多元化解读率不得低于60%。

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全年

14

强化政策施行后解读

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

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全年

15

扩大政策解读覆盖面

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全年

16

优化网上政民互动渠道

在“上海嘉定”门户网站政策发布页面设置网民留言功能,并在政民互动板块醒目位置开设网上咨询功能。

区府办、区新闻宣传和互联网信息中心,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6月底前

17

健全完善网上问题建议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机制

政策起草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

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全年

18

二、进一步提高解读和回应实效

严格落实回复期限

通过网上领导信箱、人民建议征集信箱、网上信访等渠道收集的信访诉求,要严格按照法定期限进行回复,通过网上咨询、网站留言、“12345”网上受理平台收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答复期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

区府办、区信访办、区城运中心,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全年

19

强化“一网通办”平台数据分析应用

对于政务服务差评和“12345”咨询投诉集中的办事事项,承办部门对反应集中的问题进行专项回应。

区府办、区信访办、区城运中心,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全年

20

三、进一步推进更高水平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

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

确定并发布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后续根据决策事项的推进情况,以目录归集的方式对各项信息进行超链接展示。

区府办、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3月底前

21

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

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制订的渠道,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决策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

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全年

22

提高政府决策靶向性和质量

制订涉企政策必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

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全年

23

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

需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除在政府网站公示外,还要通过“一网通办”总门户、“人民建议征集信箱”“随申办”移动端、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在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

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全年

24

强化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

年内邀请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不少于3次,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

区府办、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11月底前

25

三、进一步推进更高水平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

 

办好政府开放活动

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活动,活动期间设置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主动听取参与代表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鼓励通过云直播、VR展示、流程演示等新颖形式开展政府开放活动。

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11月底前

26

今年8月确定为全市政府开放月,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集中组织以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场所为主的线下公众开放活动为主的系列主题开放活动,形成规模效应。

区府办、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8月份

27

四、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动态优化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持续对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优化调整,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无遗漏。

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全年

28

强化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

在本单位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置网页版标准目录的入口,并通过超链接等方式实现公开内容的一键查阅。

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9月底前

29

强化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创新性应用

围绕企业市民“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加快开发“政策服务包”“一件事导览”等集成式、主题式、场景式公开产品。

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11月底前

30

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随申办”移动端等平台联动,强化政务数据分析和落地应用,丰富“扫码看”“掌上查”、政策服务信息差异化推送等公开形式和手段。

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11月底前

31

 

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向村居和公共企事业单

位延伸

指导各村(居)委会公开包括集体资产管理、财务收支、乡村振兴、为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内容的基层自治信息,全面推进本区村(居)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区民政局、区地区办、各街镇

11月底前

32

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国资委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与市级主管部门对接和沟通,列出本系统范围内的适用主体清单,督促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研究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建管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委、区国资委、各相关单位

11月底前

33

五、进一步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细化深化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

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加大新冠核酸检测机构点位、新冠疫苗接种政策等信息的主动推送力度。

区卫生健康委

全年

34

进一步完善线下信息公开渠道建设,优化医院、社区医疗点等场所线下信息查询、就医引导等服务。

区卫生健康委

全年

35

聚焦老年健康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等方面重点工作,及时公开推进落实情况。继续推进生活饮用水“扫码知卫生”等特色公开产品建设。

区卫生健康委

全年

36

细化深化教育领域信息公开

进一步优化细化各级各类招生考试相关信息的公开。

区教育局

6月底前

37

强化中考改革相关政策的信息发布和配套措施的政策解读。

区教育局

6月底前

38

进一步规范教育培训机构信息公开行为,健全完善“白名单”管理制度。

区教育局

全年

39

开展中小学信息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试点,探索建设基础教育信息公开标准化平台。

区教育局

11月底前

40

细化深化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

严格落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

区市场监管局

全年

41

做好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的梳理、汇总和公开,以专题形式向市场主体全面展示有关内容。

区市场监管局

9月底前

42

完善统一知识库建设,推进线上线下信息同源,切实提高线下服务窗口的政策咨询服务能力。

区市场监管局

6月底前

43

加大对联合执法、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和消费者维权统计分析数据的公开力度。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发布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

全年

44

归集做好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的展示。

区市场监管局

全年

45

五、进一步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细化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

持续加大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

区生态环境局

全年

46

按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情况、拟审查公示、审批决定以及公开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信息,继续做好排污许可信息公开。

区生态环境局

全年

47

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公开,集中公开全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和“双随机”抽查信息,公开长江经济带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信息。

区生态环境局

全年

48

根据《2021年上海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和《2021年上海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主动公开环境信息。

区生态环境局

9月底前

49

做好中央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

全年

50

细化深化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

深化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全面实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

区财政局

全年

51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

区财政局

全年

52

加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财政政策绩效目标公开试点。

区财政局

全年

53

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居延伸。

区财政局、区农委、各街镇

全年

54

细化深化交通管理和执法领域信息公开

规范公交线路调整优化流程,过程中充分听取沿线居民意见,提高公众参与度。

区交通委

全年

55

配合市交通委宣传推广“上海停车”APP,鼓励市民借助市级平台搜索查询公共停车场(库)点位、收费标准等便民信息。

区交通委

6月底前

56

加大网约车的处罚信息公示力度,建立定期通报机制。

区交通委

全年

57

五、进一步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其他重点领域

结合本部门重点业务和年度重点工作,自行确定本系统年度公开重点领域,明确细化公开内容和要求。

区政府各部门

全年

58

六、进一步强化平台建设和渠道建设

持续深化 “上海嘉定”门户网站建设

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功能建设,实现平台上政府网站运行情况统一监管、实时提醒。

区新闻宣传和互联网信息中心

9月底前

59

统一部署智能检索、智能问答功能,打造标准统一、分布运营、内容丰富的政务知识库,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

区府办、区新闻宣传和互联网信息中心,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9月底前

60

强化面向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定人群的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无障碍水平。

区新闻宣传和互联网信息中心

9月底前

61

提升以“上海嘉定”微信公众号为龙头的政务新媒体矩阵运行水平

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加强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互动力和引导力能级建设,融合做好信息发布的前置审核研判、后期评论收集和互动沟通。

区府办、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区融媒体中心

全年

62

加大政务新媒体对政府公报、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等政府权威文本的推送和传播力度。

区府办、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区融媒体中心

全年

63

优化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

专区在做好依申请接收、政府信息查阅、公报免费发放、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等常规服务保障外,还要提供重要政策现场集中解读、公众参与活动咨询报名、政民互动平台搭建、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问题收集等服务。

区行政服务中心

全年

64

强化政务服务能力建设

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对服务需求的响应和现场处理能力。

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全年

65

七、严格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

 

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

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11月底前

66

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

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全年

67

七、严格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

切实提高业务培训实效

将《条例》和《规定》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内容。

区司法局牵头,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负责

11月底前

68

开展政务公开通识培训,用两年时间对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轮训一次。

区委组织部

11月底前

69

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负责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将各项公开要求融入行政机关日常业务工作。

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11月底前

70

强化考核激励和工作监督

进一步完善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长期落后的单位,公开通报并约谈主要领导。

区府办

全年

71

继续开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评估结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分,并于下一年第一季度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区府办

12月底前

72

完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独立公正评价。

区府办

12月底前

73

制订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和业务实际,制订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

4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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