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推动本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2年嘉定区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嘉府办发[2012]17号)精神,现就我区2012年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考核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对象
1、各街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2、申报2012年度“嘉定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单位(以下简称申报企业)。
二、方法步骤
1、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条线工作掌握情况,对申报企业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初审;
2、听取各街镇(委、局、公司)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人关于本地区(系统、单位)组织开展创建活动情况和工作成效的汇报,并查看街镇层面开展创建工作资料;
3、集中查看申报企业创建工作台帐和相关资料,主要是企业落实劳动合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职代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劳动争议调处等五项重点制度以及围绕企业文化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4、实地察看申报企业车间、食堂、职工文体活动场所等,了解创建活动宣传情况和安全生产、职工权益保障等落实情况;
5、根据申报企业职工名册随机确定访谈测评对象,了解职工对本单位开展创建活动的知晓度、满意度以及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
三、时间安排
考核验收时间安排在11月20日-11月21日(二天)进行,具体时间由各考核验收组和各单位联系商定。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对年度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认真回顾总结,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同时,要指导督促申报企业以迎接考核验收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创建内容,并落实具体负责人,确保考核验收工作的有序开展。
2、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切实做好申报企业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的初审工作,及时、准确地提出审查意见。
3、考核验收组要认真制定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考核验收组成员要对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确保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