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等三部门《关于认真做好本区今冬明春严寒季节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WA1312001-2012-007 主题分类: 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2-12-25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等三部门《关于认真做好本区今冬明春严寒季节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 号: 嘉府办发〔2012〕63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民政局、公安嘉定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制定的《关于认真做好本区今冬明春严寒季节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关于认真做好本区
今冬明春严寒季节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寒冬季节即将来临,根据上海市民政局沪民福发【201243号文,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细做实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精神和上海市民政局沪民福发【201246号《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严寒季节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区今冬明春严寒季节救助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成立嘉定区严寒季节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本区严寒季节各项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李政副区长担任,区民政局局长陈宾、区府办副主任邵刚任副组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夏彬、区民政局副局长刘浩、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汤明、各街镇分管领导及区公安分局朱石磊、葛永明,区民政局张贤德、黄英,区城管大队陈东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救助管理站,张贤德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部门职能
()民政部门
1、区救助管理站要设立流浪露宿人员临时避寒场所(设置明显标志),备足御寒物品,为受助人员提供服务。各街镇有条件的,也可设立社区临时避寒点,方便流浪露宿人员就近避寒。
2、迅速启动公安、民政(慈善救助服务社)、城管“三合一”联动救助行动,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上街开展巡查,重点加强对车站码头、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废旧房屋、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等流浪人员露宿区域进行巡视,加大巡察频率和覆盖面,对露宿街头的流浪人员,特别是失智老人、残疾人、精神病人、危重病人、未成年人等进行保护性救助。对经反复劝说,仍不愿接受救助的,应提供衣被、食品、饮水等必要的御寒救助物品,并告知详细的求助途径。
3、紧紧依托社区群防群助网络,充分发挥街镇救助管理咨询服务站的重要作用,开展服务站、派出所和城管中队组成的社区小“三合一”巡察,组建救助管理志愿服务人员进行搜寻活动,发动社区保安、环卫工人、24小时夜间餐厅营业员等为流浪露宿街头人员提供帮助,扩大社会发现的覆盖面。
4、充分发挥专业社工的作用,组织开展社工街面外展服务,引导流浪露宿人员接受救助,劝说站内受助人员不再重返街头。
5、救助管理站要热情接待受助人员及接听求助电话,为受助人员开展规范化、人性化服务。要24小时提供免费餐饮、洗浴、住宿等服务,发现患病受助人员及时送定点医院医治,对体弱多病者给予生活帮助和照料,为需要与家人联系的受助人员提供通讯便利等。各街镇咨询服务站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及时发现机制,发现一个,上报一个,确保流浪露宿人员安全过冬。
()公安部门
1、会同民政、城管部门开展“三合一”联动救助行动,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和发挥公安视频的覆盖优势,及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
2、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或者流浪乞讨人员直接到公安部门求助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者,直接护送至区救助管理站。对精神病人或疑似精神病人,护送至区精神卫生中心诊治,对患有其他疾病的应送区中心医院救治。
3、做好流浪未成年受助对象的身份确认工作,协助救助管理站做好其他求助人员的身份核查工作,配合民政部门做好特殊受助人员的疏散返乡工作。
()城管部门
1、会同民政、公安部门开展“三合一”联动救助行动。对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流浪乞讨人员,依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劝阻。
2、在巡查执法过程中,发现乞讨或露宿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劝其停止乞讨或露宿行为,告知其前往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者,直接护送至区救助管理站。对精神病人或疑似精神病人,护送至区精神卫生中心诊治,对患有其他疾病的应送区中心医院救治。
3、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他们遵纪守法。对流浪乞讨中有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者,应及时通知公安部门。
三、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层层明确责任,确保今冬明春严寒季节救助管理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加强协调,搞好配合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措施、上下联动、做好衔接,充分发挥各部门、街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强化制度,严格落实
严寒季节对露宿街头人员实施人道主义救助服务责任重大,要不断健全严格执行好各项制度。一要健全值班制度。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做到工作到位,责任到人,确保万无一失。二要强化责任制度。做到电话畅通,全面落实领导带班制、首接负责制、岗位责任制、跟踪检查制、责任问责制。三要加强安全制度。做到场所安全、人员安全、车辆安全、食品安全、设备(设施)安全(有效)。
()严肃对待,加强督查
对严寒季节救助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部门要严格做好督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通知责任单位整改。对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畅通信息,加强宣传
要加强宣传、保证信息畅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工作无缝衔接。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台、小区宣传栏、街头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新闻报道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救助管理工作政策法规和严寒季节救助服务途径及救助服务热线电话号码,扩大政策知晓度,营造劝导流浪露宿人员接受救助的社会氛围。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主动做好舆论引导,妥善处置舆情关注的热点问题。要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社会发动,积极引导市民发现有露宿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拨打11012319求助,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编织一张救助服务的安全网络。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
上海市嘉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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