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区属公司: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度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评估结果》印发你们。
区政府要求各镇(街道)、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区属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两级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增强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完善办理工作制度,着力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以办理工作为抓手,了解民情、集中民智,汇聚民力,努力推进我区经济和社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2012年度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
办理工作评估结果
根据年度办理工作安排,2013年1月,区政府对政府系统承办单位2012年度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估。评估的衡量标准为:(1)承办单位明确分管领导,明确负责办理工作的科室,配备专职承办员,建立健全办理工作制度,制定办理工作操作规范和流程,认真开展总结,按时上报总结材料,积极参加办理工作培训和有关办理工作会议,立卷、归档及时规范。(2)及时确认、接收和开展办理工作,按时完成办理答复并上报。(3)办理工作沟通充分有效,与会办单位、代表、委员协调配合密切,代表、委员总体评价好。(4)承办意见和提案数量多。(5)主动承担办理综合性强、难度较大意见或提案,承接区府办指定交办的无明确管理部门的书面意见或提案,突破瓶颈,破解难题,积极创造条件,解决代表、委员提出的综合性难题及老问题。(6)办理工作开展程序规范、答复格式内容清晰明了,具有针对性。
评估工作以实际工作为基础,以客观数据为依据,经综合各方面情况,最终形成评估结果。
优秀承办单位(9个):区交通局、区经委、区建交委、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局、区房管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良好承办单位(11个):区发改委、区农委、区规土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文广局、嘉定镇街道、轨交公司、区动迁指挥部、安亭镇、菊园新区、区水务局。
希望上述单位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不断取得办理工作的新成绩。 希望各承办单位向上述单位学习,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做好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改进政府工作,真正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