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索 引 号: WA0103-2021-001 主题分类: 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 发文日期: 2011-07-11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文 号: 嘉府发〔2011〕40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市政府第26号令)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本市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沪府办发〔2010〕23号)的有关规定,经嘉定区人民政府第78次区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对《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个体私营经济的若干意见》等8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从2011年7月1日起予以废止,对《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各类市场的意见》等8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从2011年7月1日予以宣布失效,对《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嘉定区贯彻〈上海市国防教育条例〉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等5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1:废止的8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doc

附件2:宣布失效的8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doc

附件3:继续有效的5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doc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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