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上海市民政局嘉定区人民政府共同建设市郊现代民政示范项目合作协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WA0312001-2021-001 主题分类: 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 发文日期: 2011-09-09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上海市民政局嘉定区人民政府共同建设市郊现代民政示范项目合作协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嘉府发〔2011〕47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现将《关于推进〈上海市民政局 嘉定区人民政府共同建设市郊现代民政示范项目合作协议〉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


 

关于推进《上海市民政局  嘉定区人民政府共同建设市郊现代民政示范项目合作协议》的实施方案

2011年5月30日,嘉定区人民政府与上海市民政局签署了《共同建设市郊现代民政示范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市区合作协议)。为更好地落实市区合作协议,加快推进现代民政事业发展,实现嘉定“社会发展市郊领先”目标,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睦邻点”建设与社区共治示范项目

目标任务:通过“睦邻点”建设,建立新型邻里关系,搭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新平台,促进社区自治。积极培育发展睦邻文化,提升“睦邻点”活动的社会化和组织化水准,巩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成果,确保2-3个街镇创建成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镇。

具体举措:总结我区“睦邻点”建设经验,各社区居委会根据规模建成5-10个“睦邻点”。不断推进睦邻文化建设,形成“向上、向和、向乐、向善、向美”的睦邻文化特质。

实施步骤:

1、2011年,召开睦邻文化建设专家研讨会总结嘉定镇街道“睦邻点”建设经验;各街镇在部分居委会试点建设“睦邻点”并总结经验。

2、2012年起,在全区各居委会全面开展“睦邻点”建设。

3、2015年,各居委会根据规模建成5-10个“睦邻点”,形成市郊领先、具有嘉定特色的社区共治机制。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牵头)、区社建办、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二、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示范项目

目标任务:健全各项村民自治制度,增强村民民主意识和自治能力,争创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区“三连冠”和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区,确保全区村民自治工作市郊领先。

具体举措: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结合实际,适时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民主理财、评议村干部等村民自治制度。丰富村(组)务公开内容和形式,规范村民民主理财活动开展,扩大评议村干部工作对象和范围;探索组务管理工作制度和建立组务工作站。提高民主选举水平,村委会换届选举90%以上采用不设候选人的“大海选”,村民组长改选100%“海选”。探索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督查制度。

实施步骤:

1、2011年,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邀请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作“《村委会组织法》解读”辅导报告。

2、2012年,依法、规范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完善、修订相关村民自治制度。

3、2013-2015年,总结经验,不断创新完善全区村民自治制度。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牵头)、区监察局、区农委、公安嘉定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妇联、区法制办等职能部门,各镇、新成路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三、郊区新型养老服务模式示范项目

目标任务:结合嘉定城乡一体化快速推进特点,探索建立郊区多模式、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使全区养老事业发展水平市郊领先。

具体举措:建设嘉定区社会福利院,重点解决失智老人养老问题。结合大型居住社区建设规划,每个街镇至少建设一家政府办养老机构,重点解决失能老人养老问题。规范发展村办养老院、托老所,收住生活自理老人,解决农村老年人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养老问题,探索建立农村集中助养新模式。完善养老机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加大护理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建设,不断满足入住老人医疗卫生需求。

实施步骤:

1、2011年,调研、制订嘉定区社会福利院可行性报告和建设方案;2012年,启动工程建设;2013年,工程竣工并投入运行。

2、2012-2015年,指导街镇建设政府办养老机构,确保每个街镇至少有一家政府办养老机构。

3、完善养老机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2012年,研究制订嘉定区村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4、加大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提高持证上岗率,至2015年末,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95%以上。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牵头)、区发改委、区建交委、区财政局、区规土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局,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四、有特殊贡献群体的优抚保障示范项目

目标任务:在全市率先将劳模、科学家、外交官、运动员、见义勇为者等对国家有特殊贡献群体纳入国家优抚保障体系。解决60周岁以上在乡老退伍军人生活困难问题,研究、制定相关定期定量经济补助补贴政策。

具体举措:

1、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上海市优抚对象定期定量抚恤补助办法和标准,对未纳入国家保障体系,因执行外交、体育文化、见义勇为等行动受伤、殉职对象和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按规定审批后,给予本人及家庭一次性抚恤补助。对上述对象因上述原因致使无固定工作或收入的,给予每月定期定量抚恤补助,因患重大疾病或家庭重大困难致使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给予临时补助和节日慰问帮困。

2、完善60周岁以上在乡老退伍军人定期定量经济补助政策,对本区60周岁以上在乡老退伍军人因患重大疾病致使生活困难的给予医疗补助。

实施步骤:

1、2011年,开展调研,形成将劳模、科学家、外交官、运动员、见义勇为者纳入国家优抚保障体系和完善本区60周岁以上在乡老退伍军人优待补助政策的调研报告。

2、2012年,制定特殊贡献群体优待抚恤及福利保障办法和在乡老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政策。

3、2013年,实施特殊贡献群体优待抚恤及福利保障政策和60周岁以上在乡老退伍军人优待补助政策。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牵头)、区综治办、区科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体育局、区总工会、区外事办,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五、平安边界联动管理示范项目

目标任务:落实市委和谐社会和平安建设总体要求,推进平安、和谐边界建设,确保上海城市安全运行,促进周边地区共同发展。

具体举措:开展“沪苏线”、“宝嘉线”、“普嘉线”、“闵嘉线”、“长嘉线”、“嘉青线”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联合执法、联合管理机制,落实边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和措施。

实施步骤:分别与太仓市、昆山市、宝山区、普陀区、闵行区、长宁区、青浦区签订共建“平安边界”协议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承办2011年“沪苏线”界线管理与平安边界建设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每5年开展一次省级和区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指导安亭镇、外冈镇、嘉定工业区、华亭镇与“沪苏线”江苏方相邻镇签订“平安边界”协议,探索联合执法、联合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牵头)、区综治办、区规土局,各镇、真新街道,嘉定工业区

六、“贴心”殡仪服务示范项目

目标任务:深化殡葬改革,关注民生需求,在市郊率先实行“贴心”殡仪服务,提升殡葬服务水平,促进殡葬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具体举措:开通24小时殡仪服务热线39903111,成立“贴心”殡仪服务站,为全区及周边地区丧户提供预约上门、殡仪策划、丧葬用品销售、墓位代理等殡仪服务,推行低价丧葬套餐服务和帮困济丧,为市民提供治丧便捷,解决困难市民“治丧难”问题。建立区域协调联动机制,规范殡仪服务市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实施步骤:

1、2011年上半年,组建嘉定区殡仪馆贴心殡仪服务站,落实人员和设施设备;制定工作方案、工作规章、服务流程和服务内容等;开通24小时殡仪服务热线,试推菜单式服务、低价套餐服务并做好推广准备工作。

2、2011年下半年-2012年上半年,建立区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运用殡葬服务进社区工作平台,宣传推广“贴心”殡仪服务,在全区各医院指定区域提供“贴心”殡仪服务简介和设置热线电话宣传标识。开发“贴心”殡仪服务受理应用平台软件。

3、2012-2015年,总结“贴心”殡仪服务经验,健全殡仪服务机制,规范殡仪服务市场,形成长效机制,提供“贴心”殡仪服务。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牵头)、区府办、区综治办、公安嘉定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工商嘉定分局、税务嘉定分局、区卫生局、区文广局、区质监局、区物价局、区城管执法局,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七、社会救助新型机制示范项目

(一)医疗救助实时结算试点工作

目标任务:全市率先在辖区一、二级医院推行医疗救助实时结算全覆盖,实现医疗救助从事后向事中前移,进一步缓解城乡低保、低收入、贫困残疾人等患病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

具体举措:制定在本区一、二级医院实行医疗救助实时结算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梳理完善现行各类医疗救助政策,实现医疗救助政策之间以及与基本医疗保障之间的有效衔接。完成医疗救助实时结算系统的软件开发、现有救助系统和医院结算系统的改造。

实施步骤:

1、2011年上半年,编制医疗救助实时结算系统建设项目计划书;下半年,出台嘉定区医疗救助实时结算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完成系统软件开发、硬件设施改造或新建。

2、2012-2013年,选择1-2个医院和1-2个街镇先行试点,总结试点经验,调整完善相关工作,并逐步在全区范围推广实施。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牵头)、区科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局,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二)推进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目标任务:在全市率先将收入核对工作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项目延伸,加快推进收入核对在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项目中的应用。

具体举措:加强与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及委托核对单位、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开展经济适用房及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项目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开展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扩展项目专题调研,为全市出台新增核对项目实施细则提供建议及决策参考。

实施步骤:

1、2011年,梳理、细化核对工作流程,培训核对人员;完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门式服务软件系统及核对系统平台,扩展服务功能,开展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2、2012-2014年,在市郊率先选择1-2个街镇试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工作引入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总结试点经验,在全区推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工作引入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3、2015年,为全市推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工作引入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做好工作。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牵头)、区房管局,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三)探索建立重大疾病救助商业保险机制

目标任务:通过探索商业保险形式,完善医疗救助体系,加大对困难对象患大重病医疗帮扶力度,增强贫困家庭的抗风险能力。

具体举措:会同商业保险公司协商贫困家庭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实施办法,研究保费来源、资金配套办法等方案。

实施步骤:

1、2011-2012年,汇总分析全区近年来贫困家庭大重病医疗救助情况,进行可行性研究。

2、2012-2015年,依托上级部门,探索嘉定区贫困家庭重大疾病救助商业保险办法、范围、内容、赔付方式及相关操作办法等。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牵头)、区财政局,相关保险公司,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八、社会团体自律与诚信建设示范项目

目标任务:通过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帮助社会团体进一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自律机制,不断提高社会团体的社会公信力,在推动区域社会、经济等各项建设事业中发挥社会团体应有的作用。

具体举措: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原则,在全区社会团体中全面推进自律和诚信建设活动。出台《嘉定区社会团体自律与诚信建设实施意见》;表彰自律和诚信建设活动中的优秀典型。结合区域实际,出台扶持优秀社会团体发展的政策文件。

实施步骤:2011年,出台《嘉定区社会团体自律与诚信建设实施意见》。2012年,在全区企业协会中开展自律和诚信建设试点。2013年,全面推进社团自律和诚信建设活动并召开经验交流会,加强典型宣传。2014年,表彰自律和诚信建设活动优秀典型。2015年,出台扶持优秀社团发展政策。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牵头)、区社建办

九、合作机制

建立贯彻落实市区合作协议组织领导机制。成立嘉定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市区合作协议领导小组,由分管民政副区长任组长,区府办副主任、区民政局局长、区民政局党委书记和相关成员单位领导任副组长。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负责牵头实施市区合作协议,区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立市区合作协议落实协商推进机制,适时召开市区合作协议联席会议,总结评估市区合作协议推进落实情况,研究部署工作,嘉定区相关副区长和市民政局有关领导出席。建立市区条线互助机制,嘉定区民政局与市民政局相关职能处室,围绕市区合作协议项目,加强沟通、保持互动,进一步推动市区合作协议项目的落实。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定期召开嘉定区推进落实市区合作协议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研究市区合作协议实施过程中各部门协同配合的重大事宜,充分发挥部门协同优势,确保市区合作协议推进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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