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A0304001-2021-003 | 主题分类: | 区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1-11-05 |
名 称: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嘉定区村庄改造长效管理的若干意见 | ||
文 号: | 嘉府发〔2011〕55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农村村庄改造是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自2006年以来,全区已有31个行政村实施了改造,显著改善了村庄的基础设施和环境面貌,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为巩固已取得的改造成果,进一步维护改造区域内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的质量,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交通委市农委关于加强本市村庄改造长效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1〕31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现结合嘉定实际,就加强本区村庄改造长效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城乡一体、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符合本区农村特点的村级公益设施和环境管理养护有效机制,发挥村庄改造持久效益,确保农民长期受益,促进农村环境持续改善。
(二)总体目标。通过建立健全村庄改造长效管理制度,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村级公益性设施和村容环境管护工作机制,达到“村容整洁、设施完好、运行正常、管理有序”的总体目标。
(三)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村民参与。在加强政府对农村地区公共服务,发挥政府组织协调、引导扶持等功能的同时,必须充分发挥村民自主管理、自觉参与的主体作用。
2、落实主体,明确责任。区分不同类型的管护对象,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各自任务、管护责任、管理要求和考核标准。
3、注重实效,严格考核。长效管理重在日常维护和持续性管理,必须加强检查、严格考核、落实奖惩,促使长效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4、保障资金,实施奖补。长效管理必须保证资金投入。区、镇落实专项资金,通过奖励、补助等形式,引导和扶持村集体开展长效管理。同时,各镇要积极探索社会化、市场化的捐资捐物出劳机制。
5、民主决策,一事一议。要将长效管理的内容和要求纳入村庄改造工程项目“一事一议”内容,在村庄改造事前阶段进行村民讨论决策,增强村民实施长效管理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管护对象、内容和要求
(一)管护对象。已完成改造建设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村庄改造项目及其区域范围内的村容环境和村级公益设施。
(二)管护内容。一是环境养护类,包括河道保洁、绿化养护、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村内保洁等。二是基础设施类,包括道路、桥梁、环卫设施、污水管道、生态处理池、公共活动场所、户外健身设施、路灯、景观设施及消防取水口等。三是户内环境类,包括农户家庭宅前屋后环境及庭院内暴露部分。
(三)管护要求。路、桥等基础设施状态良好,污水处理等设施运行正常,河道沟塘水清岸洁,绿化生长良好,垃圾及时收集清运,村容环境整洁有序,公建设施整洁且能正常使用,不得出现新的违法建筑和违章搭建,一旦发现,取消奖补。
三、长效管理的责任落实和人员队伍
(一)管理职责。管护区域内管护责任由所在地镇政府(管委会)统一负责。镇政府(管委会)是责任主体,负责本镇村庄改造长效管理的组织协调、资金落实、项目招标、实施推进、日常监管和服务等工作。村委会是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制定本村实施方案、村规民约等,落实具体项目管护、协调和监督,承担村民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责任划分。凡镇级管护对象,如河道、镇级道路、桥梁、污水管网等设施由镇政府相关行业管理机构或企业负责管护。村内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绿化等由村集体负责管护,各村应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和人员队伍,将管护责任落实到人。宅前屋后环境由农户自己负责,但村委会应承担起督促管理的责任,确保农户宅前屋后环境整洁、无违章搭建等。
(三)人员队伍。充分整合利用农村原有环境卫生保洁员、河道养护员等队伍,根据任务情况,配备足额的管护人员,加强岗位技能培训,统一工作规范和纪律,将长效管理队伍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四、长效管理的奖补范围及方法
(一)长效管理的奖补范围。完成市、区村庄改造计划并通过市、区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自然村落及农民集中居住区。到2011年底,全区共完成农村村庄改造10000多户,今后几年预计还将完成9000户左右。
(二)长效管理资金奖补的方法为“以奖代补”。区新农村办和区财政局根据各镇实施村庄改造长效管理的户数、管理面积、设施量、经济状况等,进行核查与考核,依据考核情况,下拨每年资金。
(三)补贴标准。村庄改造长效管理资金主要由区、镇统筹,自然村落每户每年500元,集中居住区每年每户250元,各镇按不同比例配套,标准参照目前村庄改造配套比例,华亭、徐行、外冈按8:2比例,马陆、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南翔、江桥、安亭按5:5比例。
(四)资金拨付。区财政安排的奖补资金每年分两次拨付。年初各镇申报长效管理户数,经区新农村办审核。年中,区新农村办会同区有关部门考核后拨付50%;年底根据长效管理工作的综合考核结果,拨付剩余资金。
(五)资金监管。各镇、村须建立村庄改造长效管理资金监督管理机制,设立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村委会及时公开财务收支和使用情况,接受村民的监督以及区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的监管。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奖补资金的行为,要按相关规定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五、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标。通过建立考核制度,督促各镇、村做好村庄改造长效管理工作,巩固改造成果、提高管理成效、确保农民长期受益。
(二)考核内容。一是考核管理成效是否达到区、镇有关要求。二是考核长效管理制度是否制定、执行,管理责任、人员队伍是否落实到位。三是考核资金投入是否落实到位、使用是否规范合理。
(三)考核方式。由区新农村办会同区财政局、审计局、建交委、监察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考核小组,采取抽查、年终考核以及群众评议等方式,组织长效管理工作的综合考核。
附件2:______镇_____村村庄改造长效管理验收评分表.doc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