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清明节期间安全保障和文明祭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WA1312001-2013-002 主题分类: 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3-03-11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清明节期间安全保障和文明祭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 号: 嘉府办发〔2013〕14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关于做好2013年清明节期间安全保障和文明祭扫工作的通知》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关于做好2013年清明节期间安全保障和文明祭扫工作的通知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纪念先辈、悼念逝者的传统节日。期间祭扫人员多、车辆拥挤、情况复杂,在服务保障、交通疏导、消防安全、新闻宣传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引导群众文明祭扫,确保清明期间祭扫安全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清明节工作机制
各街镇、各部门要从保障民生、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制定清明节工作方案,建立政府牵头,民政、公安、消防、交通、工商、城管、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做到处置及时妥当、措施得力有效,确保清明祭扫文明、安全、有序进行。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确保清明祭扫安全
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部门之间要紧密配合,增强协调能力,强化安全措施,确保清明期间群众祭扫的安全。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区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协助区政府领导开展应急事件处置工作。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文广影视局负责组织新闻报道,落实宣传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文明祭扫。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和督促经营性公墓(骨灰堂)、殡仪馆制定清明节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接待服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引导群众文明、有序祭扫;检查和督促经营性公墓(骨灰堂)、殡仪馆严格执行价格管理措施、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指导和督促经营性公墓(骨灰堂)、殡仪馆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区公安分局负责制定清明节安保方案,科学安排警力;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祭扫秩序;加强交通管理,制定合理的行车路线和车辆停放方案,确保交通畅通,必要时对有关路段实行交通管制;加大消防监督力度,及时排查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组织力量扑救,并在主要公墓配备消防车;指导相关殡葬服务单位制定安保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区交通运输管理局负责加强运力调度,合理增加前往祭扫场所和重点祭扫地区的车辆和班次,延长车辆运营时间,满足群众出行需要;督促各客运站、汽运公司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确保车辆状况良好,保障出行安全。区工商分局负责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集中清理打击非法销售冥币等封建祭祀用品的活动;组织力量对清明祭扫场所及周边地区进行检查,对无照乱设摊点及时查处取缔。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流动商贩非法销售殡葬用品和群众随意焚烧祭祀物品行为;依法整治未按规定在道路两侧占道乱设摊行为;负责清明期间祭扫场所内垃圾清理装运,维护整洁、有序的卫生环境。区卫生局负责在殡葬服务单位配备医疗人员;在主要公墓配备医疗救护车辆;救治祭扫活动中突发病人及抢救突发事件受伤人员。区建设交通委负责加强对通往殡葬服务单位主要道路的检查和维护;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在清明祭扫期间,除特殊情况外,通往殡葬服务单位周边道路一般不安排道路维修、施工,确保道路通行。各街镇负责制定本区域清明节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督促辖区内经营性公墓(骨灰堂)、公益性公墓(埋葬地)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制止和平迁本辖区内乱建坟碑;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三、积极宣传、着力引导,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尚
各街镇、各部门要积极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弘扬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丰富内涵,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对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推广海葬、树葬、草坪葬、壁葬、廊葬、室内葬、深埋葬等绿色、生态葬式;大力宣传推广网络、鲜花等现代、文明的祭扫方式;大力报道惠民殡葬新政策、新举措;大力宣传殡葬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引导群众树立移风易俗和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各街镇、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收集汇总清明节工作资讯,务必于3月30日、31日、4月4日、5日、6日下午15:00前向区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单位清明节工作措施、动态和意见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清明节工作方案、预案和清明节工作总结请分别于3月20日前和4月10日前报区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包秦立,联系电话:39980267,电子邮箱地址:jdqbzgls@sina.com。
附件:1、《上海市嘉定区2013年清明工作实施方案》
2、《上海市嘉定区2013年清明和冬至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上海市嘉定区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三月四日
 
附件1:上海市嘉定区2013年清明工作实施方案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悼念逝者、缅怀先人的传统节日,是维系民俗、亲人情感的纽带,也是群众举家踏青的高峰期。自清明节成为国家法定假日以来,群众清明集中祭扫的特点十分明显,祭扫服务接待任务繁重。为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运转高效”的清明节工作机制,推动清明群众祭扫服务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清明祭扫接待工作的“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优质服务、安全保障和宣传引导工作,努力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发挥清明节在传承传统美德、弘扬优秀文化、深化殡葬改革、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和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统一指挥、科学决策、快速高效。
三、工作内容
(一)组织领导工作
完善区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清明节祭扫接待工作,处置突发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时掌握群众祭扫活动情况,做好日常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相应成立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二)安全保障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结合实际修订和完善清明工作方案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安全检查和巡查,提早对祭扫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做好交通秩序维护和防止火灾的准备工作。完善安全保障设施,更新消防设备,检修安全设施,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排堵保畅,确保祭扫活动安全顺利地进行。   
(三)接待服务工作
领导小组有关职能部门要组织经营性殡葬服务单位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服务与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规范服务程序,尽可能增加便民服务项目和服务点,安排专人负责受理群众意见和建议,努力为祭扫群众提供便捷,做到规范服务、优质服务、文明服务、诚信服务。要严明工作纪律,严禁借机乱收费、乱涨价,让群众明白消费,有序祭扫,满意而归。
(四)宣传引导工作
各街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弘扬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丰富内涵,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对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推广海葬、树葬、草坪葬、壁葬、廊葬、室内葬、深埋葬等绿色、生态葬式;大力宣传推广网络、鲜花等现代、文明的祭扫方式;大力报道惠民殡葬新政策、新举措;大力宣传殡葬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引导群众树立移风易俗和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五)监督检查工作
清明节期间,各街镇要组织检查、督促辖区内经营性公墓(骨灰堂)、殡仪馆、公益性公墓(埋葬地)做好清明祭扫接待和应急处置工作。民政部门要对经营性公墓、殡仪馆等群众集中的祭扫场所行风建设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树立殡葬行业“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工商、城管、公安等管理部门要联合对丧葬用品市场集中进行清理整顿,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殡葬用品的商店、摊点,及时销毁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进一步净化殡葬活动的社会环境。
四、工作步骤
2013年清明祭扫活动时间为15天(3月23日至4月6日)。据预测,前来我区祭扫人数将达到194.8万人次,车辆将达到18万辆,落葬数2998穴。3月30日、31日,4月4日-6日五天达136.8万人次,11.8万车辆,其中4月4日清明节当天,将出现祭扫峰值,预计祭扫人数约57万人次,车辆约为4.4万辆,前往各公墓道路,特别是S5、G15、G1501、宝安公路、嘉松北路、嘉安路、浏翔路很有可能会出现拥堵情况。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6日前)
1、召开清明安全工作协调会。3月上旬左右,召开我区清明祭扫接待安全工作专题会,就交通疏导、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研究,并对全区殡葬行业做好今年清明祭扫接待工作进行全面布置,提出工作要求。
2、区民政局继续会同区文明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全区市民发出倡议“推行文明殡葬、创建文明城区”。倡导厚养薄葬的理念,树立文明意识、公德意识,推进绿色生态殡葬,引导和鼓励群众开展文明祭扫活动,努力营造文明祭扫的氛围。
3、各街镇、各有关部门利用新闻媒体、网站、专题宣传版面、倡议书等形式,积极倡导文明祭扫、错时祭扫、安全祭扫,营造移风易俗、文明健康的社会氛围。
(二)准备阶段(3月23日前)
1、3月中旬,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2013年清明节嘉定区经营性殡葬服务单位“真情暖人心、满意在民政”优质服务月动员会。加强对经营性殡葬服务场所督导,严格各项服务规范和办事程序,加强责任意识,要做到“五个服务”,即热情服务、规范服务、优质服务、文明服务和诚信服务。
2、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别成立相应的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清明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实地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相关方案和预案于3月20日前报区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包秦立,联系电话(传真):39980267。EmaiL:Jdqbzgls@sina.com,
(三)实施阶段(3月23日至4月6日)
1、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清明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清明祭扫接待工作,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服务,保障群众祭扫安全。
2、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收集汇总清明节工作资讯,于3月30日、31日、4月4日、5日、6日下午15:00前向区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单位清明节工作措施、动态、意见和建议。
(四)总结阶段(4月7日—4月10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分析2013年清明工作的主要做法、经验、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与建议,于4月10前报区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嘉定区清明和冬至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同时为区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李贵荣,副区长李政任组长,区民政局局长陈宾、区府办副主任邵刚、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夏彬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民政局副局长王伟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清明祭扫接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应成立本辖区、本部门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
(二)职责分工
区政府办公室:协调区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协助区政府领导开展应急事件处置工作。
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文广影视局:组织新闻报道,落实宣传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文明祭扫。
区民政局:指导和督促经营性公墓(骨灰堂)、殡仪馆制定清明节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接待服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引导群众文明、有序祭扫;检查和督促经营性公墓(骨灰堂)、殡仪馆严格执行价格管理措施、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指导和督促经营性公墓(骨灰堂)、殡仪馆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
区公安分局:制定清明节安保方案,科学安排警力;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祭扫秩序;加强交通管理,制定合理行车路线,车辆停放,确保交通畅通,必要时对有关路段实行交通管制;加大消防监督力度,及时排查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组织力量扑救,并在主要公墓配备消防车;指导相关殡葬服务单位制定安保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区工商分局: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集中清理打击非法销售冥币等封建祭祀用品的活动;组织力量对清明祭扫场所及周边地区进行检查,对无照乱设摊点及时查处取缔。
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依法查处流动商贩非法销售殡葬用品和群众随意焚烧祭祀物品行为;依法整治未按规定在道路两侧占道乱设摊行为;负责清明(冬至)期间祭扫场所内垃圾清理装运,维护整洁、有序的卫生环境.
区卫生局:在殡葬服务单位配备医疗人员;在主要公墓配备医疗救护车辆;负责祭扫活动中突发病人的救治工作及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加强运力调度,合理增加前往祭扫场所和重点祭扫地区的车辆和班次,延长车辆运营时间,满足群众出行需要;督促各客运站、汽运公司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确保车辆状况良好,保障出行安全。
区建设交通委:加强对通往殡葬服务单位主要道路的检查和维护;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在清明祭扫期间,除特殊情况外,通往殡葬服务单位周边道路一般不安排道路维修、施工,确保道路通行。
各街镇负责制定本区域清明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督促辖区内经营性公墓(骨灰堂)、公益性公墓(埋葬地)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制止和平迁本辖区内乱建坟碑;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安全。发挥区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值班制度、清明节工作资讯上报制度,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清明祭扫接待工作安全、文明、有序。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挥要靠前,处置要及时,措施要有效。要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对工作预案和措施进行再落实,对工作人员再动员,确保清明祭扫接待工作万无一失。
(三)围绕主题,突出宣传。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围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宣传主题,加强清明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文明祭扫,弘扬新风。利用清明节契机,广泛宣传,积极推动殡葬改革,树立文明新风。
 
附件2:上海市嘉定区2013年清明和冬至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及时、妥善处置清明和冬至祭扫高峰期间在本区殡葬服务单位发生的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应急反应行动,控制应急事态发展,提高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社会稳定和人身安全,根据市政府、市民政局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区殡葬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一、处置工作范围
本预案处置的突发事件是指本区各经营性公墓(骨灰堂)、殡仪馆、公益性公墓(埋葬地)发生的突发性事件、事故及严重影响社会正常秩序的重大事件、事故。
二、处置工作总原则
在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总体框架下,依托城市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坚持政府领导、社会参与、依法规范,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防救结合、资源共享、团结协作,以人为本、科学决策、快速高效的原则。
三、处置工作组织及机构
(一)区清明和冬至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处置清明和冬至祭扫期间的突发事件。
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常设在嘉定区民政局。
办公室主任:王伟(区民政局副局长)。
成员: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相对固定的联络员。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由该成员所在单位领导自然替补。
(二)各街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由街镇分管领导负责、民政、公安、消防、工商、交通、宣传等部门领导及辖区经营性公墓(骨灰堂)、殡仪馆、公益性公墓(埋葬地)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随时处置本地区发生的突发事件。
(三)加强部门与各单位的协作。为适应清明和冬至祭扫高峰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应急处置工作必须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协作关系,进一步加强沟通和联系,增加应急、应变能力,争取提供高效的紧急救援服务。
四、处置机构的工作职责
(一)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督促各街镇、各部门应急处置机构做好处置预案,并在清明和冬至祭扫高峰前15天报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备案。检查和指导经营性公墓(骨灰堂)、殡仪馆、公益性公墓(埋葬地)制定应急措施和落实各项准备工作。
2、协调区交警支队、区治安支队、区消防支队、区工商检查中队等部门,并督促各街镇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3、事件发生后,及时向上级报告和有关单位通报情况。
4、督促有关街镇和相关单位对发生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总结经验教训。
(二)各相关应急处置机构的工作职责:
1、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组织、督促辖区内经营性公墓(骨灰堂)、殡仪馆、公益性公墓(埋葬地)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及备案工作。
2、制定和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和准备工作。
3、组织指挥救援、疏导和调解行动,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援,发布处置号令。
4、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和有关单位通报情况。
5、组织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五、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一)发生事件的单位,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在自行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向相关应急处置机构报告,并保持通信畅通。
(二)相关应急处置机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事件的起因、性质、危害程度等情况,按处置方案迅速下达指令,控制事态。
(三)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应立即赶赴现场,有火情的,配合消防部门灭火;有伤亡人员的,应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抢救;有治安事件的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并协助公安部门开展调查。
(四)在公安人员未进入事件现场前,有关单位要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如因现场抢救工作需要移动物件时,应做出标记,尽量保护事件现场的客观完整。
(五)相关应急处置机构应视情况适时应及时向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发生的事件处理情况,必要时请求支援。
发生死亡事故或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指派有关成员,协调有关力量,赶赴出事地点,协助当地有关部门组织抢救和事件处理工作。
六、应急处置原则
(一)明确职责、属地管理:依靠当地政府,属地为主。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各街镇分管领导是其辖区事件处置的第一责任人。
(二)先期处置、快速化解:遇有突发事件,各单位要及时处置,力求快速化解,快速平息。
(三)依法处置、避免失误:要严格依法按章进行处置。同时,处置过程中既要坚决、果断,又要讲文明、讲策略,尽量避免失误、减少损失和影响。
(四)快报情况、慎报原因的原则: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报告单位要在第一时间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二小时内报送文字报告。对事件较紧,一时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突发事件,可按照本原则,由单位负责人先电话口头汇报再递交书面报告。
七、事件报告
(一)重大事件发生后,报告单位要向当地政府和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要以电传、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以最快速度,向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报告内容应准确明了,并随着事件的逐步明朗化和事故处理的深化,使有关方面对事故及事故处理有全过程的了解。
八、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结案
(一)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在重大事件善后事宜处理工作基本结束后,有关单位应书面报告市、区二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内容包括事故原因、善后处理、经验教训和防范及今后改进措施等。
九、应急处置工作要求
(一)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及时与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二)各单位要提高祭扫接待工作安全有序的意识,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协调公安、交通、工商、消防等相关部门,对本地区的交通疏导、治安防范、消防安全和业务接待等方面,制定、完善处置预案。
(三)各单位要落实好必要的应急设备,加强值班力量,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特别当发现事故苗子时,要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相关应急处置机构报告。
(四)保持通信畅通,确保快速反应。
(五)各成员单位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对思想麻痹,玩忽职守而造成重大损失或产生较大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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