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嘉定区宣传文化系统实施首席岗位聘任制的补充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嘉定区宣传文化系统实施首席岗位聘任制的补充意见
为进一步在本区宣传文化系统实施好首席岗位聘任制度,扩大政策的覆盖面,提升政策的影响力,现就首席岗位聘任制度实施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关于首席岗位设置
(一)根据本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需要增加首席岗位设置。拟增加的岗位专业类别为文博研究、文物保护、参考咨询、地方文献研究、展览教育、典藏研究、藏品管理。原实施意见中岗位专业类别“技术”调整为“技术(广播电视技术、视觉艺术技术、信息技术)”。
(二)根据岗位任职资格和条件,拟增加的岗位等级依次分为特别首席、首席和预备首席三个等级。
二、关于任职资格和条件
(一)事业单位正副职领导中,分管业务工作且自身是本单位专业技术业务的领衔人或主要骨干的,可参与评聘。
(二)特别首席人员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十年(含十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特别首席人员近三年应取得以下业绩和重大贡献之一,并且其专业技术方面经专家认定达到市级同类单位同类人员较高水平:
1、作品或成果荣获国家级奖项;
2、独立撰写并且公开出版专著,或在国内重要专业刊物发表专业论文,专著或论文在国内达到较为领先的学术水平;
3、市级重大项目团队成员,并且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
(三)首席人员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五年(含五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经历。除首席技术岗位外,首席人员近三年应取得以下业绩和突出贡献之一:
1、作品或成果荣获市级以上奖项;
2、独立撰写并且公开出版专著,或在省(市)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专业论文,专著或论文体现较高学术水平;
3、区级重大项目负责人,并且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
(四)预备首席人员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三年(含三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经历。除预备首席技术岗位外,其他预备首席人员近三年应取得以下业绩和贡献之一:
1、作品或成果荣获区级以上奖项;
2、独立撰写并且公开出版专著,或在省(市)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专业论文、调研报告,专著、论文或调研报告与自身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具备一定学术水平。
(五)特别优秀的,经区评审委员会同意,可适当放宽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年限。
三、关于岗位待遇
获聘特别首席、首席、预备首席人员同时获得《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员会、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试行)》和《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办公室、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科委、区财政局关于嘉定区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和急需紧缺人才资金资助和生活补贴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中政策规定给予资助和补贴的,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相应的津补贴。
四、其他事项
特别首席、首席、预备首席人员由区宣传文化系统首席岗位聘任工作评审委员会评审。展览教育、典藏研究、藏品管理、信息技术四个岗位由岗位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实施选聘。
本补充意见由嘉定区宣传文化系统首席岗位聘任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