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A1301002-2023-002 | 主题分类: | 区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3-02-14 |
名 称: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府办发〔2023〕9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区管集团公司:
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区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和《嘉定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嘉府办发[2019]7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办理工作
办理建议提案是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责和应尽义务,是政府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办理工作,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转变政府职能、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提升服务水平、更好为民办事的重要举措。要按照“讲时效、重质量、实事求是”的原则,逐件深入研究,专人负责,妥善办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协调、抓办理、抓进度、抓检查、抓办复,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二、严格遵守办理时限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办法》相关规定,及时接收、确认、办理建议提案。区“两会”期间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在5月25日前答复完毕,会办单位要在3月25日前向主办单位提交会办意见。难以按期办复的,应当提前书面说明情况,经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延长时间最多不超过3个月,并需及时告知提出人。区“两会”后提出的建议提案,原则上按照主办3个月、会办1个月的时限办理。区政府会办、主办的市建议提案,区级牵头部门要分别在3月16日、5月16日之前将答复意见提交至区政府办公室。
三、努力提高办理质量
各承办单位要提高复文质量、规范答复格式(附件1),坚持实事求是、开诚布公,提高答复意见针对性,注重反馈所提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和所提建议的吸收采纳情况,杜绝以工作情况汇报代替答复,杜绝敷衍应付草率答复,主要领导要认真审查,严把质量关,切实提升办理满意率和解决采纳率。各承办单位向代表委员答复意见时,要携带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件2)或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反馈表(附件3),请代表委员签署书面意见(是否满意等)。所有复文和征询意见表或反馈表均需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或区政协提案委。
四、切实加强重点督办
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对被列为区政府领导重点督办的20件建议提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具体研究办理,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办理实效,并定期将办理进展和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在形成答复意见后,必须经该督办件牵头区领导审阅后,方可答复提出人。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或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组织各方力量重点研究,共同推动问题解决,形成办理工作典范。区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区政协提案委,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五、强化沟通协作意识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分析建议提案内容,细化分解任务,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提出解决措施,杜绝在办理过程中“文来文往”,务求取得办理实效。各承办单位要通过登门走访、协商座谈以及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实地调研、参加工作推进会等方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全过程沟通协商,积极主动上门答复,充分听取意见建议,确保沟通走访率100%。
六、做好办理信息公开
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以及“谁主办,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于办理复文形成之日起1个月内,在本单位政务网站和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公开。要加大建议提案办理宣传力度,认真总结提炼办理工作主要经验、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全年至少向区政府办公室报送1篇工作信息(联系人:建议提案科 朱小峰,69989252)。区政府办公室将择优在区办理工作专栏、“上海嘉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录用情况将作为年度办理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