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嘉定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WA1307001-2023-001 主题分类: 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04-12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嘉定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嘉府办发〔2023〕13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嘉定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

 

嘉定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土壤三普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土壤普查办〔2022〕1号)、《关于印发<上海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专家组名单>的通知》(沪土壤普查办〔2022〕2号)等工作要求,为保障嘉定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工作科学有序开展,结合嘉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意义

本次土壤普查将为今后我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也可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土壤普查是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有效途径。

二、普查思路与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遵循土壤普查的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各级负责、各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方式,全面查清我区土壤类型和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质和利用状况等,做好工作总结,形成普查成果。为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普查对象与内容

(一)普查对象。全区耕地(包括粮田、菜地)、园地、林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

(二)普查内容。包括土壤性状普查、土壤类型普查、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土壤数据库、土壤质量状况分析、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等。以完善土壤分类系统与校核补充土壤类型为基础,以土壤理化性状普查为重点,更新和完善土壤基础数据等,开展数据整理审核、分析和成果汇总。查清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类型土壤质量状况,摸清耕地后备资源土壤质量等,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

1.土壤性状普查。通过土壤样品采集和测试,普查土壤颜色、质地、有机质、酸碱度、养分情况、容重、孔隙度、重金属等土壤物理、化学指标。

2.土壤类型普查。以土壤二普形成的分类成果为基础。通过实地踏勘、剖面观察等方式核实与补充完善土壤类型。同时,通过土壤剖面挖掘,重点普查1米土壤剖面中沙漏、砾石、黏磐、砂浆、白浆、碱磐层等障碍类型、分布层次等。

3.土壤立地条件普查。重点普查土壤野外调查采样点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气候、水文地质等情况。

4.土壤利用情况普查。结合样点采样,重点普查基础设施条件、种植制度、耕作方式、灌排设施情况、植物生长及作物产量水平等基础信息,肥料、农药、农膜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业经营者开展土壤培肥改良、农作物秸秆还田等做法和经验。

5.土壤数据库构建。配合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土壤空间和属性数据库。空间数据库包括土壤类型图、土壤质量图、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图等。属性数据库包括土壤性状、土壤利用等指标,对数据成果进行汇总管理。

6.土壤质量状况分析。利用普查取得的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剖面性状和利用情况等基础数据,分析土壤质量,评价土壤利用适宜性。

7.普查成果汇交汇总。配合开展分级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包括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开展土壤质量状况、土壤改良与利用数据成果汇总分析。

四、普查技术路线与方法

依托全国土壤普查统一工作平台、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工作底图、统一规划布设采样点位、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统一质控体系,做好样点布设与校核、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数据汇总、质量控制、成果汇总等普查工作。

(一)样点布设与校核。依据全国普查办统一布设的样点,按照技术规程进行校核。

(二)调查采样。统一组织开展外业调查与采样。根据国家统一布设的样点和调查任务,按照统一的采样标准,确定具体采样点位,调查立地条件与土壤利用信息,采集表层土壤样品、典型代表剖面样等。表层土壤样品按照“S”型或梅花形等方案混合取样,剖面样品采取整段采集或分层取样。

(三)测试化验。以国家确定的土壤三普统一样品制备和测试化验方法开展测试化验工作。其中,重金属指标的测试方法与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相衔接一致。开展标准化前处理,进行土壤样品的物理、化学等指标批量化测试。

(四)数据汇总。按照全国统一的数据库标准,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建库机制和移动互联网技术,进行数据汇总,形成集空间、属性、文档、图件、影响等信息于一体的土壤三普数据库。

(五)质量控制。按照统一的技术规程,严格遵守国家和市级抽查复核和专家评估制度,由全国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开展全程管控。

(六)成果汇总。配合市级部门,通过现代统计方法等,对土壤性状、土壤利用等数据进行分析;利用数字土壤模型等方法进行数字制图,进行成果凝练与总结。

五、普查主要成果

(一)数据成果。形成我区土壤类型、土壤理化指标数据清单,适宜于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面积数据等。

(二)数字化图件成果。形成分类普查成果图件,主要包括区内土壤类型图,土壤养分图,土壤质量分布图,土壤利用适宜性分布图等。

(三)文字成果。形成各类文字报告,主要包括土壤三普工作报告,区内土壤利用适宜性(适宜于耕地、林地利用)评价报告,区内耕地、林地质量报告等专项报告。

(四)数据库成果。配合形成集土壤普查数据、文字等土壤三普数据库,主要包括土壤性状数据库、土壤利用等专题数据库。

六、普查进度安排

2023年12月底前:开展多层级技术实训指导,按照国家下达的采样要求和点位布设,分时段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

2024至2025年:根据市土壤普查办统一部署,开展土壤基础数据、土壤剖面调查数据和标本、土壤利用数据的审核、汇总与分析。配合开展分级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包括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全面总结普查工作。

七、普查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各级负责、各方参与”的方式组织实施。嘉定区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土壤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成立“上海市嘉定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简称“区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统筹推进本区土壤普查工作。区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土壤普查办”,挂靠区农业农村委,由区农业农村委代章行使职能),负责组织落实土壤普查工作。区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

(二)技术保障。区土壤普查办依托市级专家技术组加强本区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等技术保障工作。土壤普查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接普查相关工作。

(三)经费保障。嘉定区负责本区域的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区级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数据分析、成果汇总等,土壤普查经费由区级财政承担,要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

(四)宣传引导。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自媒体渠道,大力宣传土壤普查对耕地保护和建设,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撑“藏粮于地”战略实施,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促进乡村振兴,提高全社会对土壤三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五)安全保障。严格执行各级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并落实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确保普查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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