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嘉定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WA1301001-2014-001 主题分类: 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4-09-25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嘉定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嘉府办发〔2014〕33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2014年嘉定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5日
 
 
2014年嘉定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4年,嘉定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全面落实《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实现嘉定科学发展服务。
一、全面落实《条例》、《规定》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标准,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继续清理《条例》施行前形成但尚未移交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分时段、有步骤地做好目前仍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做好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二、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各审批职能部门做到《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编制工作全覆盖,公开审批目录、条件、程序、过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信息公开,根据审改进程,及时公布涉及我区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信息。
三、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和审计公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政府预算和决算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除涉密内容外,部门预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公开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中标成交结果,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公开财政教育经费投入使用情况、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信息。进一步推进街镇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做好中央、市级、区级专项补助资金的联动公开。进一步加大审计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审计结果公告和整改情况公开工作。
四、推进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政策标准和实施结果的公开,切实保障被征收对象知情权。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布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名称、房源、价格、选房等相关信息。受理过程中,及时向社会公开申请审核情况、供应分配、轮候对象等情况,确保申请审核、供应分配全过程公开透明。
五、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预警信息公开,切实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推进一般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加大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曝光力度。
六、推进教育民生信息公开。扩大基础教育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做好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招生、随迁子女入学等招生信息公开。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做好各类特长生、加分对象和推荐生资格的公示工作。及时公布幼儿园招生实施意见和幼儿园等级信息、收费标准及民办幼儿园办学审批流程。
七、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深化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每月通过嘉定民政网发布全区城镇低保、农村低保、重残无业、医疗救助、扶志助学5个项目的资金发放情况,并及时更新救助标准、申请审批流程等相关政策文件。
八、推进就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等,做好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工作。
九、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继续做好食品药品专项检查、重大整治工作信息、抽检结果信息以及仲裁和诉讼信息公开,及时更新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公开食品流通、食品餐饮、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汇总信息,进一步推进实施食品药品“黑名单”制度,加大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和产品的公示力度。
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信息的网上公开。重点加大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批准情况以及项目地点、项目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全面公开项目招标投标、物资设备采购、资金使用、设计变更、进展情况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空气污染物浓度监测信息及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数据,主动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制度规范及资质单位等信息。根据建设项目审批情况,及时更新建设项目环评与验收的受理信息、拟审批、审批决定公告。做好污染减排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以及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
十二、扩大政府信息资源开放利用。进一步加大信用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用信息公开机制,规范各领域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使用。制定推进全区政府信息资源开放利用的实施意见,在区政府各部门启动政府信息资源梳理和注册备案,推进地理位置、资格资质、综合统计以及行政管理和服务数据向社会开放,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充分利用和深度开发政府信息资源。
十三、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畅通受理渠道,加强解疑释惑,提高答复效率,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加强跟踪调研,提出应对措施,不断提高受理水平。
十四、进一步促进公开方式多样化。统筹全区信息资源,综合运用网络、政务微博、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以及传统媒体等渠道发布信息,扩大政府信息受众面,进一步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积极推动政务微信建设,立足区域实际,加强文化、政务、服务等公共信息推送。
十五、完善保障措施。做好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对接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备案、评估、报送等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工作流程的规范化、科学化。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明确岗位职责,并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重要会议、掌握相关信息提供便利。

政策留言板

政策留言板只接受对本页(该条)政策的咨询和评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