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关于做好2015年清明节期间安全保障和文明祭扫工作的通知》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
关于做好2015年清明节期间安全保障和文明祭扫工作的通知
清明节承载着祭祖追思、缅怀先人的传统文化,也是群众进行集中祭奠活动的高峰期。为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接待、安全保障、文明祭扫、殡葬改革等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清明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环保、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完善清明节工作机制
各部门、各街镇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有序。
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安排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的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加强民政与公安、消防、城管、交通、卫生、工商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全面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
二、强化预案、落实责任,守住清明节安全底线
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制,制定完善清明祭扫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理好各种突发性事件。建立完善清明祭扫应急救助制度,根据需要在重点祭扫服务场所设立应急救助临时服务点,及时为陷入临时性困境的祭扫群众提供临时性、应急性救助服务。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综合运用自查、督查和第三方排查等方式,对区内所有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开展祭扫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对安全隐患大排查中组织不力的、整改不到位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重点防范拥堵踩踏和火灾事故,强化承载力管理,提前确定群众祭扫的交通疏导方案和殡葬服务单位最大承载力人数,实时公布交通拥堵状况,有效引导群众错峰祭扫,防止出现祭扫群众拥堵滞留情况。特别要加强殡仪馆、公墓等祭扫群众密集区域的安全防控,做好巡逻值守和人流疏散工作,必要时采取分流或限流措施,严防拥堵踩踏事故发生。加强对祭扫服务场所的火源管控,防止因祭扫引发火灾事故,各殡葬服务单位瞬时承载力超过八成应该及时预警,启动应急预案。
三、加强管理、优化服务,逐步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强化服务保障意识,不断推进行风建设,努力提供优质便民服务,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殡葬服务的认同感。大力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活动,坚持服务为先,在清明节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要重点保障清明节祭扫服务,在服务场所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强化祭扫服务保障力量,适时延长祭扫服务时间,积极为群众祭扫创造便利条件,时刻体现出优质、文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水平。各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认真查摆自身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四、绿色环保、移风易俗,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
清明节期间,要通过公益短片、宣传版面、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广泛宣传动员党员干部带头践行文明低碳祭扫的先进行为,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理念。
有关部门要对清明祭扫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良好社会环境。
五、加强值守、畅通信息,保证相关情况及时沟通
各镇、有关部门、殡葬单位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收集汇总清明节工作资讯,请于3月28日、29日,4月4日、5日、6日下午15:00前向区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单位清明节工作措施、动态和意见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清明节工作方案、预案和清明节工作总结请分别于3月20日前和4月10日前报区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包秦立,联系电话:39980267,电子邮箱地址:jdqbzgls@sina.com。
附件:1.《上海市嘉定区2015年清明工作实施方案》
2.《上海市嘉定区2015年清明和冬至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上海市嘉定区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12日
附件1
上海市嘉定区2015年清明工作实施方案
为应对2015年清明节祭扫高峰,做好我区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和安全保障工作,倡导殡葬改革新风尚,强化殡葬行风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民政牵头、部门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清明节工作格局,确保清明节工作“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和第四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上海市民政局清明(冬至)祭扫安全防范应对方案》精神,安排部署今年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落实今年殡葬工作重点和任务要求。
二、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和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统一指挥、科学决策、快速高效。
三、工作内容
(一)组织领导
完善区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清明节祭扫接待工作,处置突发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时掌握群众祭扫活动情况,做好日常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相应成立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二)安全保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结合实际修订和完善清明工作方案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殡葬服务单位要加强承载力的管理。加强安全检查和巡查,提早对祭扫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做好交通秩序维护和防止火灾的准备工作。完善安全保障设施,更新消防设备,检修安全设施,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排堵保畅,殡葬服务单位瞬时承载力超过八成及时预警,确保祭扫活动安全顺利地进行。
(三)接待服务
各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认真查摆自身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做到规范服务、优质服务、文明服务、诚信服务。要严明工作纪律,严禁借机乱收费、乱涨价,让群众明白消费,不断增强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四)宣传引导
各街镇、殡葬服务单位要弘扬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丰富内涵,宣传文明祭扫新风尚、新动向,报道惠民殡葬新政策、新举措,共同营造清明节良好舆论氛围。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对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推广生态、文明、环保、节俭的葬式和祭扫方式;推广海葬、各种各样节地化葬式、壁葬、花葬、树葬,推行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大力宣传殡葬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引导群众树立移风易俗和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营造支持殡葬改革,崇尚文明低碳祭扫新风的良好氛围。
(五)监督检查
清明节期间,各街镇要组织检查、督促辖区内殡葬服务单位做好清明祭扫接待和应急处置工作。民政部门要对公墓、殡仪馆等群众集中祭扫场所的行风建设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树立殡葬行业“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工商、城管等管理部门要联合对丧葬用品市场集中进行清理整顿,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殡葬用品的商店、摊点,及时销毁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进一步净化殡葬活动的社会环境。
四、工作步骤
2015年清明祭扫活动时间为10天(3月28日至4月6日)。据预测,前来我区祭扫人数将达到172.43万人次,车辆将达到17.92万辆,落葬数3163穴。3月28日、29日,4月4日、5日、6日五天达145.2万人次,15.12万车辆,其中4月5日清明节当天,将出现祭扫峰值,预计祭扫人数约62.2万人次,车辆约为5.99万辆,前往各公墓道路,特别是S5、G15、G1501、宝安公路、嘉松北路、嘉安路、浏翔路很有可能会出现拥堵情况。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8日前)
1.召开清明工作会议。3月中旬左右,召开我区清明祭工作专题会,就交通疏导、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研究,并对全区殡葬行业做好今年清明祭扫接待工作进行全面布置,提出工作要求。
2.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相关宣传。倡导厚养薄葬的理念,树立文明意识、公德意识,推进绿色生态殡葬,引导和鼓励群众开展文明祭扫活动,努力营造文明祭扫的氛围。
3.各街镇、各有关部门利用新闻媒体、网站、专题宣传版面、倡议书等形式,积极倡导文明祭扫、错时祭扫、安全祭扫,营造移风易俗、文明健康的社会氛围。
(二)准备阶段(3月18日-3月27日)
1.3月中旬,由各地方政府牵头,以做好属地殡葬服务单位的安全祭扫接待工作为目标,整合地方资源,分工合作,明确责任。
2.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别成立相应的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清明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实地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相关方案和预案于3月20日前报区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包秦立,联系电话(传真):39980267,Email:Jdqbzgls@sina.com。
(三)实施阶段(3月28日至4月6日)
1.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清明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清明祭扫接待工作,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服务,保障群众祭扫安全。
2.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收集汇总清明节工作资讯,于3月28日、29日,4月4日、5日、6日下午15:00前向区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单位清明节工作措施、动态、意见和建议。
(四)总结阶段(4月7日—4月10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分析2015年清明工作的主要做法、经验、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与建议,于4月10前报区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嘉定区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同时为区清明和冬至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由副区长周文杰,副区长、公安嘉定分局局长邢培毅任组长,区民政局局长赵志坚、区府办副主任邵刚、公安嘉定分局副局长侍金波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民政局副局长王伟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清明祭扫接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应成立本辖区、本部门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
(二)职责分工
区府办:协调区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协助区政府领导开展应急事件处置工作。
区文明办、区文广局:组织新闻报道,落实宣传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文明祭扫。
区民政局:指导和督促各殡葬服务单位制定清明节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接待服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引导群众文明、有序祭扫;检查和督促各殡葬服务单位严格执行价格管理措施、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指导和督促各殡葬服务单位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
公安嘉定分局:制定清明节安保方案,科学安排警力;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祭扫秩序;加强交通管理,制定合理行车路线,指挥车辆有序停放,确保交通畅通,必要时对有关路段实行交通管制;加大消防监督力度,及时排查火灾隐患,在主要公墓配备消防车;指导相关殡葬服务单位制定安保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工商嘉定分局: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集中清理打击非法销售冥币等封建祭祀用品的活动;组织力量对清明祭扫场所及周边地区进行检查,对无照乱设摊点及时查处取缔。
区城管执法局:依法查处流动商贩非法销售殡葬用品和群众随意焚烧祭祀物品行为;依法整治未按规定在道路两侧占道乱设摊行为;负责清明(冬至)期间祭扫场所内垃圾清理装运,维护整洁、有序的卫生环境。
区卫计委:在殡葬服务单位配备医疗人员;在主要公墓配备医疗救护车辆;负责祭扫活动中突发病人的救治工作及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区建管委(区交通委):加强运力调度,合理增加前往祭扫场所和重点祭扫地区的车辆和班次,延长车辆运营时间,满足群众出行需要;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加强对通往殡葬服务单位主要道路的检查和维护。根据实际情况,在清明祭扫期间,除特殊情况外,通往殡葬服务单位周边道路一般不安排道路维修、施工,确保道路通行。
区交发集团:协调联系轨道运营公司,做好清明高峰时段的短驳工作。
各街镇负责制定本区域清明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督促辖区内各殡葬服务单位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制止和平迁辖区内的乱建坟碑;负责组织清明节期间辖区内的宣传工作;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守住安全底线。发挥区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突出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工作方案,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制度、清明节工作资讯上报制度、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清明祭扫接待工作安全、文明、有序。
(二)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到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挥要靠前,处置要及时,措施要有效。要开展安全检查,对工作预案和措施进行再落实,对工作人员再动员,确保清明祭扫接待工作万无一失。
(三)大力宣传,弘扬社会新风。各街镇、殡葬服务单位要围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宣传主题,加强清明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文明祭扫,移风易俗。利用清明节契机,广泛宣传,积极推动殡葬改革,树立文明新风。
(四)沟通及时,完善总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及时掌握现场动向和不和谐因素,并及时沟通处置;各殡葬服务单位在接待高峰期间,及时上报当日人流、车流等信息,接待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总结。
附件2
上海市嘉定区2015年清明和冬至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及时、妥善处置清明和冬至祭扫高峰期间在本区殡葬服务单位发生的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应急反应行动,控制应急事态发展,提高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市民人身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市政府、市民政局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区殡葬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一、处置工作范围
本预案处置的突发事件是指在清明和冬至期间本区各殡葬服务单位发生的突发性事件、事故及严重影响社会正常秩序的重大事件、事故。
二、处置工作总原则
在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总体框架下,依托城市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坚持政府领导、统一指挥、社会参与;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协同应对;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规范、科学决策;坚持资源共享、防处结合、快速高效。
三、处置工作组织及机构
(一)区清明和冬至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处置清明和冬至祭扫期间的突发事件。
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常设在区民政局。
办公室主任:王伟(区民政局副局长)。
成员: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相对固定的联络员。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由该成员所在单位领导自然替补。
(二)各街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由街镇分管领导负责,民政、公安、消防、工商、交通、宣传等部门领导及辖区内各殡葬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随时处置本地区发生的突发事件。
(三)加强部门与各单位的协作。为适应清明和冬至祭扫高峰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应急处置工作必须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协作关系,进一步加强沟通和联系,增加应急、应变能力,争取提供高效的紧急救援服务。
四、处置机构的工作职责
(一)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区清明和冬至祭扫应急处置方案;督促各街镇、各部门应急处置机构做好处置预案;检查和指导各殡葬服务单位制定应急措施和安全措施落实工作。
2.协调区交警支队、区治安支队、区消防支队、区工商检查支队等部门,并督促各街镇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3. 事件或事故一旦发生,及时向上级报告及向有关单位通报情况,配合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开展事件处置、调查、善后工作。
4.督促有关街镇和相关单位对发生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总结经验教训。
(二)各相关应急处置机构的工作职责
1.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组织、督促辖区内各殡葬服务单位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及备案工作。
2.制定和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和准备工作。
3.组织指挥救援、疏导和调解行动,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援,发布处置号令。
4.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和有关单位通报情况。
5.组织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五、应急处置原则
(一)明确职责、属地管理:依靠当地政府,属地为主。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各街镇分管领导是其辖区事件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区清明和冬至祭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有责任配合当地政府,协同开展处置工作。
(二)先期处置、快速化解:遇有突发事件,各单位要及时处置,力求快速化解,快速平息,严控事态发展。
(三)以人为本、依法处置:要将救助伤员、保障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处置过程严格依法按章,既要坚决、果断,又要讲文明、讲策略,尽量避免失误、减少损失和影响。
(四)快报情况、慎报原因的原则: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报告单位要在第一时间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二小时内报送文字报告。对事件较紧,一时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突发事件,可按照本原则,由单位负责人先电话口头汇报再递交书面报告。
六、应急处置程序
(一)发生事件的单位,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在及时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向区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报告,并保持通信畅通。
(二)区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事件(事故)的起因、性质、危害程度等情况,按处置方案迅速下达指令。必要时赶赴现场指挥,严控事态发展。发生人员死亡、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立即报告区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
(三)相关应急处置机构应视情况适时应及时向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发生的事件处理情况,必要时请求支援。
发生死亡事件或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指派有关成员,协调有关力量,赶赴出事地点,协助当地有关部门组织抢救和事件处理工作。
(四)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应立即赶赴现场,有火情的,配合消防部门灭火;有伤亡人员的,应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抢救;有治安事件的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并协助公安部门开展调查,在公安人员未进入事件现场前,有关单位要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如因现场抢救工作需要移动物件时,应做出标记,尽量保护事件现场的客观完整。
(五)相关应急处置机构应及时向区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处置情况;重大事件善后处理工作基本结束后,有关单位应书面报告市、区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内容包括事件原因、善后处理、经验教训和今后加强安全防范的相关措施等。
七、预警及处置措施
遇有下列突发情况,各殡葬服务单位应及时处置,同时报告区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置。
(一)出现严重拥堵
1.道路交通严重拥堵
(1)协调交通部门及时播报交通拥堵预警信息;
(2)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公安、交通部门采取临时增设机动车道、绕行、单行、禁行等分流、限流措施,并请求交警部门增派警力,现场指挥疏导。
2.车辆停放场所严重拥堵
(1)协调交警部门采取临时管制措施;
(2)临时征用停车场地;
(3)临时占用道路停车。
3.祭扫现场人员严重拥堵
(1)通过广播或视屏播报拥堵信息;
(2)加派安保力量维护现场秩序;
(3)迅速向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4)实行承载力管理。当人流达到极限承载力的80%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在重要地段(如公墓出入口等)及特定场所(如室内葬楼内等),立即发出警示信息,采取限流、分流措施,严控人员总量,加快人员疏散,维持现场秩序。
(二)出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警
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2.请求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救;
3.紧急疏散祭扫群众;
4.逐级向市、区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5.最大限度保护骨灰等贵重物品,减少损失。
(三)发生拥挤、踩踏等突发事件
1.迅速增派安保力量,立即引导疏散祭扫市民,严格限制再行进入,遏制事态发展;
2.安排救护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3.迅速向区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4.协调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
5.民政部门配合做好善后事宜。
(四)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
1.发现可疑不明物品时,迅速报告区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公安部门派专业人员迅速进入现场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请求医疗救护人员抢救伤员,请求公安部门迅速到现场处置;
3.现场工作人员迅速疏散群众到达安全位置;
4.引发火情的,请求消防车辆到场扑灭明火;
5.保护现场,交由公安部门处置。
(五)在重点祭扫地区出现上访人员聚集时
1.立即向区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协调公安部门及时组织警力维持现场秩序;
3.协调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尽快将上访人员带离现场;
4.服务单位做好现场解释工作,劝散围观人群。
八、事件报告
(一)重大事件发生后,报告单位要向当地政府和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要以电传、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以最快速度,向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报告内容应准确明了,并随着事件的逐步明朗化和事件处理的深化,使有关方面对事件及事件处理有全过程的了解。
九、事件(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结案
(一)事件调查处理应当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件性质和责任,总结事件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件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在重大事件善后事宜处理工作基本结束后,有关单位应书面报告市、区二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内容包括事件原因、善后处理、经验教训和防范及今后改进措施等。
十、应急处置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区清明和冬至工作领导小组要把文明祭扫、保障安全宣传工作作为季节性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在大力依靠公共新闻媒体开展广泛宣传的基础上,主动组织街镇各社区,广泛运用橱窗、标语、广播等多种形式,加强文明祭扫、安全祭扫的宣传,积极开展慎终追远、热爱生命等纪念活动,引导市民避峰错时祭扫。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级急处置领导小组要提高沟通协调能力,会同公安、消防、交通、工商等相关部门,加强本地区的交通疏导、治安防范、消防安全和业务接待等方面的协作,实现联防联控,快速反应。
(三)及时有效处置。各殡葬服务单位要配齐必要的应急设备,加强值班值守。特别在发现事件苗头时,要及时采取措施迅速化解。一旦发生,要依法果断处置,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区应急处置机构报告。
(四)完善防范措施。各殡葬服务单位要按照市局《清明(冬至)祭扫高峰期间承载力管理办法》文件的要求,实行承载力管理。要推广应用远程监控、视频监控、提高科技防范水平。
(五)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认真落实监督、指导责任,实时掌握辖区内祭扫安全动态,及时与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各殡葬服务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妥善处置突发情况。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或因思想麻痹、玩忽职守而造成安全事件或较大社会负面影响事件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