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A1301012-2024-002 | 主题分类: | 区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4-03-28 |
名 称: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府办发〔2024〕7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嘉定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的规定,区政府办公室编制了《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的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需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根据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列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事项的,由承办单位按照《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程序办理。
三、区政府办公室将对列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指导监督,单独或者会同相关部门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四、各镇政府、各部门要按照《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自向社会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送区政府办公室备案。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 单位 | 决策完成时间 |
1 | 编制《嘉定区进一步推进新型基础设 施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6年)》 | 区发改委 | 一季度 |
2 | 编制《关于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 管护机制的指导意见》 | 区农业农村委 | 一季度 |
3 | 编制《嘉定区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 区建管委 | 二季度 |
4 | 编制《关于建立重点产业区镇 协同机制的工作方案》 | 区经委 | 二季度 |
5 | 编制《嘉定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 计划(2024-2026年)》 | 区教育局 | 二季度 |
6 | 编制《2024年嘉定区深化“一网通办” 改革工作方案》 | 区府办、区行政服务中心 | 二季度 |
7 | 编制《嘉定区健全政府采购 全链条管理的实施方案》 | 区财政局 | 三季度 |
8 | 编制《嘉定区关于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 区科委 | 三季度 |
9 | 编制《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嘉定建设打造人与 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 | 区生态环境局 | 三季度 |
10 | 编制《嘉定区关于构建更高水平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 区体育局 | 三季度 |
11 | 制定《嘉定区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示范区创新发展规划(2024-2026)》 | 区文旅局 | 三季度 |
12 | 编制《嘉定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扶持意见》 | 区商务委 | 四季度 |
13 | 编制《嘉定区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 | 区应急局 | 四季度 |
注:该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如有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及时纳入目录,调整后的目录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