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嘉定区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的通知
索 引 号: WA1304005-2024-002 主题分类: 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4-05-17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嘉定区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的通知
文 号: 嘉府办发〔2024〕14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相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规划资源局拟定的《嘉定区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

 

嘉定区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

为贯彻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落实“上海2035”总规实施,服务新型工业化建设,助力低效用地盘活和减量,助力打造蓝绿乡村底版,促进空间布局优化和产业用地绩效提升,定于2024年起至2026年底,在本区开展新一轮存量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2024-2026)(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以高质量用地为导向,自2024年起至2029年底,对产业类存量违法用地开展综合整治,力争到2029年底实现产业类违法用地清零,并持续夯实“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长效监管机制。2024年至2026年全区完成5800亩存量违法用地整治。

二、整治内容

“三年行动”整治内容为“三调”存量违法用地大清查数据库中的产业类违法用地,包括工业仓储商服用途。属于以下情形的,应作为“三年行动”重点整治内容:

(一)“两评估、一清单、一盘活”中产业用地综合绩效评估为C类(整改观察)、D类(整治退出)的违法用地;

(二)不符合总体规划的违法用地,其中属于开发边界外和战略预留范围的违法用地优先整治;

(三)“二调”后“三调”前发生的违法用地;

(四)位于重点开发区域的违法用地,包括大虹桥南北转型区域和嘉定新城、生态廊道、土地整备引导区等范围内的违法用地。

三、整治方式

存量违法用地原则上按照“应拆尽拆”落实拆除整治,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交还土地所有权人或属地政府;以规划为基础,绩效符合要求的,经区政府综合研判、集体决策后,可通过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提供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证明文件等在内的方式予以保留。

四、整治要求

(一)按年度分解任务目标,逐地块确定整治计划

各街镇(管委会)根据历史存量违法用地的实际情况,结合相关工作计划,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按照本辖区任务目标,确定“三年行动”整治地块,并逐地块排定整治年份,明确整治方式。原则上,“三年行动”第一年应完成1900亩整治任务量;第二年应完成2200亩整治任务量;第三年完成剩余1700亩整治任务量。

重点整治地块中第一年原则上应完成30%;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别完成35%。

(二)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推动存量违法用地整治

各街镇(管委会)和相关部门要结合低效产业用地处置、乡村振兴、城市更新、违法建筑治理、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点位整治等工作,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有力有效推进整治;对各类督察督办、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涉及违法用地点位要及时纳入年度整治计划进行重点整治;要组织规划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绿化市容、水务、住房、城乡建设、税务、应急、消防等条线的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协同推进问题整改;要发挥公安、纪检监察、检察、法院等部门的作用,通过“行刑衔接”“行纪贯通”“政检协同”等机制,推进重难点地块处置。

对当事人不配合、态度恶劣等整治难度较大的违法用地,应从严执法查处,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交还政府或通过司法途径强制执行。

(三)严格整治验收标准

各街镇(管委会)要按照整治标准严格落实整治,坚决防止整治不到位的情况,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对拆除还地的违法用地,原则上要拆除覆土,恢复原地类,其中规划为建设用地且不具备农用地恢复条件的,应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场地平整;规划为耕地的,应按照土地地类认定标准恢复为耕地,纳入年度变更调查予以确认。

对完成整治的违法用地,要及时开展区级检查验收。街镇(管委会)要健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按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衔接好后续利用,落实管理责任,坚决杜绝“反弹”“回潮”现象。

五、行动步骤

根据三年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每年度按步骤有序推进。

(一)方案制定阶段(3月底前)

各街镇(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三年行动”的年度实施方案(2024年度实施方案为4月底前),并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落实整治工作。各街镇(管委会)抓紧梳理分析,逐地块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整治时间及整治方案。

(二)整治推进阶段(11月中旬前)

各街镇(管委会)要聚焦任务目标,依法依规、综合施策推进整治工作,并做好建档立卷、总结报告等工作。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底前)

区规划资源局于每年6月底前开展中期考核(2024年中期考核为8月底前),11月底前开展年度考核。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压实工作责任

各街镇(管委会)要压紧压实整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稳扛牢耕地保护的政治责任。各部门要继续发挥违法用地综合整治协调机制功能,严格落实条线部门共同责任,发挥条线监管作用,合力推进整治,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到位。

(二)强化考核督办,确保进度目标

区规划资源局要组织专项督办,牵头开展过程考核和年终考核。过程考核紧盯整治进度,年终考核结果纳入街镇绩效考核。

区规划资源局要采用通报、移送等工作机制,督促各街镇落实共同责任。

(三)加强实施保障,有序推进整治

存量违法用地发生时间早、情形复杂,整治工作应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在整治过程中,各街镇(管委会)应安排好财力物力,同时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进行系统分析、科学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实施预案,审慎稳妥推进整治工作。

 

附件:嘉定区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2024-2026)任务量统计表

制表日期:2024.4.16                                                                        单位:亩

序号

街镇

总面积1.06万亩分布情况

2024-2026

年任务量

纳入24-26年重点整治

分年度任务量

件数

面积

2024年约1900亩

2025年约2200亩

2026年约1700亩

1

马陆镇

315

799.77

440

338.98

144.14

166.94

129.01

2

安亭镇

560

3506.59

1900

719.58

622.44

720.86

557.08

3

南翔镇

146

859.29

470

177.88

153.97

178.32

137.80

4

江桥镇

319

1746.38

950

571.29

311.22

360.43

278.54

5

徐行镇

190

504.13

280

190.14

91.73

106.23

82.10

6

外冈镇

230

981.95

540

397.47

176.90

204.88

158.33

7

华亭镇

231

884.53

490

272.90

160.52

185.91

143.67

8

嘉定镇街道

1

0.19

0.19

0

0.19

0

0

9

新成路街道

15

21.15

15.93

15.93

3.93

4.55

7.45

10

真新街道

13

35.47

20

0

6.55

7.59

5.86

11

嘉定工业区

198

816.62

450

430.61

147.42

170.73

131.94

12

菊园新区

63

458.63

250

125.97

81.90

94.85

73.30

总计

2281

10614.70

5806.12

3240.76

1900.91

2201.29

1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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