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WA1304001-2016-001 主题分类: 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6-01-20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嘉府办发〔2016〕3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各运输企业:

2016年春运从1月24日开始,至3月3日结束,共计40天。2016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做好春运工作意义重大。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力做好2016年春运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要,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根据《上海市春运工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沪春运办[2016]1号)和上海市交通委《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交安委办[2015]108号)文件要求,现就认真做好我区2016年春运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切实加强春运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是关乎亿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方予以高度关注的重要民生工程,是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开年的重点工作,也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具体体现。初步预计,2016年春运期间我区省际、公交、出租客运量约达1180万人次,比2015年增长3.5%左右。其中地面公交客运量960万人次,省际客运发送旅客13万人次,区域性出租汽车运送乘客207万人次。各街镇及相关职能部门、运输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2016年春运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正确分析研判当前春运工作面临的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精心谋划组织,依法履行春运工作职责。要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确保旅客出行安全便捷和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

为加强对我区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副区长蔡潇飞任主任,区建管委(交通委)主任蔡宁任常务副主任,区公安分局、区建管委(交通委)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的嘉定区春运工作办公室,统筹制定春运工作方案,统一指挥协调全区春运工作。区建管委(交通委)具体牵头负责春运工作的组织协调、数据统计和信息沟通。各有关单位要相应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参与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完善措施联动、预案对接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对于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要予以重点保证。春运期间,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检查春运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面了解掌握春运期间道路运输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春运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障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二、高度重视,切实强化春运安全监管

全力保障旅客出行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春运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运输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强化依法治理,全力打造“平安春运”。要督促运输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别是要严防踩踏事故发生。

春运前,运输企业要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对投入春运的营运车辆、车站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运输设备以及消防、救生等设施性能良好、正常使用,严禁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道路运输企业要提前组织初次参加春运的驾驶员特别是客运包车驾驶员,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掌握事故多发点段,防止因道路不熟引发交通事故。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冬季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知识的教育培训,切实保障运输安全。春运期间,道路运输企业要加强对营运车辆和设施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出好车、出足车。要严格执行“三品”查堵制度,规范检查流程,防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要充分发挥监控平台的作用,严格执行“84220”停车休息制度和客运车辆凌晨2点至5点停运管理制度,切实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及时发现和制止车辆驾驶员各类违法违章行为。要及时了解道路通行和气候变化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完善安全提醒制度。水路运输企业要严禁船舶“带病营运”、非法营运、非运输船舶载客。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强化春运安全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货车非法载人、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执法等部门要组织对参与春运的驾驶员进行集中排查,严禁有超员、酒驾等严重违法记录和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员参加春运。交通管理部门要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和安全告知制度,切实加强危险品运输、码头的安全监管。公安部门要加强道路主干线、事故多发和易堵路段及车站周边交通的指挥疏导,确保车辆行驶畅通。要对车站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开展针对性的清理整治,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严防发生群体性拦车堵路事件。要认真做好反恐防暴各项准备,进一步强化对治安复杂地区的巡逻和控制,加大车站等重点部位的警力投入,切实加大社会面秩序维护和掌控力度。消防部门要加大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督促有关单位实施整改。公路部门要加强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养护管理和路网监测,做好冰雪天气道路清雪除冰工作,保障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原则上春运高峰期间不得安排公路大中修施工。各街镇要加强对辖区内客运枢纽站及其周边地区环境秩序的管理和整治,保障春运安全有序运行。

三、统筹调配,切实完善春运组织方案

春运开始后,将遇上学生流与务工流以及探亲流陆续启动,节前客流最高峰预计出现在2月4日左右。春运后期将与春游踏青客流重叠,形成返程客流高峰,节后客流最高峰预计出现在2月14日左右。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春运客流的分析预测,主动掌握旅客出行需求,加强组织协调,统筹调配运力,保障春运高效有序。客运企业要及时掌握客流变化情况,制定和完善运输方案,合理配置运能运力,及时疏导旅客,避免出现旅客滞留现象。要加强不同运输方式的统筹,既要发挥各自优势,又要互为补充,相互配合共同满足旅客出行需要。要加强对地面公交的春运客流监测,根据客流变化灵活调配运力,重点做好与火车站、飞机场、轨道交通配套公交线路的运能储备和调配工作,合理安排运力资源、运营时间和发车班次。要加强出租汽车运营调度和管理,完善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运力保障措施,提升出租汽车疏运能力。

今年春运期间,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可能发生异常恶劣天气,对交通运输的影响比平时更大。各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要根据气象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尽量降低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对交通运输的影响,防止造成大面积拥堵。要在总结往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认真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运力和物资的储备,组织好应急处置队伍,强化应急演练,加强多部门、多种交通方式之间的应急联动,全面提升应急运输保障能力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要加强春运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可能影响春运的苗头性信息,要早判断、早处置。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规模和影响程度,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果断采取措施,妥善安排滞留旅客,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尽快恢复正常交通运输秩序。

四、以人为本,切实提升春运服务水平

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把“三严三实”的作风精神应用到春运保障工作中,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客运企业要大力倡导主动热情的服务理念,落实行业服务规范和文明服务用语,强化现场管理,在客流高峰期增派服务人员,加强导乘服务,及时解答旅客咨询,为有困难的旅客提供帮助。要采取增开售票窗口、提前预售票等多种措施,方便旅客购买车票。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运输准点率,对延误的车辆班次及时进行信息发布,并做好旅客的解释安抚工作。要加强客运中心候车大厅空调设施的检修及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做好餐饮热水供应等基本服务。要依托服务监督电话,畅通意见反映、投诉举报的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开展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要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天气变化、班次增减、售票情况、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各类信息,方便旅客合理安排出行。要加大对客运站的监督、巡查力度,依法查处站外揽客及倒客、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客运经营者的不规范行为。要依托我区城市综合管理“大联勤”机制,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严格春运价格和收费管理,督促客运站公告客运票价,坚决制止乱涨价、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要高度关注客运行业稳定工作,全面了解行业动态,主动开展政策宣传解释,及时发现和化解行业矛盾。春运期间,要避免出台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的政策措施。各单位和部门要联合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春运志愿者活动,为方便旅客出行提供服务。卫生部门要做好运输工具和场站的卫生防疫工作,防控疾病传播。

五、密切协作,切实加强春运信息沟通

春运工作影响范围大、涉及部门多,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政府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也需要企业和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各相关部门和运输企业之间要形成信息共享、措施联动、预案对接的沟通机制,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在客流量发生较大变化、运力发生较大调整时及时通报,以便相关部门采取联动措施。运输企业之间要加强沟通协作,互相支持,充分发挥综合运输能力,共同满足旅客出行需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有序流动的信息引导,掌握客流情况并及时提供给交通运输部门,以便安排运力。新闻宣传部门要全力支持并重点关注春运的各项措施,配合做好相关的宣传报道,引导市民有序出行。气象部门要继续提供嘉定及周边主要城市的天气预报,为相关单位提前决策提供依据。各级工会组织要在春节期间深入车站、车厢、家庭,慰问坚守在春运一线的职工及其家属,要广泛宣传春运一线干部职工的优秀事迹,树立行业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能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春运期间,交通管理部门及运输企业要认真执行信息报送制度,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春运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要定期向区春运办报送客流统计数据及春运工作动态信息,同时按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及区春运办报告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春运结束后,各单位和部门要将春运总体情况、主要特点、工作措施等作书面总结,于3月8日前报送区春运办。区春运办联系电话:69033705;传真:59186298;电子邮箱:jdqcyb@126.com;通讯地址: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A300-3室。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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