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A1301001-2016-001 | 主题分类: | 区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6-06-24 | |
名 称: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嘉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府办发〔2016〕41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6]18号)精神,切实做好本区政务公开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嘉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2016年嘉定区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4日
2016年嘉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6年,做好本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6]18号)要求,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努力在提高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强化主动发声等方面实现新突破,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一、围绕深化改革举措推进公开
(一)做好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信息公开。(1)围绕本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的总体要求,加大发展规划、项目布局、体制机制改革措施的公开力度,做好人才、产业、软环境建设等各类鼓励创新创业支持政策公开,营造创新创业。(区科委牵头,区发改委、区经委、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配合)(2)推进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项目立项、验收、资金安排信息公开;实施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绩效评价,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区科委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二)深化“稳增长”政策措施信息公开。(3)加大对支持小微、高新技术、“小巨人”等企业扶持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区经委牵头)(4)加大各项鼓励创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帮助自主创业人员用足优惠政策,提高创业成功率和稳定创业率。(区人社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推进网上政务大厅建设信息公开。(5)全面公开区级政府工作部门、各街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区审改办牵头)(6)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审批评估评审事项取消、调整,以及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过程等信息公开,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政务服务。(区审改办牵头,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7)积极推进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实现区级审批事项100%上网公开,340余项日常审批事项实现统一查询反馈,并同步开展“微门户”公众微信号建设。(区网推办牵头)
(四)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8)围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重点推进产品质量、食品药品、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执法监管信息公开,公开执法监管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广局、区科委、区安监局牵头)(9)全面落实《上海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办法》,进一步推进一般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区府办牵头,区法制办、区科委以及各行政执法单位配合)(10)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渠道,实现信息归集共享,强化协同监管。(区市场监管局牵头)(11)建立统一、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调控政策、执法检查情况等。(区房管局、区规土局牵头)
二、围绕经济社会领域推进公开
(五)深入推进财政资金和行政收费信息公开。(12)及时公开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政府预决算信息, 全面公开本地区债务限额、债务余额和债券发行、使用、偿还等信息(区财政局牵头)(13)推进使用财政资金的区政府部门和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全面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公开内容包括机构职能、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部门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区财政局牵头,各财政预算单位配合)(14)深化政府采购领域信息公开,实现采购预算、采购文件、采购结果等全流程信息公开,结合工作进展逐步公开预算绩效信息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区机管局、区财政局牵头)(15)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全面公布各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征收方式和标准等,公开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财政局牵头,各具体执收单位配合)
(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16)推进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批准信息公开,规范审批、核准、备案、实施各环节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程序、标准。(区发改委)(17)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区建管委、区财政局、区规土局、区机管局牵头)
(七)推进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18)做好国有资本运行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免情况和任期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区国资委牵头)(19)及时公开区管企业基本情况、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履行社会责任情况,推进公开企业主要财务会计指标、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区国资委牵头)
(八)推进保障房和农村综合帮扶信息公开。(20)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区房管局牵头)(21)加强村庄改造项目、资金使用、完成情况的公开工作。(区农委牵头)
(九)推进社会救助和慈善信息公开。(22)进一步细化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公开救助政策、救助对象的人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区民政局牵头)(23)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区民政局牵头)(24)建立健全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完善慈善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指导督促慈善组织建立信息发布机制,重点公开组织机构登记信息、募捐情况、款物管理使用、慈善项目运作情况等信息。(区民政局牵头)
(十)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25)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重点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区人社局牵头)(26)及时公开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重点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场招聘会信息的公开工作。(区人社局牵头)(27)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公开工作。(区人社局牵头,区国资委配合)
(十一)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28)加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区环保局牵头)(29)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卫计委牵头,区城发集团配合)(30)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和要求,以及应急预案、演练情况;推进企业事业单位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情况等信息。(区环保局牵头)(31)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推进市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开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区环保局牵头)(3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环评信息公开机制,推进环评信息全面公开。(区环保局牵头)
(十二)推进教育、卫生计生和人口管理服务领域信息公开。(33)围绕教育综合改革的深入推进和重大改革举措的出台,及时发布权威解读信息。(区教育局牵头)(34)加强教育督导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教育督导情况。(区教育局牵头)(35)加大各级各类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实行考试加分考生资格公示。做好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结果公示,切实打造招生“阳光工程”。(区教育局牵头)(36)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划片内容、划片结果,以及公办民办学校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等信息公开。(区教育局牵头)(37)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区卫计委牵头)(38)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在试点单位及时公开家庭医生制、慢性病长处方工作以及区域分级诊疗制度的相关政策信息。(区卫计委牵头)(39)及时同步公布市级部门制定和备案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提高公众知晓度。(区卫计委牵头)(40)适时发布季节性易发疾病防控建议,增强公众预防能力。(区卫计委牵头)(41)加大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养老服务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老年人口状况和老龄事业发展情况,做好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调整等信息公开工作。(区民政局牵头)
(十三)推进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利用。(42)聚焦政务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区级平台政务资源目录体系、交换体系。(区科委牵头)(43)推进监管服务职能强、企业及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扩大实时、动态开放的比例,提升数据资源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区科委牵头)(44)引导和支持各类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等环节利用开发允许加工利用的政府数据资源创新产品和服务。(区科委牵头)
三、进一步加强制度和体系建设
(十四)推进决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45)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在决策前将草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区府办牵头)(46)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领域的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实行民意调查制度。(区卫计委、区规土局、区环保局、区人社局牵头)(47)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内容,推进被审计单位向社会公开审计整改结果。(区审计局牵头)
(十五)加强解读和回应。(48)制定《嘉定区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实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制度,方便公众准确理解和适用,增强政策解读的实效。(区府办牵头,区法制办配合)(49)建立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发布信息、解读政策的工作机制,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区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年内2次。(区新闻办牵头,区科委、区经委、区农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房地征收中心等部门配合)(50)进一步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地做好回应工作;出现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虚假不实信息,及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区新闻办牵头)
(十六)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51)全面推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区府办牵头)(52)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实现区镇两级全覆盖,落实法律顾问的政务公开审核职能,提高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专业化、法制化水平。(区法制办牵头)(53)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好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区保密办牵头)
(十七)加强平台和渠道建设。(54)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区科委牵头)(55)对公开的重大政策,及时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等方式进行集中发布。(区科委、区新闻办牵头)(56)畅通媒体报道渠道,主动向媒体提供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民生政策等信息服务,扩大政策信息的影响力。(区新闻办牵头)
(十八)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57)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完善申请处理流程,进一步提高申请处理规范化水平。(区府办牵头)(58)建立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换机制,对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作出申请答复的同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区府办牵头,区发改委、区规土局、区房管局配合)
(十九)加强培训监督。(59)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强化公开理念,推进落实年度公开要点,提高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区府办牵头)(60)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监督职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和举报查处,及时纠正相关单位不规范的政务公开行为。(区府办牵头)
附件
2016年嘉定区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具体工作安排 | 时间 节点 | ||
一、围绕深化改革举措推进公开 | (一)做好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信息公开。 | (1)围绕本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的总体要求,加大发展规划、项目布局、体制机制改革措施的公开力度,做好人才、产业、软环境建设等各类鼓励创新创业支持政策公开,营造创新创业。 | 区科委 | 区发改委、 区经委、 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 | 全面梳理和公开嘉定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有关规划举措和科技、人才、产业与创新创业扶持政策。 | 三季度 |
(2)推进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项目立项、验收、资金安排信息公开;实施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绩效评价,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 区科委 | 区发改委、 区财政局等 相关部门 | 深入实施一批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的流程信息公开;研究启动部分科技创新扶持政策执行,绩效评估信息公开。 | 三季度;11月前 | ||
(二)深化“稳增长”政策措施信息公开。 | (3)加大对支持小微、高新技术、“小巨人”等企业扶持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 | 区经委 | 改版完善嘉定经委门户网站,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对各种政策措施进行及时公布。完善投资嘉定微信平台,利用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产业信息和行业动态。 | 上半年 | ||
(4)加大各项鼓励创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帮助自主创业人员用足优惠政策,提高创业成功率和稳定创业率。 | 区人社局 | 区市场 监管局 | 通过市级“海纳百创”微信平台、区政府门户网站、区人社局门户网站和即将开通的嘉定区“海纳百创·创业嘉境”微信平台,以及区、镇、村“三级”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和各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加大宣传鼓励创业扶持政策力度;根据上级精神和本区实际,落实扶持政策,做好企业注册登记工作。 | 全年 | ||
一、围绕深化改革举措推进公开 | (三)推进网上政务大厅建设信息公开。 | (5)全面公开区级政府工作部门、各街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 区审改办 | 完成部门及街镇权责清单1.0版公开;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成部门及街镇权责清单2.0版公开。 | 二季度;12月前 | |
(6)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审批评估评审事项取消、调整,以及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过程等信息公开,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政务服务。 | 区审改办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推进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审批评估评审事项的落实;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信息依法公开。 | 全年 | ||
(7)积极推进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实现区级审批事项100%上网公开,340余项日常审批事项实现统一查询反馈,并同步开展“微门户”公众微信号建设。 | 区网推办 | 实现区级审批事项100%上网,拓展办事服务深度,初步建成“科创直通车”办事平台及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事项网上预约,窗口优先办理。 | 全年 | |||
(四)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 (8)围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重点推进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执法监管信息公开,公开执法监管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 | 区市场 监管局、区文广局、区科委、区安监局 | 按照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贯彻落实推进。 | 全年 | ||
(9)全面落实《上海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办法》,进一步推进一般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 区府办 | 区法制办、 区科委以及各行政执法单位 | 全面落实一般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督促相关执法单位及时公开处罚信息。 | 全年 | ||
(10)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渠道,实现信息归集共享,强化协同监管。 | 区市场 监管局 | 明确信息公示工作要求、公示内容和操作流程,规范企业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公示的数据标准和格式。 | 全年 | |||
(11)建立统一、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调控政策、执法检查情况等。 | 区房管局、区规土局 | 及时公开房地产市场信息。 | 全年 | |||
二、围绕经济社会领域推进公开 | (五)深入推进财政资金和行政收费信息公开。 | (12)及时公开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政府预决算信息, 全面公开本地区债务限额、债务余额和债券发行、使用、偿还等信息。 | 区财政局 | 公开2016年度政府预算报告及报表,内容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汇总数、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情况。公开本地区2015年债务限额、债务余额和债券发行、使用、偿还情况。 | 上半年; 三季度; 三季度。 | |
(13)推进使用财政资金的区政府部门和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全面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公开内容包括机构职能、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部门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 区财政局 | 各财政预算单位 | 除涉密部门外,提交人代会审议部门预算的所有单位,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部门预算内容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三公”经费公开分项数,预算编制说明包含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细化说明各科目预算变化的原因,“三公经费”编制说明须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 上半年; 三季度。 | ||
(14)深化政府采购领域信息公开,实现采购预算、采购文件、采购结果等全流程信息公开,结合工作进展逐步公开预算绩效信息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 区机管局、区财政局 | 深化政府采购领域信息公开,实现采购预算、采购文件、采购结果等全流程信息公开;试点推进绩效目标、绩效报告等绩效信息在本部门(单位)内的公开和推进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在资产清查基础上对部分区本级行政单位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试点性公开。 | 全年; 全年; 11月底。 | |||
二、围绕经济社会领域推进公开 | (五)深入推进财政资金和行政收费信息公开。 | (15)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全面公布各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征收方式和标准等,公开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区财政局 | 各具体执收单位 | 根据市财政印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结合本区收费管理工作实际,汇同区物价局联合印发《关于公布嘉定区201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公开本区范围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及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 2016年 4月8日已发文 |
(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 (16)推进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批准信息公开,规范审批、核准、备案、实施各环节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程序、标准。 | 区发改委 | 推进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批准情况的公开,规范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各环节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程序、标准等。 | 全年; 全年 | ||
(17)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 | 区建管委、区财政局、区规土局、区机管局 | 依法公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公告、采购公告、澄清公告、资格审查、中标成交结果等信息,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资源共享。 | 全年 | |||
(七)推进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 | (18)做好国有资本运行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免情况和任期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 | 区国资委 | 公布上一年度区属国有、集体企业总体运行情况,包括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规模、经济效益、上交税金和从业人员等主要指标;根据企业年度考核要求,及时公开企业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做好区属国有、集体企业改革重组、公司制改制等重大事项公告;参照国务院国资委的有关规定,做好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区管企业领导人员、以及区管企业董事、监事任免情况。 | 二季度;二季度;全年; 全年; 全年 | ||
二、围绕经济社会领域推进公开 | (七)推进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 | (19)及时公开区管企业基本情况、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履行社会责任情况,推进公开企业主要财务会计指标、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 | 区国资委 | 在区国资委网站设立信息披露专栏,督促区管企业及时公开企业基本情况、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主要财务指标等信息。推进公开区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上市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操作。 | 全年; 二季度;全年 | |
(八)推进保障房和农村综合帮扶信息公开。 | (20)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 | 区房管局 | 根据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进度,适时做好登录公告、摇号排序、选房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 | 全年 | ||
(21)加强村庄改造项目、资金使用、完成情况的公开工作。 | 区农委 | 公开农村村庄改造年度计划;及时公开农村村庄改造年度工作推进情况。 | 上半年;全年。 | |||
(九)推进社会救助和慈善信息公开。 | (22)进一步细化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公开救助政策、救助对象的人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 | 区民政局 | 及时在嘉定民政网公开救助政策调整变化情况;以街镇为单位按月公开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城乡重残无业等救助对象人次数、救助资金发放数。 | 全年 | ||
(23)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 | 区民政局 | 通过新闻发布会或媒体,及时发布经会商核定后的灾情;发布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和物资调拨情况。 | 全年 | |||
(24)建立健全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完善慈善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指导督促慈善组织建立信息发布机制,重点公开组织机构登记信息、募捐情况、款物管理使用、慈善项目运作情况等信息。 | 区民政局 | 有效利用全市统一的慈善募捐信息平台,指导督促慈善组织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慈善组织基本情况、募捐活动情况、慈善项目运作情况等信息。 | 全年 | |||
二、围绕经济社会领域推进公开 | (十)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 (25)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重点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 | 区人社局 | 根据国家和本市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和完善本区促进就业政策文件;主动公开相关政策条件、内容和办事流程,并做好集中展示和巡回专场咨询。 | 全年 | |
(26)及时公开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重点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场招聘会信息的公开工作。 | 区人社局 | 依托市级“21世纪人才网”公开上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相关政策;依托“21世纪人才网”和市人社局12333网络平台,公开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机构名称、业务范围、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上海公共招聘网,区、镇、村“三级”招聘信息平台和微信平台等,及时主动公开活动日程安排,实时公开招聘信息,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 | 全年 | |||
(27)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公开工作。 | 区人社局 | 区国资委 | 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布2016年嘉定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信息。 | 上下半年各1次 | ||
(十一)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 (28)加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 | 区环保局 | 梳理国家和市政府有关空气质量监测信息要求,形成工作规范和措施要求。布置工作任务,明确发布信息内容;通过网站、电视、广播等渠道每小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加大新媒体宣传力度,及时发布空气污染预警信息和应对建议。 | 上半年;全年 | ||
二、围绕经济社会领域推进公开 | (十一)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 (29)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 | 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卫计委 | 区城发集团 | 每月发布全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根据《上海市公共供水水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做好公共供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按季度发布全市及各区县二次供水(用户龙头水)水质监测信息。 | 全年 |
(30)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和要求,以及应急预案、演练情况;推进企业事业单位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情况等信息。 | 区环保局 | 定期公开应急预案备案情况信息,公开应急演练情况信息。 | 全年 | |||
(31)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推进市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开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 区环保局 | 建立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对相关区县、企事业单位开展培训,明确公开要求、公开方式、公开内容;重点排污单位按要求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 11月前 | |||
(3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环评信息公开机制,推进环评信息全面公开。 | 区环保局 | 按照环保部的要求,结合上海实际,梳理工作内容,形成工作方案;结合企事业单位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建设单位环评信息公开工作;选择部分区县作为试点,在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建设单位环评信息。 | 9月前;11月前;11月前 | |||
(十二)推进教育、卫生计生和人口管理服务领域信息公开。 | (33)围绕教育综合改革的深入推进和重大改革举措的出台,及时发布权威解读信息。 | 区教育局 | 及时公布年度重大教育综合改革任务的推进落实情况。 | 11月前 | ||
(34)加强教育督导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教育督导情况。 | 区教育局 | 目前已完成21所学校的教育督导意见书网上公开,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好后续工作。 | 11月前 | |||
二、围绕经济社会领域推进公开 | (十二)推进教育、卫生计生和人口管理服务领域信息公开。 | (35)加大各级各类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实行考试加分考生资格公示。做好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结果公示,切实打造招生“阳光工程”。 | 区教育局 | 目前已完成各级各类招生考试意见、方案、办法的信息公开工作,将根据考务时间结点,配套提供考分查询、咨询及申诉渠道等。 | 8月前 | |
(36)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划片内容、划片结果,以及公办民办学校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等信息公开。 | 区教育局 | 目前已公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内容的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 | 已完成 | |||
(37)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 | 区卫计委 | 对医疗机构院务公开进行督导检查。 | 11月前 | |||
(38)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在试点单位及时公开家庭医生制、慢性病长处方工作以及区域分级诊疗制度的相关政策信息。 | 区卫计委 | 加大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相关政策宣传力度。 | 全年 | |||
(39)及时同步公布市级部门制定和备案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提高公众知晓度。 | 区卫计委 | 与市卫生计生委同步公开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信息。 | 三季度 | |||
(40)适时发布季节性易发疾病防控建议,增强公众预防能力。 | 区卫计委 | 适时发布季节性易发疾病防控建议。 | 全年 | |||
(41)加大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养老服务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老年人口状况和老龄事业发展情况,做好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调整等信息公开工作。 | 区民政局 | 按月发布养老服务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按年发布老年人口状况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做好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调整等信息公开。 | 11月前;上半年;上半年 | |||
二、围绕经济社会领域推进公开 | (十三)推进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利用。 | (42)聚焦政务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区级平台政务资源目录体系、交换体系。 | 区科委 | 依托智慧城市规划设计项目,结合市要求,编制我区数据资源目录体系。 | 下半年 | |
(43)推进监管服务职能强、企业及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扩大实时、动态开放的比例,提升数据资源开放的广度和深度。 | 区科委 | 依托智慧城市规划设计项目,设计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架构及管理架构;依托区统计局经济运行分析系统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嘉定区实有企业库项目,初步建成区四大库,探索实现数据交换共享试点。 | 上半年;下半年 | |||
(44)引导和支持各类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等环节利用开发允许加工利用的政府数据资源创新产品和服务。 | 区科委 | 依托经济运行分析系统,试点经济运行分析预测,试点开放对科技创新类企业相关政策数据。 | 下半年 | |||
三、进一步加强制度和体系建设 | (十四)推进决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 (45)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在决策前将草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 区府办 |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落实草案决策前公示制度。 | 四季度 | |
(46)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领域的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实行民意调查制度。 | 区卫计委、区规土局、区环保局、区人社局 | 医疗卫生、土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领域的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实行民意调查制度。 | 全年 | |||
(47)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内容,推进被审计单位向社会公开审计整改结果。 | 区审计局 | 以部门预算为主,逐步扩大审计结果公开范围;以部门预算结果公开为切入点,推动被审计单位逐步公开审计整改结果。 | 全年 | |||
三、进一步加强制度和体系建设 | (十五)加强解读和回应。 | (48)制定《嘉定区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实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制度,方便公众准确理解和适用,增强政策解读的实效。 | 区府办 | 区法制办 | 制定《嘉定区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落实政策文件解读制度。 | 三季度;四季度 |
(49)建立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发布信息、解读政策的工作机制,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区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年内2次。 | 区新闻办 | 区科委、区经委、区农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房地征收中心等部门 | 建立主要领导参与信息发布制度性安排,推进区政府及相关委办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发布信息、解读政策。 | 全年 | ||
(50)进一步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地做好回应工作;出现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虚假不实信息,及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 区新闻办 | 加强舆情收集与研判,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指导、配合相关部门迅速回应、澄清事实。 | 全年 | |||
(十六)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 | (51)全面推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 区府办 | 规范公文类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加强公文属性源头管理。 | 三季度 | ||
(52)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实现区镇两级全覆盖,落实法律顾问的政务公开审核职能,提高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 区法制办 | 实现区级部门和街镇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 | 四季度 | |||
(53)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好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 | 区保密办 | 做好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 | 全年 | |||
三、进一步加强制度和体系建设 | (十七)加强平台和渠道建设。 | (54)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 | 区科委 | 完成全区政务网站集群化建设项目,提升搜索查询便捷度。 | 三季度 | |
(55)对公开的重大政策,及时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等方式进行集中发布。 | 区科委、区新闻办 | 进一步细化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栏目设置。 | 三季度 | |||
(56)畅通媒体报道渠道,主动向媒体提供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民生政策等信息服务,扩大政策信息的影响力。 | 区新闻办 | 组织协调区内主要媒体参加区里重大会议活动。 | 全年 | |||
(十八)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 (57)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完善申请处理流程,进一步提高申请处理规范化水平。 | 区府办 | 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规范化流程。 | 三季度 | ||
(58)建立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换机制,对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作出申请答复的同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 | 区府办 | 区发改委、 区规土局、 区房管局 | 根据公开申请情况,督促相关部门适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 全年 | ||
(十九)加强培训监督。 | (59)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强化公开理念,推进落实年度公开要点,提高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 区府办 | 组织开展年度政务公开培训。 | 三季度 | ||
(60)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监督职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和举报查处,及时纠正相关单位不规范的政务公开行为。 | 区府办 | 加大对基层单位的监督指导力度。 | 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