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A1301001-2017-001 | 主题分类: | 区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7-05-07 | |
名 称: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嘉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府办发〔2017〕27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31号)精神,切实做好本区政务公开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嘉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7日
2017年嘉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7年本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全面落实市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
一、以政务公开促进重大改革举措落实
(一)推进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信息公开。1.发布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做好未来三年本区科技创新行动路线、重点建设任务和目标的公开工作。(区府办牵头)2.加大“双创”、人才、注册登记等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支持政策的公开和解读力度,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区科委、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3.全面公开各项科技奖励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提升资金使用实效。(区科委牵头)4.公开科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发展、考核结果等信息,提升培育实效。(区科委牵头)
(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5.公开本区促进四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发展30条政策,同步做好宣传解读,促进重点产业集聚发展。(区经委牵头)6.推进集建区外建设用地减量复垦信息公开,促进建设用地减量化项目规范有序实施。(区规土局牵头)7.加大促进家庭农场发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政策措施的公开解读力度,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区农委牵头)8.扎实做好“三资”监管平台以及农村集体土地和物业租赁监管平台的信息公开,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的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实效。(区农委牵头)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9.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以公开推动“放管服”改革举措落实,做到权力公开透明、群众明白办事。(区审改办牵头)10.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工作,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动态调整,在清单集中发布页面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区审改办牵头)11.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编制工作,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区审改办牵头)12.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接入网上政务大厅和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过程公开,进一步优化网上办事服务体验。(区审改办牵头)13.围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内全覆盖目标,汇总并统一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区审改办牵头)
(四)推进财税改革信息公开。14.加快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机制化。在重点推进区本级预算单位公开的基础上,着力推动预决算公开向街镇一级的预算单位延伸。(区财政局牵头)15.进一步推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财政专项支出以及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国有资产、政府购买服务等信息公开,加大政府债务情况的公开力度。(区财政局牵头)16.按月公开本市财政收支情况,说明财政收支增减变化等事项,及时回应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区财政局牵头)17.优化完善“上海嘉定”门户网站财政信息集中公开专栏,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区财政局牵头)18.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的公开力度,密切跟踪企业对营改增改革举措的舆情反应,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助推营改增改革全面落实到位。(税务嘉定分局牵头)
(五)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信息公开。19.定期公布国资监管企业生产经营总体情况、国有资产有关统计信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法定代表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区国资委牵头)20.指导督促国资监管企业健全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信息披露工作。(区国资委牵头)21.做好国资监管企业改革重组、重要人事变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总体薪酬状况等信息发布工作。(区国资委牵头)
二、以政务公开强化市场服务和监管
(一)推进经济管理运行情况公开透明。22.加大本区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发布力度,及时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和分析解读,增加反映质量、效益、结构、新经济发展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引导社会各方正确认识经济形势。(区统计局牵头)23.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应,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区经委牵头)24.扩大“四新”经济监管政策制定时,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使出台的政策更加适应“四新”经济发展。(区经委牵头)
(二)推进企业降本减负工作公开透明。25.加大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及各类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开力度,做好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组织政策宣讲等工作,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足用好。(税务嘉定分局、区财政局牵头)26.及时公开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等政策措施执行落实情况,提高政策知晓度,让更多市场主体享受政策红利。(税务嘉定分局、区财政局牵头)
(三)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公开透明。27.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公开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康复护理等新兴服务业的消费情况,做好消费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引导消费升级。(区经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旅游局牵头)28.公开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信息及后续处置情况。(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四)推进金融和房地产市场监管公开透明。29.围绕防范市场风险,推进金融扶持、金融服务模式创新、金融综合监管试点等相关信息公开。(区经委牵头)30.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做好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解读工作。(区房管局牵头)31.加大对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执法监管情况公开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区房管局牵头)32.定期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及时动态发布土地出让公告、地块出让文件、成交公示结果等信息。(区规土局牵头)33.做好土地房屋征收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信息公开,加强项目征收政策的宣传解读,确保征收补偿公开透明,推进征收项目顺利推进。(区规土局、区房管局、区房地征收中心牵头)
(五)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利用。34.完善优化“信用嘉定”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功能,及时更新公开企业、自然人信用信息记录,推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区科委牵头)35.建立发布全区统一的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加大守信优待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公开对失信违法者开展联合惩戒情况,以及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区科委牵头)36.全面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要求,建立全区统一的公示内容格式标准,督促各执法单位及时在“上海嘉定”和“信用嘉定”网站归集公示涉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区科委、区审改办牵头)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37.及时发布教育综合改革具体举措和信息,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区教育局牵头)38.加大各级各类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入学办法、各类学校办学规模与设施、公办学校对口招生区域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面谈范围、录取办法等信息。(区教育局牵头)39.推进落实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定期公开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情况和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情况。(区教育局牵头)40.推进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完善院务公开制度,指导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区卫计委牵头)41.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的宣传解读力度,充分发挥“1+1+1”组合签约服务等改革措施的积极作用。(区卫计委牵头)
(二)推进就业、养老服务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42.做好就业创业扶持、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职业资格认定等信息公开。(区人社局牵头)43.针对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离土农民等重点群体,加强就业专项活动信息的发布工作。(区人社局牵头)44.加大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养老设施建设情况。(区民政局牵头)45.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残疾人补贴等社会救(补)助基本数据发布工作,重点公开救助对象人次数、救助标准和资金支出情况等,切实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区民政局牵头)
(三)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46.加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监管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公开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及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区市场监管局牵头)47.完善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预警公告、消费提示等服务类信息。(区市场监管局牵头)48.建立区域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制度,主动听取社会各方对食品安全的意见,推进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区市场监管局牵头)49.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区安监局牵头)50.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区安监局牵头)51.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区安监局牵头)
(四)推进环境保护和重大工程建设信息公开。52.加大空气质量监测预测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实时监测与预测的空气质量指数、空气质量等级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区环保局牵头)53.继续做好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水质信息公开工作。(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卫计委牵头)54.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全面落实河长名单并及时公布。(区水务局牵头)55.推进市级重点排污单位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区环保局牵头)56.持续推进环评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建设单位环评信息全过程公开要求。(区环保局牵头)57.及时公开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区环保局牵头)58.加强“上海嘉定”门户网站“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做好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等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区发改委、区建管委、区规土局、区环保局牵头)59.加大年度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力度,定期公开项目清单及建设情况。(区建管委牵头)60.全面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相关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做好项目选择、方案审查、伙伴确定、价格管理、绩效评价等环节的公开工作,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区水务局牵头)
(五)推进城市更新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信息公开。61.围绕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公开有关规划计划、政策措施、工作进展等。(区综治办牵头)62.加强旧改征收、“城中村”改造和老旧小区住房综合改造相关政策解读,积极引导居民参与改造。(区建管委、区房管局牵头)63.进一步做好征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批准和实施、补偿安置结果、相关地块建设规划等信息公开。(区规土局、区房管局牵头)64.扎实做好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和廉租住房申请和审批等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确保保障性住房申请供应公平、公正。(区房管局牵头)65.加强美丽乡村建设有关规划和实施方案,以及项目推进情况、资金使用分配情况等信息公开。(区农委牵头)
四、构建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政务公开新格局
(一)规范公文发布。66.全面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要求,督促全区各单位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区府办牵头)67.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确保公文发布及时、准确、安全。(区府办牵头)68.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督促各单位每年对未主动公开的公文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及时督促整改。(区府办牵头)69.严格落实《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有关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布工作。(区法制办牵头)
(二)加强政策解读。70.督促各单位按照《上海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和《嘉定区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扩大解读范围,推进各类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区府办牵头)71.督促各单位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有效运用图片、图表、音视频等素材,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使政策解读好理解、易传播。(区府办牵头)72.推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通过参加发布会、接受访谈、撰写文章等多种方式,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区府办牵头)
(三)积极回应关切。73.围绕重大决策部署、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媒体和公众集中关切的事项,加强舆情收集和研判,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处理。(区新闻办牵头)74.通过社会公开征集等方式,加大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程度,在公开建设性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的同时,公布反映相对集中意见建议的不予采纳理由。(区府办牵头)75.督促各单位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主动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对流传的虚假和不实信息,及时进行回应。(区府办牵头)76.督促各单位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等发布平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区府办牵头)
五、健全制度体系加强能力建设
(一)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机制。77.严格执行《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全面落实民意调查、听证、征求公众意见、专项听取意见、专家论证等要求。(区府办牵头)78.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会议制度,年内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邀请有关方面列席。(区府办牵头)79.围绕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主动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并定期公布阶段性进展情况。(区府办牵头)80.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区府办牵头)
(二)加强平台渠道建设。81.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强化搜索查询功能。(区科委牵头)82.加强政府网站群协同联动,加大上级政府或部门网站发布的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策信息的转载力度。(区科委牵头)83.办好政府公报,在做好纸质公报赠阅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移动互联网平台同步发布公报电子文本,便于公众下载查阅。(区府办牵头)84.加强“嘉定发布”等各单位政务新媒体平台统筹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和用户体验。(区新闻办牵头)
(三)深化依申请公开工作。85.督促各单位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程序,强化信息公开受理点人员配备和制度建设,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区府办牵头)86.推进依申请公开信息向主动公开转换,对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做出申请答复的同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区府办牵头)
(四)加强组织保障。87.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区府办牵头)88.加强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区府办牵头)89.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强化考核问责,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区府办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