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A1304003-2015-001 | 主题分类: | 区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5-07-09 | |
名 称: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落实嘉定区土地例行督察整改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府办发〔2015〕37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2017年5月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对我区开展了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并就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区政府进行了反馈。根据督察局工作要求,在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和研究的基础上,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及工作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耕地保护方面问题及整改方案
1.基本农田保护不到位
划定的基本农田中有建设用地。
整改方案:(1)对于将建设用地划定为基本农田的情况,利用基本农田机动指标,将基本农田划定前已为建设用地的地块调整出基本农田范围。(2)对于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况,按照分类处置的原则进行整改。
2.对改变农用地用途缺乏监管
(1)对改变设施农用地用途缺乏监管。
整改方案:对整改后可以恢复农业用途的,予以保留,其中备案期限已超期的,办理续期手续;对无法恢复用途的,坚决予以拆除复垦。
(2)对改变流转农用地用途缺乏监管。
整改方案:整改后可以恢复农业用途,且符合设施农用地备案相关规定的,补办备案手续或办理续期手续;不能恢复用途的,以及其它非农设施项目,一律拆除复垦。
(3)对改变林地辅助设施用地用途缺乏监管。
整改方案:对改变林地辅助设施用地用途、扩大面积的,如确为市级林业三防体系、综合测报点、镇林业站等林业管理用房的,拆除超面积部分并复垦,剩余部分保留,其中备案期限已超期的,办理续期手续;其它项目均拆除复垦。
二、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面的问题及整改方案
1.以临时用地、林业辅助设施、设施农用地名义批准建设用地
(1)以临时用地名义批准建设用地。
整改方案:撤销临时用地批文,其中用途为公交车站、电业开关站等民生项目,处罚后完善用地手续;其它项目均拆除复垦。
(2)以林地辅助设施用地名义批准建设用地。
整改方案:撤销林业管护设施批准文件和备案文件,用地单位拆除已建建筑物及硬化设施,恢复原土地用途。
(3)以设施农用地名义批准建设用地。
整改方案:撤销备案文件,用地单位立即停止建设,并拆除已建建筑物及硬化设施,恢复原土地用途。
2.征地补偿安置程序不规范
(1)征地补偿费用未及时支付到位。
整改方案:(1)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征地补偿费用。(2)依法律规定支付到村集体经济组织。(3)开展征地补偿工作制度建设,加强征地补偿工作管理。
(2)未及时公告征地方案。
整改方案:开展征地补偿工作制度建设,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建章立制,加强征地补偿工作管理。
(3)被征地农民未得到妥善安置。
整改方案:力争三年内完成动迁户安置问题。对于新征地项目,未落实征收资金及必要的安置房源的项目,一律不予启动征收。
三、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土地供应方面的问题及整改方案
1.闲置土地处置不到位
整改方案: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53号令)进行处置。同时,对出让土地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土地批后监管工作,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2.土地批而未供面积较大
整改方案:区相关部门和街镇要采取具体措施提高供地率,包括加强计划管理、加大动拆迁力度、完善供地手续等。
3.未按规定补缴价款
项目在未按控详规划调整出让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批准以工业用地建造工业研发用房,实际目前正在建设办公楼。
整改方案:列入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年度计划。针对项目土地用途、建筑面积、出让面积调整签订补充出让合同,并补缴土地出让价款。
4.违规出让在押土地
整改方案:建立内部征询制度,确保土地出让前权属清晰,无抵押登记、产权登记。
5.违规批准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整改方案:撤销使用集体土地批文,并由用地单位将已建建筑拆除复垦。
6.村民委员会超批准面积使用集体土地
整改方案:原则上以拆除为主,确实无法拆除的,对超批准范围面积进行违法用地处罚,再完善用地手续。
7.对土地改变用途缺乏监管
(1)对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缺乏监管。
整改方案:尽快解除出租合同,恢复批准用途。
(2)对改变出让土地用途缺乏监管。
整改方案:解除出租合同、恢复批准用途,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确保按照批准用途使用。
(3)对工业用地改变原设定产业类别缺乏监管。
整改方案:按规定不予受理分割转让的申请,禁止分幢、分层、分套转让。同时严格把关,加强跟踪服务,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
四、土地登记和抵押融资方面问题及整改方案
1.违规办理土地登记
整改方案: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操作流程后予以整改。
2.土地违规抵押融资
整改方案:对于此类项目抵押登记,今后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不再受理。
五、土地执法监察方面问题及整改方案
1.违法用地未依法做出处理
整改方案:认真梳理,严格依法、依规、分类处置。
2.违法用地查处不到位
整改方案:(1)落实推进移送工作。(2)落实法院执行案件移送工作。同时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案件查处工作。
3.违法用地有关责任人员处理不到位
整改方案:加大土地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集中通报典型案件,切实发挥典型案件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4.个别类型违法用地数量多、违法占地面积大
(1)工业及仓储项目违法用地量较大。
整改方案:严格按照“六个应该”(该罚款的要罚款,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移送法院强制执行、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坚决移送),加大对工矿仓储项目的整治力度。
(2)部分项目占用基本农田面积较大。
整改方案:加大违法用地整治力度,对其中可以恢复农业用途,并符合农业设施备案相关规定的,完善用地手续;其余均予拆除复垦。
5.临时性用地管理不到位
(1)临时用地管理不到位。
整改方案:(1)完善民生项目正式用地手续,其余均拆除复垦。(2)超期限临时用地中,需重新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的项目外,均拆除复垦。
(2)林地辅助设施用地管理不到位。
整改方案:确为林地管护设施项目用地,拟办理续期手续;已经改变用途的项目,拆除复垦。
(3)设施农用地管理不到位。
整改方案:如确为农地农用项目,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续期手续;已经改变用途且不能恢复用途的,拆除复垦。
六、工作要求
1.本次例行督察整改工作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请相关街镇和部门按照整改方案尽快启动整改工作,落实具体整改任务;区政府将听取落实推进情况工作汇报。
2.各整改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督察整改工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涉及街镇的党政主要领导要分别任组长、副组长,全力推进本次整改工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整改。
3.根据以上整改方案,各整改责任单位要马上排定整改计划,能提前则提前,确保通过督察局整改验收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