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嘉定区持续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2018-2020)》的通知
索 引 号: WA1310007-2018-001 主题分类: 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 发文日期: 2018-04-03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嘉定区持续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2018-2020)》的通知
文 号: 嘉府办发〔2018〕16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相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嘉定区持续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2018-2020)》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


嘉定区持续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2018-2020)

为持续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我区公共文化服务总体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精神要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等法律法规,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广大人民群众为服务对象,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实现标准化、均等化发展。进一步提升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已取得的成果,积极探索既符合我区实际又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模式,为奋力开创嘉定建设“现代化新型城市”的新局面,积极打造“五个嘉定”新格局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群众多元文化需求,积极探索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普惠、均等的路径,以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促进均等化。

坚持制度先行、机制创新。充分发挥理论引领和专家指导的作用,结合实践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度设计研究,探索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新机制。

。按照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从满足基层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的文化需求出发,密切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发挥本地区的特点和优势,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模式。

。强化“政府主导、区域联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以提高效能为导向,加强统筹管理,建立协同机制,明确责任,通过多部门协调联动和政策配套,优化配置各方资源,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才。

三、建设目标

按照“巩固强项、提升弱项、补齐缺项、提质增效”的方针,立足于本地实际,着力破解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中面临的突出难题,加快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积极构建具有嘉定特色、长期高效运行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区镇公共文化场馆高效率运作;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数量更加充足,质量更有保证,品种更为丰富;公共文化科技含量明显提升,数字化更加普及,信息化网络支撑更加有力;以效益为导向的公共文化服务评价、激励与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公共文化组织领导更加有力,部门分工更加明确;公共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充实,水平显著提高,专业构成更加合理;公共文化制度设计取得新成果。

四、重点任务

优化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布局。持续推进覆盖全区的三级四层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夯实十五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完善嘉定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陆俨少艺术院、韩天衡美术馆、保利大剧院等区级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形成核心带动效应;推进“海上文博苑”项目、“法华里”项目、非遗展示馆、曲艺博物馆等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并合理布局街镇公共图书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针对特大型街镇,推进设立公共文化分中心设施;完善优化社区、村级基层综合文化活动室及文化广场建设,通过规范管理、人才配套、资源整合等模式完善设施设备、提升服务质量。

2.继续完善公共图书馆设施网络。区图书馆保持国家一级馆标准,街镇图书馆达到上海市街道(乡镇)图书馆等级评定示范馆4个以上,50%以上的街镇图书馆达上海市街镇图书馆优秀等级;优化社区、村图书室网络布点,“我嘉书房”建成30家,实现每个街镇至少建有一个“我嘉书房”,加强“周末书房”、百姓书社、农家书屋、24小时街区智慧图书馆等公共图书馆末梢建设和管理;全区公共图书馆人均占有藏书2册以上,人均年增新书0.2册以上,人均到馆次数2次以上,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1.5次以上。

3.拓展提升文化馆系统设施功能。区文化馆保持部颁一级标准;全区标准化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全覆盖,保持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示范中心2个以上,一级中心4个以上;各居委、村委按要求建有综合文化活动室(中心),建设率达100%、达标率达100%;加强户外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完善现有文化广场的基本配置,制定文化广场管理使用规定等。

4.提升公共博物馆美术馆设施功能。提升集嘉定博物馆、科举博物馆、竹刻博物馆,以及胡厥文、顾维钧等名人生平陈列为一体的系列主题展馆服务效能;拓展陆俨少艺术院、韩天衡美术馆等艺术创作与教育普及等辐射效应,营造艺术人文氛围;推进“海上文博苑”、“法华里”项目等文化设施建设,打造高端艺术品陈列收藏聚集区;鼓励、扶持民间博物馆、美术馆发展。

1.保障地区文化供给均衡。按照精准扶贫要求,优化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按照人口分布、服务人群、地域面积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公共文化服务点,不断优化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空间布局;创新开展流动服务,设立专款用于区图书馆、文化馆流动服务车租赁服务,图书馆每年下基层的流动服务次数不低于100次,文化馆每年组织流动演出24场以上,流动展览20场以上;继续提升农村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优化村级文化活动点服务,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看2场以上电影、每年看5场以上文艺演出;创新基层文化服务平台,推广创新“客堂汇”、“百姓睦邻节”等群众文化自服务模式。

2.保障文化权益人群均等。关注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区镇两级公共文化部门积极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障人士、农民工及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等设置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区图书馆加强盲人阅读区功能建设,完善盲人阅读区的专业化和数字化服务,提升为视障人士服务的水平;完善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继续做好电影放映进社区、进工地、进学校、进敬老院等活动。

3.基本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各街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每周免费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其中错时延时开放时间不得少于14小时;各社区、村综合文化活动室(中心)每周免费开放时间累计不少于40小时,其中错时延时开放时间不得少于10小时;嘉定工人文化宫、嘉定青少年活动中心、嘉定区群团服务站及区域内有条件的学校文化设施等应向社会免费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4.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通过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群众文化需求,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目录,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开展馆际合作,整合资源,推进各文化机构互联互通,开展“文化走亲”、公共文化巡展巡讲巡演等服务,实现区域文化共建共享。

5.形成嘉定特色文化服务品牌。在成功创建国家曲艺名城基础上,根据嘉定区曲艺名城建设工作的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推进三级曲艺基地网络建设与服务,深化嘉定曲艺的传承与弘扬;围绕嘉定建县800周年的重要时间节点,弘扬嘉定深厚历史文化,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嘉定地方特色文化。

(三)加快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体系

1.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加强制度设计研究,制定出台《嘉定区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嘉定区文化嘉园(社区、村综合文化活动室)管理办法》等,完善涵盖设施网络建设、公共文化产品服务供给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机制等各方面的制度体系;继续编制《嘉定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完善嘉定区公共文化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体系、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标准体系三大体系,根据嘉定区公共文化服务现状研发新标准,充分发挥标准作为规范服务行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提能升级的主导作用。

2.推动区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的地标转化。积极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平台服务规范”地标研制工作,推动区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等相关标准升级转化为上海市地方标准,充分推广、实施嘉定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

3.强化公共文化行业标准化意识。加强组织保障,继续强化标准化工作管理体制,继续推进公共文化标准化培训、宣贯等工作,完善标准化工作考核与激励机制,形成我区公共文化行业重视、参与、执行标准的良好局面,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化、规范化。

4.完善区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继续完善基层图书馆设施、设备,优化提升基层图书馆服务水平,继续开展延伸服务。各街镇公共图书馆作为嘉定图书馆分馆,按照“五个统一”,即统一文献采购、分编和调配,统一阵地服务规范,统一系统设备标准,统一从业人员管理,统一考核评估办法的原则进行建设,并逐步将此模式向社区(村)图书室延伸,促进全区公共图书馆服务能级整体提升。

5.完善区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继续完善以区文化馆为总馆、街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为分馆、以社区(村)文化活动室为延伸服务点的文化馆总分馆体系,形成上下联通、服务优质、有效覆盖的群众文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区文化馆总馆在统筹、规划、部署等方面的作用,让优质资源对接基层,走进村、社区;充分加强各分馆之间的流通、交流、共享,让优质资源更好地跨区域流动,更好地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性要求。

6.在有条件的公共文化设施推广开展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理顺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提高各公共文化机构服务水平。

(四)大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

1.深入推进嘉定区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文化嘉定云”品牌效应,为市民提供覆盖全区群众文化、公共图书、文博美术、广播影视等服务的“一站式”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拓展文化嘉定云服务渠道,建立电脑PC、手机、定制终端机、有线电视机顶盒端等服务网络,促使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延伸到户、到人;积极对接国家文化云,展示推介嘉定地方特色文化资源。

2.开展公共文化场馆智慧化建设。继续完善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等项目建设,在有条件的街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配备数字文化设施,推进公共文化场馆数字文化服务能力。

3.推进数字文化资源库建设。建有3个以上公共图书馆特色数字资源库,基础数字资源不低于30TB;建有2个以上文化馆特色资源数据库,基础数字资源不少于5TB;嘉定博物馆建设1个以上地方特色资源数据库。建立常态化数字资源推送、更新、需求反馈机制,每季度更新资源量不少于100小时。

4.畅通信息网络服务基础。实现区、镇(街道)、居委(村委)三级公共文化设施无线网络全覆盖;区图书馆、文化馆,各街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应提供10M互联网出口带宽,提供有线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7×12小时免费无线WIFI接入访问资源。

5.创新开展公共文化数字服务与管理模式。区图书馆、文化馆、各街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每年开展至少1次面向外来务工人员、老年人、青少年等特殊群体的数字文化专项服务;依托网络信息技术,每年开展1次群众公共文化需求和满意度调查活动,建立并完善公众参与、沟通有效、响应及时的现代化群众互动反馈机制;每年开展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数据统计,形成分析报告。

6.统筹并继续推进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数字农家书屋、城乡电子阅报屏建设等项目。

1.继续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意见和目录,政府购买绩效评价体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举办实体、资助项目或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会化管理,各街镇应将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本地财政预算,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持续开展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社会化配送大会,为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搭建平台。

2.继续推进“海上文博苑”高端艺术藏品陈列馆建设,探索由政府负责政策、土地、设施等服务配套,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展品藏品提供、项目运作、展览策划的公共博物馆美术馆运行新模式;继续推进民间博物馆(艺术馆、美术馆)建设,推进民间博物馆(艺术馆、美术馆)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提升展览水平和管理能力,使之成为公共博物馆的重要补充。

3.继续完善统筹统建的“大文化”发展格局。创新开展“文化+”建设模式,开展文化+教育、文化+商圈、文化+旅游等共生发展。继续开展文教结合项目,推动文教系统设施共享、人才共享、项目合作,开展传统文化进校园、非遗艺术进校园等项目,不断丰富“教化嘉定”品质内涵;继续打造特色“文化商圈”,营造商圈文化氛围,实现文化与商业融合发展;继续统筹区内各类文化资源,推动工、青、妇、科、教等设施向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提升相关人群文化参与意识。

4.继续完善文化志愿服务。建立和完善文化志愿者招募培训、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等,形成嘉定区文化志愿者资源库,探索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志愿服务模式。

5.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继续开展保利大剧院公益周活动,加强公益性演出补贴力度,鼓励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低价场次或门票;依托保利艺术课堂等公益艺术品牌,开展高雅艺术普及活动,提升市民艺术素养,培育文化消费人群。

6.继续培育和发展文化类社会组织。理顺文化社团建立机制,培育和发展文化类社会组织;实施群众文化团队扶持项目,实现每个社区、村群众文艺团队不少于3支,完善群众文化团队建设运行长效机制,建立群众文化活动交流平台;吸引优质文化类社会组织落户本区,参与公共文化建设。

1.继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机制,继续完善公共文化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各街镇继续建立健全公共文化工作绩效考评制度,2018年底前实现居委、村委文化工作纳入考核;继续完善公共文化第三方评估机制,完善公共文化绩效评价和反馈机制。

2.继续健全文化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完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理事会管理制度,健全文化单位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推动现代企事业制度下的法人治理模式运行机构组织、调整结构。

3.继续探索公共文化服务议事会制度,健全公共文化群众参与机制。通过加大教育和培训力度,采用多样化的培训方式,培养高素质文化管理、咨询人才,提升议事员自觉承担文化事业问政与参与的意识和能力。

持续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

1.落实资金保障。区镇两级政府应将公共文化服务经费纳入本级预算,确保公共财政文化事业费用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公共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稳步提高;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文化事业费处于本市领先水平。

2.落实人员保障。区镇两级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公共文化服务岗位,区级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得低于80%,街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配置编制3名以上,居委、村委至少配置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

3.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培训。把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纳入区镇干部培训计划和党校等教学体系;区级文化事业单位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街镇、社区(村)基层文化工作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建设主体,区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机构不撤、力量不减,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文化自觉,持续推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工作,继续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推动落实、部门联动共创、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基层后续建设目标任务,切实加强目标责任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投入机制。继续加大公共文化服务投入,设立稳定的文化发展资金,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以政府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稳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机制。确保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文化建设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人均文化支出高于全市平均水平。重点加强和完善街镇、社区(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长效投入机制,确保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加强考核监督。规范运行已建立的考核评估体系及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各街镇要针对公共文化建立并实行目标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对街镇、社区(村)监督考核力度,完善抽查考核、年度考核的管理办法,切实规范基层文化阵地规范化建设和运行。

(四)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及时报道我区示范区创建形成的典型经验,尤其重视国家层面和市级以上媒体的宣传工作,为全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结合嘉定特色文化,进一步加强和其他省市创建城市的交流,不断提升我区在全国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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