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嘉定区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
索 引 号: WA1304003-2018-002 主题分类: 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8-05-03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嘉定区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
文 号: 嘉府办发〔2018〕24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拟定的《嘉定区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


嘉定区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根据上海市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嘉定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工作意见》的计划安排,现制定本区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区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建设安全有序、整洁舒适、生活便捷、文化文明的“宜居家园”为指引,着力持续精准补齐民生短板、着力完善服务市场机制、着力健全社区共治机制、着力夯实体制机制,把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理念、手段和要求落实到住宅小区综合治理领域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实现“宜居家园”建设全覆盖,进一步推动形成党委牵头、政府监管、市场服务、社会参与、居民自治、法治保障六位一体、良性互动的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格局。

(二)工作目标

一是安全有序、整洁舒适、生活便捷、文化文明的“宜居家园”进一步推进,小区运行安全水平和居住环境品质显著提升。

二是标准明确、管理精细、质价相符、监管有力的物业服务市场机制进一步形成,物业服务在城市精细化管理和民生服务保障中的能级显著提升。

三是规制健全、民主协商、社会参与、运作有序的社区共治机制进一步完善,社区治理能力和业主自我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四是责权明晰、程序规范、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行政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住宅小区行政管理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民生短板,精准发力,让居住小区更安全有序

1.坚持同步改造,优化小区内外环境。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注重“房屋内外”的同步改造,既要重点实施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成套改造、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厨卫改造等三类旧住房改造,又要全面消除一般损坏老旧住房安全隐患,同步拓展旧住房修缮改造内涵,在旧住房修缮改造中统筹管线入地、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消防设施改造、雨污分流整治、环境整治、道路整修、违法建筑整治等工作。建立修缮工程和物业服务提升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2.强化日常监管,确保房屋使用安全。依据全市建立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本区房屋设计建造、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建立健全本区老旧住房定期检查、动态监测、周期性维修相关要求;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处置及保障的常态长效机制;建立覆盖源头管控、日常管理、信息沟通的危险房屋应急协调处置机制和资金支持机制,强化安全管控措施。加强住宅建筑外立面安全管理和维护,增强居民居住安全感。

3.关注民生需求,提升居民满意度。继续采取项目化方式,推进消防设施设备改造更新,增设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实施高层住宅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安防监控系统增设、更新和改造;扩大试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继续推进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移交接管工作;积极推行电力、通信及相关架空线入地入管工程;推进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整治工程;加大老旧小区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强化生活垃圾综合管理;持续开展电梯安全评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进行修理和改造,努力提升居民居住满意度和获得感。

4.破解突出问题,开展小区综合整治。开展“无违建小区”创建工作,大力整治楼宇门栋广告乱张贴、楼道乱堆物,开展“美丽楼道”创建行动,开展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整治,提升居住环境品质;疏解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矛盾,加强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管理,指导业主建立车辆停放管理专项制度,推进停车资源错时共享,在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周边规划增建停车设施,逐步完善停车矛盾疏解调处机制,预防和减少因停车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持续开展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

(二)完善服务机制,强化监管,让物业服务更规范精细

5.改进窗口形象,夯实物业服务工作基础。推行小区主要出入口门岗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处规范化建设,统一设置“上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公示牌”,公示物业服务合同、收费标准、服务监督电话、维修资金及公共收益账目等;统一小区物业服务人员着装,佩戴工种铭牌(袖标、胸标),便于业主识别。完善房屋应急维修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区镇两级物业服务应急协调保障机制,依托区属房管集团对无人管理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抛盘小区进行有限托底保障,探索实施精细化管理各项事务。

6.完善监管方式,提升物业服务工作实效。将物业行业监管方式由重事前市场准入向事中、事后监管并重转变。严格落实物业管理“四查”制度,建立健全街镇住宅物业服务监管公示制度,优化旧住房小区物业规范化服务考核奖励制度;深化物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信用和项目管理实绩在物业项目招投标、物业项目评优等环节的应用;引导建立物业服务收费价格协商机制,指导帮助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物业服务价格。

7.整合行业资源,推动物业企业创新发展。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开展行业党建联建、文明创建和争优创先活动,培育一批优秀的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班组、项目经理和一线保安、保绿、保修、保洁人员;建立多层次的行业队伍培养机制,加强物业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员、综合维修人员等相关岗位职工培训;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托“互联网+”实现线上线下融合的运作模式,提升管理效能,并将服务领域拓展至住房租赁经营、居家养老、家政服务等方面,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三)健全治理机制,整合资源,让自治共治更民主高效

8.发挥示范引领,强化多元监督。积极发挥居委会、业委会成员交叉任职的监督作用,发挥党的群众工作优势和业主委员会党的工作小组作用,推动符合条件的居民区党组成员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探索推行在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专业委员会。进一步规范业委会的运作,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工作信息公开制度,逐步建立业主委员会工作规范化评估机制,引导推动业主委员会依法合规运作。深化物业管理党建联建,扩大住宅小区党建联建示范点覆盖面,发挥典型引领和案例指引作用。

9.突出自我管理,强化主体责任。修订完善住宅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引导、指导业主制定小区停车管理、装修管理、宠物管理等专项管理制度,强化业主文明居住意识。继续在符合条件的小区推进维修资金续筹工作。

10.培育社会组织,拓展服务内涵。在各街镇第三方社会组织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和政策扶持,提升专业社会服务组织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不断扩展服务内容。建立健全街镇评价机制,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重要参考依据,促进第三方组织提升服务水平。

(四)优化体制机制,齐抓共管,让综合治理更坚强有力

11.坚持和完善“党政双牵头”工作机制。强化街镇属地主体责任,街镇党委政府要继续强化落实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双牵头责任,将本区域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定期研究本区域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厘清区镇两级职责分工,落实具体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条线单位与街镇的业务指导监督和双向考评等工作机制,建立区联席办列席街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的工作制度。

12.理顺房屋管理体制机制。区级房屋管理部门重点发挥“政策落地、业务操作、具体指导、行业监督”职能;街镇房屋管理部门重点发挥“日常管理、事务办理、检查巡查、属地监督”职能。调整设置区物业管理事务中心,承担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房屋管理、物业行业管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加强对街镇房屋管理事务机构的联系、指导和服务。做实做强街镇房屋管理事务机构,履行辖区内房屋行政管理主体责任。完善住宅小区矛盾纠纷化解长效机制,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将物业矛盾纠纷化解纳入社区法律顾问服务事项清单。

13.完善网格化管理和处置机制。推动网格化管理由8小时内向24小时延伸,由住宅小区围墙外向围墙内延伸,由住宅小区管理向社区治理延伸。切实发挥区、街镇、社区工作站和居民区信息点四级网格管理网络作用,建立健全问题处置的大循环、小循环、微循环和自循环的良性互动模式,实现小区管理疑难杂症早发现、早研究、早处置,提升网格化管理在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中的服务保障能级。

14.提高住宅小区综合执法效能。进一步扩大和完善城市综合执法事项的覆盖范围,依法查处群众最关心的违法搭建、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群租、占用共用部位、毁绿占绿、垄断装修垃圾清运等违法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制度规范。根据新修订出台的本市住宅物业管理地方性法规及相应的配套政策文件,调整并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招投标操作流程,提高招投标信息化监管水平,推动物业服务市场形成良性竞争环境。

(二)用好信息平台。推进建筑节能、绿化市容和环卫专业网格化系统、智慧城管执法、物业管理监管信息平台等行业监管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加强数据实时采集、动态录入、管理分析、互联共享,推动数据库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运用大数据提升政府行政监管效能和社会治理水平。

(三)加大财政支持。完善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根据目标任务计划,不断加强区、街镇两级财政投入和支持力度,重点聚焦住宅小区房屋修缮、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信息平台建设、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物业服务达标考核等方面,持续改善小区居住环境和物业服务水平。

(四)加强宣传引导。发挥新闻宣传、公益广告等作用,善于借助新媒体,加大法规、政策等宣传力度,大力弘扬社会道德规范和《上海市民文明居住行为公约》,引导业主守约、依法、主动、有序参与自治管理活动,强化市民群众参与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主体意识,努力营造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五)强化考核督查。建立分级考核制度,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强化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发挥绩效考核对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的推动作用,提升考核结果在街镇、社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中的比重,对工作推动不力的街镇、社区和职能部门要进行跟踪督办并予以追责问责。

附件:

1.嘉定区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重点工作清单

2.嘉定区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嘉定区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重点工作清单

年度

重点工作

2018年

(一)完成各类旧住房改造60万平方米。其中完成三类旧住房改造12万平方米,完成一般损坏旧住房隐患处置48万平方米。
  (二)全区“无违建创建先进居村”创建完成率达到80%以上。
  (三)全面启动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
  (四)新建40个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
  (五)完成2个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整治工程。
  (六)推进2000年以前建成住宅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移交接管工作。
  (七)完成80个住宅小区管理处和主要出入口门岗(门卫室)等规范化建设。
  (八)完成本区高层住宅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2019年

(一)全区“无违建创建先进居村”创建完成率达到90%以上。
  (二)持续推进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攻坚战,基本实现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
  (三)持续推进2000年以前建成住宅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移交接管工作。
  (四)建立具备专业素养的住宅小区项目经理队伍。
  (五)推进各类旧住房改造以及一般损坏旧住房的隐患处置工作。
  (六)完成30台使用年限满15年的老旧电梯评估工作,持续推进存在安全使用隐患的住宅电梯的修理、改造、更新任务。
  (七)推进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
  (八)推进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整治工程。
  (九)推进住宅小区管理处和主要出入口门岗(门卫室)等规范化建设。

2020年

(一)基本实现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二)基本实现本区住宅小区供水企业管水到表。
  (三)符合条件的小区业委会党的工作小组组建率达100%。
  (四)培育品牌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具备专业素养的住宅小区项目经理队伍。
  (五)推进各类旧住房改造以及一般损坏旧住房的隐患处置工作。
  (六)完成60台使用年限满15年的老旧电梯评估工作,推进对存在安全使用隐患的住宅电梯的修理、改造、更新任务。
  (七)推进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
  (八)推进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整治工程。
  (九)完成住宅小区管理处和主要出入口门岗(门卫室)规范化建设目标。


附件2

嘉定区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分解表(2018-2020)(委办局)

序号

主要内容

时间节点

牵头部门

(单位)

配合部门

(单位)

实施部门

(单位)

备注

1

将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纳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制定实施本区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建立邀请市联席办列席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的工作制度。

2018-2020

区联席办

各街镇


2

加强党建引领,扩大住宅小区党建联建示范点覆盖面。

2018-2020

区社建办

区房管局

各街镇


3

做实做强街镇房屋管理事务机构,加强对街镇房屋管理事务机构的联系、指导和服务。

2018

区房管局

各街镇


4

厘清区属部门和街镇工作界面并完善双向考评机制。

2018

区联席办

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区联席办


5

全区“无违建创建先进居村”创建完成率达到90%
  以上。

2018-2019

区城管执法局

区房管局

各街镇


6

推动网格化管理由8小时内向24小时延伸,由住宅小区围墙外向围墙内延伸,由住宅小区管理向社区治理延伸。

2018-2020

区联勤网格化中心

各街镇


7

充分利用住宅小区周边既有各类停车资源,推进停车错时资源共享。

2018-2020

区建管委、区公安分局

区机管局、区国资委、
  区卫计委、区教育局、
  区经委、区房管局等

各街镇


8

推进安防监控系统改造更新工作,逐步在全区居民小区推广建设综合感知系统、居民楼智能门禁系统、居民区火患预警系统、智慧社区综合管理系统。

2018-2020

区公安分局

区财政局、区综治办

各街镇


9

推动社区管理、综合执法、警务力量等向大型居住社区等管理薄弱区域倾斜。

2018-2020

区公安分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绿化市容局、

区房管局

各街镇


10

推进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改造更新,针对隐患突出的住宅小区,增设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

2018-2020

区消防支队

区财政局、区水务局、
  区房管局

各街镇


11

开展本区高层住宅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018

区消防支队、区房管局

区财政局

各街镇


12

优化完善居民委员会对业主自治管理的引导机制,规范业主委员会运作。

2018

区民政局、区社建办

区法制办、区房管局

各街镇


13

继续推行在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专业委员会。

2018-2020

区社建办

各街镇


14

全面完成本区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移交接管工作。

2018-2020

区水务局

区房管局

区城投公司、相关供水企业、各街镇


15

通过住宅小区外的出门井改造、雨污水管道改造等方式,推进雨污分流整治工作。

2018-2020

区水务局

区房管局

各街镇


16

持续开展电梯安全评估,持续推进使用满15年的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工作。

2018-2020

区市场监管局

区财政局、区房管局

各街镇


17

加大住宅小区文化、体育、助老等公共服务力度。

2018-2020

区体育局、区文广局、

区民政局

各街镇


18

发挥绿色账户激励机制作用,推行生活垃圾定点分类投放管理模式,监督收运单位分类收运。

2018-2020

区绿化市容局

区房管局

各街镇


19

建立装修垃圾清运区场信息共享机制。

2018

区绿化市容局

区房管局

各街镇


20

改造、配备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指定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

2018

区绿化市容局

区房管局

各街镇


21

持续开展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整治。

2018-2020

区市场监管局

区城管执法局

各街镇


22

完成各类旧住房修缮改造和一般损坏老旧住房的安全隐患处置工作任务目标。

2018-2020

区房管局

各街镇


23

开展住宅小区主要出入口(门岗)和物业管理处规范化建设。

2018-2020

区房管局

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各街镇


24

加快推进区属房管集团回归住房民生保障的基础性功能,培养专业维修人员队伍。

2018

区住房公司

区房管局

各街镇


25

建立区和街镇物业服务应急协调保障机制,可依托区属房管集团、镇属物业公司对无人管理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抛盘小区进行有限托底保障。

2018-2020

区房管局

区住房公司

各街镇


26

优化旧住房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奖励制度。

2018-2020

区房管局

区财政局

各街镇


27

统一设置“上海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公示牌”,公示物业服务合同、收费标准、服务监督电话、维修资金及公共收益账目等。

2018

区房管局

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各街镇


28

统一小区物业服务人员着装,佩戴工种铭牌(袖标、胸标)。

2018

区房管局

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各街镇


29

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管理制度。

2018

区房管局

区发改委、

区市场监管局

各街镇


30

落实物业管理“四查”制度,建立街镇住宅物业服务监管公示制度。

2018

区房管局

各街镇


31

引导建立物业服务收费价格协商机制,指导帮助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物业服务价格。

2018-2020

区房管局

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各街镇


32

开展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和立功竞赛活动。

2018-2020

区房管局

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各街镇


33

加强房屋应急维修中心建设,根据应急维修中心建设标准和工作规范,加大专业应急抢修设施设备投入力度。

2018-2020

区房管局

区财政局、区住房公司

各街镇


34

推进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开展维修资金续筹工作。

2018-2020

区房管局

各街镇


35

建立覆盖源头管控、日常管理、信息沟通的危险房屋应急协调处置机制和资金支持机制,强化安全管控措施落实。

2018-2020

区房管局

区财政局

各街镇



嘉定区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工作任务分解表(街镇)

序号

主要内容

时间节点

牵头部门

(单位)

配合部门

(单位)

实施部门

(单位)

备注

1

制定实施本地区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党政双牵头”工作机制。

2018-2020

各街镇党(工)委、政府

各街镇


2

坚持落实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邀请区联席办列席街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的工作制度。

2018-2020

各街道联席办

各街道


3

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建设和业委会日常运作,业委会组建率达95%,规范运作达标率达75%。

2018-2020

各街镇

区房管局、区民政局

各街镇


4

统筹组织推进“美丽家园”建设,加强住宅小区运行安全和环境秩序管理。

2018-2020

各街镇

区财政局、区房管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

各街镇


5

做实居民区联席会议制度。

2018

各街镇

区民政局、区社建办

各街镇


6

进一步提升符合条件的居民委员会成员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覆盖面。

2018-2020

各街镇

区房管局、区民政局

各街镇


7

符合条件的小区业委会党的工作小组组建率达100%。

2018-2020

各街镇党(工)委

区委组织部

各街镇


8

大力整治楼宇门栋广告乱张贴、楼道乱堆物,开展“楼宇文化”、“美丽楼道”创建行动,净化、美化楼宇环境。

2018-2019

各街镇

区文明办、区社建办、区城管执法局、区消防支队、区房管局

各街镇


9

以实事工程和街镇惠民项目等形式,做好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

2018-2020

各街镇

区房管局、区安监局

各街镇


10

在有条件的住宅小区,继续扩大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

2018-2020

各街镇

区财政局、区规土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房管局

相关街镇


11

支持业主对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进行修理、改造、更新。

2018-2020

各街镇

区市场监管局、区房管局、区财政局

各街镇


12

在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周边规划增建停车设施。

2018-2020

各街镇

区建管委、区规土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绿容局、区房管局

各街镇


13

完善停车矛盾疏解调处机制,预防和减少因停车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2018

各街镇

区司法局

各街镇


14

推进住宅小区主要出入口(门岗)和物业管理处规范化建设工作,规范保安日常服务行为。

2018-2020

各街镇

区房管局、区公安分局、

区城管执法局

各街镇


15

探索建立街镇对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管评价机制。

2018

各街镇

区房管局

各街镇


16

引入社会专业维修资源,进一步提高应急服务保障能力。

2018-2020

各街镇

区房管局、区住房公司

各街镇


17

建立以街镇为主的专业社会服务组织工作评价机制,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重要参考依据。

2018

各街镇

区民政局、区房管局

各街镇


18

完善住宅小区矛盾纠纷化解长效机制,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将物业矛盾纠纷化解纳入居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事项清单。

2018-2020

各街镇

区司法局、区房管局

各街镇


19

加强住宅建筑外立面综合整治、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

2018-2020

各街镇

区建管委、区绿容局、

区城管执法局、区房管局

各街镇


20

切实发挥区、街道、社区工作站和居民区信息点四级网格管理网络作用,建立问题处置的大循环、小循环、微循环和自循环的良性互动模式,大幅降低各类热线涉及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居民投诉量。

2018-2020

各街镇

区联勤网格化中心、区房管局

各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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