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D1304000-2015-017 | 主题分类: | 部门任免 |
发布机构: | 区国资委 | 发文日期: | 2015-04-08 |
名 称: | 关于同意国资集团职工董事推荐人选的批复 | ||
文 号: | 嘉国资委[2015]11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你司《关于国资集团职工董事推荐人选的请示》(嘉国司党委[2015]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区委关于市委巡视组反馈整改事项(32)的整改工作,你司法人治理结构作出相应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关于分类完善区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嘉委办发[2014]29号)精神,调整后,公司设董事会,董事成员设3人,其中职工董事1人。
同意你司推荐的金国夫、华红英同志为董事会职工董事人选,请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选举结果报国资委备案后,由公司聘任。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