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卫计中发〔2015〕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特成立嘉定区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方云芬
副组长:陆 璇、许文忠、徐 锋、苏红梅
成 员:陈雅琴、谢岳林、张耀华、张丽敏、郝 立、沈恋迪、钱 杰、彭 谦、王琴芳、张金龙、李 莉
主要职责: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推进情况和有关工作报告等;审议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经费预算安排和上报区政府的专题报告等;研究、决策实施和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部门和单位之间的有关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苏红梅
成 员:陈雅琴、张丽敏、李 莉
主要职责:落实领导小组做出的决策和布置的各项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加强与各实施单位的联系;起草三年行动计划总体实施方案;负责市级和区级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