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免去朱正瑜同志的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管理科科长、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主持工作)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