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沪府发[2013]9号文)和《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的通知》(嘉府发[2013]25号文)的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华亭镇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万 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朱永杰(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沈 丽(镇组织干事)
吴月芳(镇纪委副书记)
沈 炜(镇党政办主任)
郁 飞(镇财政事务中心副主任)
王鸿斌(镇司法所所长)
陈卫亮(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朱 明(镇工贸办主任)
王珏敏(镇经营管理办主任)
潘存莉(镇文体服务中心主任)
严菊明(镇民政办主任)
龚 其(镇教委办主任)
陈新玉(镇社区办主任)
杜中标(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陈锡明(镇规划建设办主任)
杨 伟(镇私营中心总经理)
金龙清(第十税务所所长)
朱曦中(徐行工商所所长)
华亭镇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营管理办,办公室主任由王珏敏同志兼任。今后,华亭镇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华亭镇人民政府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