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直属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部门):
为落实《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5号)、《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文件)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沪府发[2013]9号)文件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嘉定镇街道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锋(嘉定镇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樊 珠(嘉定镇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许勤民(嘉定镇街道党工委委员)
陈兴华(嘉定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单东萍(嘉定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龚纪伟(嘉城经济发展中心总经理)
张 峰(街道经济管理科科长)
沈晓华(街道社区工作科科长)
张 剑(街道党政办副主任)
朱培华(街道综治科科长)
秦 兰(街道社会发展科科长)
顾煜文(街道财务科科长)
王 珽(嘉定菊园工商所所长)
许 明(嘉定区第十三税务所所长)
金伟平(嘉城司法所所长)
朱 斌(嘉城房地所所长)
高松杰(街道宣传干事)
潘秦刚(街道经济管理科副科长)
嘉定镇街道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管理科,张峰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镇街道办事处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