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G1010000-2015-016 | 主题分类: | 街镇任免 |
发布机构: | 嘉定工业区 | 发文日期: | 2015-10-21 |
名 称: | 关于成立嘉定工业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工管委[2015]138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成员单位: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为保障工业区食品药品安全,完善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工业区管委会决定在工业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基础上,新成立工业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雷文龙(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集团公司总经理)
常务副主任:王方文(管委会副主任)
副主任:丁根龙(管委会副主任)
沈 杰(管委会副主任)
张 敏(党工委委员、社会发展部部长)
陈 龙(副调研员)
成 员:周 红(经济运营部部长)
陈 剑(地区工作部部长)
钱晓龙(副调研员、综合治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联勤和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主任)
钱晓云(地区工作部社(地)区管理科科长、社区事务工作站站长)
孙莉霞(教委副主任)
沈建其(农村、农业工作办公室主任、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赵利君(规划建设部工程管理科科长)
许利萍(投资服务中心企业服务科科长)
王江龙(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张 伟(联勤和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
朱杏娟(纪工委委员、监察科科长)
刁品昌(宣传部宣传科科长)
黄世沂(财政所所长)
陈 东(城管中队队长)
赵伟菁(司法所所长)
姚蔚青(社会发展部综合管理科副科长)
黄小忠(规划建设部综合管理科科员)
陈建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朱益明(叶城市场监管所所长)
谷 创(叶城派出所所长)
汤海平(娄塘派出所所长)
贺欣宇(工业区市场监管所所长)
蔡晓东(卫监所工业区分所所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敏同志兼任,姚蔚青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沈建其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人员如遇职位变动,自然替补。
附件:嘉定工业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
嘉定工业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业区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体系建设,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能力,同时,切实履行政府对辖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农办:负责协调农村社会管理中的食品安全考核。承担辖区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的监管;负责辖区蔬菜、生猪及畜禽产品、水产品等初级农产品的监管;负责外地生猪入沪道口的监管、防疫,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辖区生猪定点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事故的查处工作;拟定农业产业生产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渔业标准化生产,培育农产品品牌;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监督管理。
规划建设部工程管理科: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同开展对辖区建筑工地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投资服务中心企业服务科: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普及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工作。
司法所:参与辖区食品药品安全执法法律问题的研究处理。
联勤和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配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摸、联合执法等。
宣传部宣传科:协调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负责舆情应对,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地区工作部社区管理科:负责协调社会管理中居委会的食品药品安全评价。
市场监管所:负责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行政许可、营业注册和监督管理,负责药品行政许可;负责辖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辖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辖区食品总体质量状况的评价抽检,组织对质量可疑的食品开展针对性监督抽验;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负责食品(保健食品)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对商标侵权的食品进行查处,加强网络食品交易监管,查处与食品相关的消费纠纷。指导、督促各执行部门对药品、药包材生产、流通、使用单位开展日常监督管理、专项整治和抽样;组织开展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放射性药品的监督管理;按授权参与组织实施GMP和GSP认证工作;组织开展药品经营企业质量信用评定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的监测工作;组织实施问题药品的召回和处置,以及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督办及会审重大案件,指导和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各项相关工作;承担工业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完善辖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承担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考评和协调指导职责,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对工业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对于风险检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负责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中的病人进行医疗救治,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调查处理传染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现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开展食品安全相关健康教育;负责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配合做好食品检验工作。
工业区卫监所: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负责生活饮用水水质的监测;实施本市基本药物制度与政策。负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抗菌药物、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使用管理临床药事工作以及合理用药监测工作;组织开展非法行医整治,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药品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派出所: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侦查,配合开展联合执法等;支持、协助各成员单位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教委: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同开展对辖区各类学校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
财政所:按分级管理原则,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相关工作资金保障。
城管中队:承担占道经营食品和非法收运处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职责,配合开展联合执法等。
纪工委:承担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等有关工作。
环保办: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单位出具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意见,对药品生产等实业型企业进行环评,依照《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饮食服务经营者违法油烟污染防治规定进行查处,管理环境污染对地产农产品影响。
社发部综合管理科:协调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时调整地方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成成员,牵头组织各部门开展对辖区内无证食品药品、非法行医整治工作;及时与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联系。
工业区各成员单位要承办工业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各部门监管职责未涉及事项,由工业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根据工业区实际情况协调决定,明确部门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