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6-00001 | 主题分类: | 政府任免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5-12-29 |
名 称: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沙建秋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府任〔2015〕51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沙建秋为上海市嘉定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命尹小兴为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孙兴洲为上海市嘉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兼);
任命樊珠为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郁标的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主任、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免去杨波的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肖建忠的上海市嘉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侍金波的上海市嘉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兼)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