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定区关于高技能人才培育示范单位(试点)实施办法(草案)》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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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国家技能人才专项激励计划试点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印发的《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和《嘉定区关于开展技能人才激励试点工作的有关意见》(嘉府发〔2017〕39号),鼓励引导更多高端医疗设备和精准医疗、新能源汽车和汽车智能化、智能制造和机器人、集成电路和物联网等“四大新兴产业”和细分行业、科技型龙头企业加强技能人才培育。嘉定区政府正在进行《嘉定区关于高技能人才培育示范单位(试点)实施办法》的制定工作。现将《嘉定区关于高技能人才培育示范单位(试点)实施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来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嘉定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编:201800。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


附件一(草案全文):嘉定区关于高技能人才培育示范单位(试点)实施办法(草案).doc

附件二(决策依据):关于《嘉定区关于高技能人才培育示范单位(试点)实施办法》的起草说明.docx

关于《嘉定区关于高技能人才培育示范单位(试点)实施办法(草案)》网上征集活动启动后,收到了关于高技能人才培育示范单位(试点)的申报条件、奖励办法等方面的意见15条。

根据企业期盼和激励原则,经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将高技能人才培育示范单位(试点)的评选范围、奖励支持等企业呼声强烈的意见建议融入《实施办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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