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定区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草案)》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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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民宿发展对于上海乡村振兴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是推动城乡发展双向融合互动的重要方式,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转型优化的重要手段,推动乡村旅游创新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嘉定区政府正在进行《嘉定区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的制定工作。现将《嘉定区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来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嘉定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编:201800。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


附件一(草案全文):嘉定区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草案).doc

附件二(决策依据):关于《嘉定区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doc

《嘉定区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草案)经过向各街镇、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建议后,共收到各类意见建议36条,主要涉及民宿申办条件、申办程序、监督管理和市场监管等方面。

经过研究讨论,将民宿申办条件、申办程序、监督管理和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融入到《实施办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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