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区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草案)》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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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本区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区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嘉府发[2016]21号)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结束,为确保本区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继续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嘉定区政府正在进行《进一步规范本区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制定工作。现将《进一步规范本区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来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嘉定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编:201800。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31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12月31日


附件一(草案全文):进一步规范本区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草案).doc

附件二(决策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区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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