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加强嘉定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避免或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嘉定区政府正在进行《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的实施意见》的制定工作。现将《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的实施意见(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201800。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6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6日
附件一(草案全文):上海市嘉定区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的实施意见(草案).docx
附件二(决策依据):嘉定区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实施意见起草说明.docx
《嘉定区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实施意见》网上征集活动启动后,共收到相关单位及人民群众各类意见5条,主要涉及细化分工、预警信号发布、气象灾害防御宣传、强化监管手段等方面。
根据加强嘉定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避免或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分工,调整预警信号发布途径,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宣传,强化监管手段的意见建议纳入《嘉定区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实施意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