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推动现代服务业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升能级、塑造特色,着力挖掘和培育现代服务业发展新动能,2020年12月,区商务委牵头拟定了《嘉定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意见(试行)》(嘉商〔2020〕21号),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经征询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镇意见,考虑到政策在“十四五”期间应具有一定的延续性,且政策对于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起到显著支撑作用,拟延长政策有效期至“十四五”末。嘉定区正在进行《嘉定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意见》的修订工作。现将《嘉定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意见(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至上海市嘉定区商务委,书面意见中请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便沟通联系。如为市民意见,请市民本人签字;如为有关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
来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上海市嘉定区商务委员会,邮编:201899。
联系电话:021-69989812
联系邮箱:swwfwyk@163.com
二、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
附件一:《嘉定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意见(草案)》.docx
附件二:关于《嘉定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意见(草案)》的起草说明.docx
附件三:《嘉定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意见(草案)》的政策解读.docx
上海市嘉定区商务委员会
2024年3月12日
为广泛吸纳公众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嘉定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意见(草案)》,嘉定区商务委于2024年3月12日起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征集公众意见。截至2024年4月12日,未收到具体修改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