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定区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草案)》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28
  • 公告
  • 意见征集情况
  • 采纳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后评估机制,进一步细化后评估范围、程序和内容,提高后评估工作的科学性、整改措施建议的针对性,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整改评估与总结提升,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国务院安委办)《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上海市安委会)等文件精神,嘉定区起草制定了《嘉定区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草案)》。现将《嘉定区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至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书面意见中请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便沟通联系。如为市民意见,请市民本人签字;如为有关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

来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德富路1288号10楼1023室,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邮编201801。

联系电话:021-59530876

联系邮箱:jdyjDcpgk@163.com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8日。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28日


附件一:嘉定区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草案).doc

附件二: 关于《嘉定区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草案)》的起草说明.docx

附件三: 《嘉定区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草案)》的政策解读.docx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关规定,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对嘉定区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组织开展征询意见,对收到的意见进行整理分析,形成征询意见的情况说明如下:

、意见建议征询

2024527日,由安委办发函,书面征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区检察院、法院、纪委监委等的意见建议,未收到反馈意见建议

二、公众意见反馈

2024528日至2024628日,嘉定区政府网站开展《办法(草案)》为期30天挂网公示,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满,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建议。

三、公众座谈会

2024年7月11日,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并召开了关于《办法》的公众座谈会。本次会议特别邀请了上级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职能部门(包括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委员会、区总工会、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民检察院)、属地政府(安亭镇、徐行镇)、相关企业(中铁二十四局集团上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众达汽车冲压件有限公司)的代表,以及人大代表钱盈、政协委员陶庆、法律顾问管瑜和专家李云金、张乐波、陈校忠等各界人士参与。会议旨在就《办法》的修改与完善进行深入交流,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在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就反馈评估实施主体、评估组成员的具体分工、特殊情况的处理方式以及评估报告的实际应用等四个方面,共提出了18条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经过认真审议和讨论,最终采纳了其中的5条建议,未采纳的13条建议也已与相关代表进行了现场或电话的沟通说明,并得到了他们的理解和认同。


序号

意见与建议

是否采纳

1

建议删除涉案企业刑事合规工作

2

建议结合嘉定区实际情况进行简化、明确,更具操作性

3

建议增加安全生产联合惩戒内容

4

建议增加专家的相关条件

5

建议事故现场短时间内容易灭失的,要更加注重报告批复后短期内的整改落实情况


政策留言板

政策留言板只接受对本页(该条)政策的咨询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