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区农民就业的实施意见(草案)》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9
  • 公告
  • 意见征集情况
  • 采纳情况说明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延长<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农民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沪人社规〔2024〕22号),进一步促进本区农民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    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在进行《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区农民就业的实施意见(草案)》的制定工作。现将《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区农民就业的实施意见(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至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来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嘉定区政务服务中心333室,邮编:201899。

咨询电话:69989316

电子邮箱:995053367@qq.com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9日。


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一: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区农民就业的实施意见(草案).docx

附件二:《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区农民就业的实施意见(草案)》的起草说明.doc

附件三:《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区农民就业的实施意见(草案)》的政策解读.doc


为广泛吸纳公众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区农民就业的实施意见草案,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1219日起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征集公众意见。截至2025119日,没有收到《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区农民就业的实施意见草案的具体修改意见建议。


截至2025119日,没有收到《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区农民就业的实施意见草案的具体修改意见建议。


政策留言板

政策留言板只接受对本页(该条)政策的咨询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