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定区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草案)》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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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意见征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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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应对日趋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上海市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和《上海市农村地区养老美好生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等文件精神,嘉定正在开展《嘉定区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制定工作。现将《嘉定区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至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办公室。

来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德富路1288号国资金融大厦4楼,嘉定区民政局办公室,邮编201821.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8日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2019年9月9日


附件一(草案全文):嘉定区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2019-2022年) (草案).docx

附件二(决策依据):关于《嘉定区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的起草说明.docx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中关于发展养老服务的指示要求,根据国办发〔2019〕5号和沪府规〔2019〕7号,我区及时对照文件要求制定《嘉定区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于2019年9月9日在网上征集活动启动后,截至10月8日,共收到人民群众各类意见231条,主要集中涉及深化医养结合、加大财力保障、提高人员待遇、强化监管手段等方面:

1、建议在第1条增加“加大护理型床位和认知症床位建设”;

2、建议在第5条增加“将医养结合纳入绩效考核”;

3、建议在第7条增加“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工作”;

4、建议在第8条明确:给予家庭照料全方位的政策支撑,提升照护的能力;

5、建议在第12条明确,强化监管手段,开展事中事后监管;

6、建议在第13条增加“将市级服务质量检测结果纳入养老机构年度考核内容”;

7、建议在第16条增加“稳步提升护理人员待遇,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素质”;

8、建议在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中,进一步明确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对前期征集到的各方反馈意见进行了综合评估,采纳了“增加‘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建设’”、“在第12条明确,加大‘互联网+’监管的应用”、“在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中,进一步明确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等方面10余条意见,对草案内容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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