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做好上海市儿童福利院集中养育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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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意见征集情况
  • 采纳情况说明

为切实保护成年孤儿的合法权益,帮助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工作、生活,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上海市儿童福利院集中养育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21〕14号)的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区民政局牵头起草《关于做好上海市儿童福利院集中养育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提高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现就该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010日—2022年1111日。

在此期间,公众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嘉定区德富路1288号6楼,嘉定区民政局,邮编:201821;电子邮件地址:jdqmzj@126.com

请在来信信封或电子邮件主题中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关于做好上海市儿童福利院集中养育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草案)

附件2:关于做好上海市儿童福利院集中养育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草案)的起草说明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2022年1010

关于做好上海市儿童福利院集中养育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草案).pdf

关于做好上海市儿童福利院集中养育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草案)的起草说明.pdf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关规定,我局对《关于做好上海市儿童福利院集中养育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草案)》组织开展征询意见,对收到的意见进行整理分析,形成征询意见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询意见的形式和时间

1.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1月11日,在嘉定区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2.2022年11月22日-30日向市民政局征求意见

二、意见反馈的主要内容

1公众参与。在此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关于做好上海市儿童福利院集中养育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草案)》的具体修改建议。

2、市级相关部门。向市民政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主要包括:对成年孤儿安置任务下达到各区的方式提出修改意见等



序号

意见与建议

是否采纳

1

对成年孤儿安置任务下达到各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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