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和《嘉定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不专门召开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调整为书面及政务网通知形式进行动员部署。为确保本年度办理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提高办理质量,推动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2月25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嘉府办发〔2020〕9号),具体要求摘要如下。
高度重视,完善办理机制。各承办单位要不断提高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承办人员认真落实的责任制度,进一步强化主办单位牵头协调、会办单位通力协作的办理机制。
明确时限,严格执行《办法》。今年,区“两会”期间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在5月31日前答复完毕,会办单位要在3月31日前向主办单位提交会办意见。区“两会”后提出的建议提案,原则上按照主办3个月、会办1个月的时限办理。
突出重点,强化督办实效。对被列为区政府领导重点督办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具体研究办理,并定期将办理进展和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答复意见必须经该督办件牵头区领导审阅后,方可答复提出人。
加强沟通,落实开门办案。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要始终坚持开门办案,充分加强和提出人之间的沟通联系,同时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征得提出人同意的前提下,提倡以视频会议、电话、微信等形式开展协商和答复。
深入办理,规范答复内容。各承办单位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方案和工作措施。对建议提案的答复意见,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审查,严把质量关,要针对具体内容逐条答复,以正在采取的措施为主,不得赘述过去的工作。
主动公开,加强信息报送。各承办单位要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结果公开工作。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方式等内容外,办理复文要按照《办法》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予以公开。
目前,2020年度区人大代表建议(79件)和区政协提案(175件),均已通过人大代表建议系统和政协提案系统交付至各承办单位,相关办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