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案基本情况
张爱国等委员针对“我区对于乡村民宿运行中的指导、引导、服务、监督等方面服务较弱”的情况,提出以下建议:一要超前优质指导;二要加强人才培养;三要主动跟踪服务;四要积极引领扶持;五要精心打造品牌;六要抓好示范带动。
二、办理工作动态
收到提案后,区文化旅游局与张爱国委员就提案内容充分沟通,详细介绍了我区民宿基本情况和发展趋势,委员对于初步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一是完善扶持政策。通过调研摸底,了解本区民宿发展现状及市场前景,进一步调整完善《嘉定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意见》,新增对民宿的扶持政策,其中对获评的五星级、四星级和三星级民宿,在获评当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二是制定实施办法。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旅游局、市农委<关于促进本市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21号),结合本区实际,区文旅局会同农业农村委等部门拟定了《嘉定区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三是加强上下联动。区文旅局通过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发展乡村民宿的最新政策,主动争取上级单位的支持和指导。同时,积极指导、协调相关村居开展民宿工作,如参与和指导安亭镇向阳村涉及民宿的规划建设、协助有建设民宿意向的华亭镇北新村考察浦东川沙镇连民村民宿等。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加强调研,进一步了解有开发民宿意愿的村和休闲农业经营业主的相关情况。二是加强政策指导,指导有意愿的民宿建设者按《嘉定区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开发建设民宿。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加强与农业农村、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合作,共同推动本区乡村民宿发展的各项工作。四是争取市级支持,积极借智借力,通过市级渠道和平台,加强对本区民宿经营者、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