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卫计委对嘉定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8-07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04-19

办理结果:部分采纳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护理队伍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完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运行机制,近期我委会同民政局、人社局牵头制定了《嘉定区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17年-2020年)》,明确了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布局、资源配制、服务模式、管理支撑等目标任务。同时分别下发了《关于<嘉定区老年护理床位轮候制度(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2017年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医养结合支持平台上线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嘉定区社区护理中心标准化建设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这些文件的制定进一步规范了老年护理服务和管理。

关于区民政层面设立医养结合的护理人员奖励性项目,建立社区一线护师的绩效外奖励机制。目前,区民政部门制定并实施了《嘉定区民政局关于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岗位补贴、职称津贴的发放办法(试行)》(嘉民〔2013157号),获得专业机构颁发的《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及以上职称的,实施职称津贴。获得初级职称的给予每月200元职称津贴;获得中级职称的给予每月300元职称津贴;获得高级职称的给予每月400元职称津贴。               

关于增加社区护师的第二执业点。根据《上海市嘉定区社会办医指南》的规定,举办护理站不受我区区域卫生规划限制,护理站注册护士可以是在职护士、也可以是退休护士。目前我区护理站共有注册护士13人。根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护士应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目前上海市区域内尚未颁布有关护士多点执业的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  

关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对辖区护理站质控制度。2017年 13家社区按卫计委统一要求规范设置护理管理中心,确保专人专项管理,做好长护险相关服务对接管理,做好相应的政策宣传、服务咨询、住院和居家护理服务质量管理等。同时区卫生计生委每年定期组织医养结合质控组对各社区医养结合工作开展质控督查,将居家护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利用医养结合平台云管理平台加强对各街镇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工作的评价和考核。

关于加强健康照护员的培训力度和增加考试辅导次数。根据《嘉定区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17年-2020年)》,明确了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布局、资源配制、服务模式、管理支撑等目标任务。按照人力资源配置架构,合理构建居家护理人才培养体系依托老年医疗护理中心,鼓励区内二三级医院加强相关人才培养培训。重点加强护理员队伍建设,通过社会力量举办专业化培训机构,培养一批符合要求的健康照护员、养老护理员、养老护理员(医疗照护)队伍。目前完成培训健康照护员246人,养老护理员(医疗照护)136人。

为了更好的管理居家护理老人的健康,我委将推进《嘉定区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17年-2020年)》有效落实,不断提高居家护理人员的服务能力,为辖区居民提供公平、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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