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委员会对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
第18-064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计划解决
蒯XX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上海市《关于本市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沪农委〔2016〕112号)文件精神,近年来我区试点开展农民承包土地公开流转交易市场的建设工作,目的是进一步整合优化农村土地资源的配置,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市场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为充分发挥市场在农村土地流转公开交易中的主导作用,依托上海农业要素交易所网络交易平台和乡镇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管理服务优势,逐步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目前,我区外冈、徐行、华亭三镇及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共五个街镇已试点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工作。在试点工作中,我们严格要求把握原则、构建组织框架、规范操作程序,对具有流入土地意向的报名者进行分类汇总,根据其实际经营能力、经济实力、技术设备、诚信守法等方面进行审查,并按程序公开招标,按规定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工作。依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我区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严格事前资质审查从而降低了流入方不支付土地流转费的风险,并加强了对基本农田的保护,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承包地“非农化”现象。
同时,根据农委调查,为规避流入方无法履约的风险,全区有约80%的村在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按一定比例收取履约保证金或押金,在合同到期后退还。目前,基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一次性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另一种是按每亩100-600元不等的标准收取保证金。这种方式可以降低土地流出方的风险,保障流出方的合法权益,但增加了土地流入方的成本。
你们提出的建议,实行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从功能上可以规避土地流转失约的风险,保障流出方的收益,同时也有利于减轻流入方的资金压力,确实有较强的现实需求,同时具备一定可行性。我委近期将组织各镇农办、部分村负责人、合作社负责人及家庭农场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基层一线土地流转直接相关人的意见建议和想法,了解他们对于该保险产品的需求和态度。如果基层对此有较大需求,我委将予以引导和宣传,并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试点。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委员会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