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 第18-06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05-11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委员会对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

第18-068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部分采纳

九三嘉定区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关于提升本区农村发展活力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美丽乡村建设

(一)我区农村基本现状

目前,全区共有146个行政村,其中,城中村共47个,村域范围90%以上位于集建区内;城边村共63个;独立村共36个,村域范围位于集建区外,大多位于北部的华亭镇、徐行镇。全区农居点(包括农民集中居住区和分散的自然村)达到4563个,户数8.5万户。全区村庄呈现“散、多、小”的格局,空间形态分散,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较低。

近年来,嘉定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与快速推进的城市建设相比,村庄建设需要进一步关注与投入,区内村庄量大面广,现状区域位置、产业基础、风貌特征等不尽相同,各类型村庄的规划整治、发展布局需求亦有差别。一方面,区内仍存有大量村庄,与城镇发展矛盾突出;另一方面,发展区外村庄随着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也面临着归并、整治以及美丽乡村建设等要求。

(二)农村远期发展规划

根据区府批复的《嘉定区村庄布点规划(2014-2040)》,围绕打造“全球城市郊区美丽乡村”的核心目标,按照“近郊城镇化、远郊田园化、城乡一体化”的总体思路,构建合理的镇村居民点体系结构,优化村庄布局,减少城乡建设矛盾,改善农村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现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嘉定乡村以水田景观为基底,污染少、空气新鲜,同时乡村的生活仍是闲适的,延续着丰富多彩的乡村民俗风情。作为都市后花园,是城市居民节假日休闲游憩的最佳场所。规划以明确城乡分工、优化村庄布局、弹性可操作原则、保持农村风貌、注重村民参与为原则,随着嘉定美丽乡村的建设“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成为新型城镇化工作的美好蓝图。规划从实际情况出发,借鉴发达地区农村发展经验,重新审视村庄定位,从而进一步指导村庄布局,实现农村地区的有机更新和可持续发展。

规划期末(至2040年),全区146个行政村中有保留农居点的行政村48个,无保留农居点的行政村98个。

(三)近年来我区美丽乡村建设取得的成效

1、规划编制基本完成。一是在全市率先编制了《村庄布点规划》。规划至2040年,全区146个行政村规划保留48个,并对全区现有8.5万农户按撤并村庄和保留村庄两种类型进行规划;二是推进规划保留48个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全区拟编制《村庄规划》的36个村中,6个村的规划已经区政府批复同意;21个村的规划基本完成,且其中8个村的在编规划,将于年内完成相关流程;今年拟新编9个村的规划也已在开展中。目前我区美丽乡村建设将重点集中已做村庄规划的村。

2、政策措施不断完善。一是制定《嘉定区美丽乡村大配套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按照“田水路林村”统筹、区域化推进要求,将农村道路、污水处理、自来水管网改造、河道整治、天然气建设等项目均纳入由区各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的的大配套建设;二是制定《嘉定区美丽乡村村庄改造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村庄改造重点建设项目包括农居点内绿化景观、公共服务设施、综合环境整治以及民生保障、乡村文化等软硬件方面的一些建设项目等,主要由区农委牵头;三是出台了《嘉定区村庄道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办法》,将农村道路及其桥涵等附属设施全部纳入区交通委道路建设;四是制定《嘉定区保护保留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及实施办法》,明确全区保护保留村美丽乡村建设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及其标准等; 五是制定《嘉定区保护保留村乡村风貌指引》,进一步展现区域文化特色,巩固和提升江南水乡风貌,确保全区美丽乡村建设能取得预期效果等;六是着手制定《嘉定区保留保护村农村村民住房更新管理办法》。同时,对规划保留保护村村民住房更新正在制定财政奖补相关配套政策,对符合一定条件(如:符合已获批村庄规划及本区村民住房风貌控制要求;不超过审批面积,且更新前需拆除原有违法建筑和构造物、更新后无新增违法建筑和构造物;在5年内自行更新等),可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补贴,鼓励村民及时组织房屋更新,加快实施全区美丽乡村建设。

3、建设任务有序推进。我区自2006年在全市率先实施村庄改造试点以来,共对全区所有9个涉农镇、65个村、2.3万户农户实施了村庄改造。尤其是自2015年在全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以来,强化了农村项目建设的整合联动和区域化推进,共对涉及9个村、5395户农户实施了村庄改造;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17290户、农村供水管网改造9587户;对涉及含714户农所在自然村落试点安装天然管网;试点启动了3个村的村庄道路建设项目等,仅上述项目的政府财政投入达7.1亿元。通过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天然气管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道路整修、拆除违章建筑、整修公共设施、种植绿化、河道整治等项目的建设,全区1.1万户农户所在自然村落的村庄风貌和村宅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所有农民集中居住区的2.4万户农户均实现了生活污水纳管和天然气安装。同时,我区按照“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要求,通过建立健全村庄长效管理制度及其落实长效管理财政资金奖补政策等,充分调动村民自主管理积极性,共同维护改造成果。

(四)下一步工作设想

1、加快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结合我区规划保留村及其《村庄规划》编制情况,全区尚有25个行政村约1.8万农户未完成村庄改造任务,这也将作为我区2018-2020年美丽乡村建设推进的重点。我们将按照全区“十三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突出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严格遵循“规划先行、先地下后地上”原则,加快推进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及其城乡一体化发展。

2、强化项目条块联动,提升乡村建设能级。据统计,我区“十三五”期间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的政府财政投入将达67.1亿元。我区将继续以城乡一体化发展及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聚焦政策,聚焦资金,补齐短板。强化部门与部门、区与镇之间项目联动和沟通协调,避免“九龙治水”的问题,实现重点突破,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能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3、做好文创产业布局,加快特色经济发展。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现有的历史风貌区资源,探讨布局相应的集聚点或区域,挖掘和利用好嘉定文化发展脉络,为产业发展注入嘉定元素。并积极围绕文化创意产业和建设美丽乡村项目,加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加强资源整合配置。在产业政策梳理过程中,适当关注历史风貌区、老街、古镇等区域的建设。同时,将对接工艺美院、上海大学等院校资源,谋划在历史风貌区域布局文化艺术、工艺美术、休闲体验、教育培训等合适的产业,注重保护传承,注重创新发展,为这些区域的保护和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4、推进文化阵地建设,满足美好生活需要。通过挖掘各街镇、居村特别是居村级文化中优秀的传统文化,保护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民俗和文物古迹,传承历史、凝聚人心、淳化民风。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突出地域特点和江南文化特色,弘扬时代新风尚。通过举办非遗进乡村、送戏下乡等途径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打造具有本土特色的红色文化、江南文化和海派文化。同时,根据现有的村居综合文化活动室,创建带有引领作用的居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示范点,形成具有嘉定特色的社区和村落。通过文商文教文旅结合,优化文化商圈,促进文化与创意产业与高校与旅游产业等的深度融合,并进一步发挥文化嘉定云的数字优化手段、资源整合能效,统筹全区文化活动、文化社团、文化众筹、场馆预订、数字资源,吸引更多的年轻人来嘉定创业与生活。

二、关于农村经济发展

(一)促进特色农业发展和一二三产业融合

1、当前的政策环境。目前,我区针对特色农业发展已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扶持政策,如:都市现代农业项目扶持政策、区域特色农产品项目基地建设补贴、家庭农场扶持政策、合作社项目扶持、休闲农业项目补贴及用地支持政策、农民在农业企业就业参保补贴、农业科技型企业引进和培育奖励办法、科技型人才激励政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扶持奖励办法等,从多种途径鼓励和支持特色产业发展,促进我区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一二三产业融合及科技创新。

2、下一步工作设想。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嘉定也拟定了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在未来,我们将更加重视“三农”的投入和发展,并把“产业兴旺”作为乡村振兴的第一条要求。因此,在激发农业产业发展,尤其是特色农业发展方面,我区将在完成“三区划定”(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蔬菜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设施农业的投入,聚焦各种资源,把“三区”建设成为都市现代绿色农业的生态高效示范基地。计划组织实施都市现代绿色农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实行标准化、绿色化、特色化和品牌化生产,逐年提高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率,计划到2020年认证率达到20%。同时,立足区域资源特点和优势,加快农产品品牌的培育和发展。目前,我区正在推进证明商标的申请注册,力求将嘉定地产农产品打包成一个区域性的品牌上市经营,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美誉度。在产业融合方面,我们计划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加大地产农产品分级、包装、营销的支持力度,建设现代化农产品分级包装设施设备、冷链仓储物流体系,依托农联会等中介服务组织,打造农产品销售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农产品稳定的产销衔接机制。在休闲农业方面,我委正会同区规土局、旅游局、财政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促进我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用地、财政、金融等扶持政策,引导休闲农业有序、规范发展。在未来五年时间里,我区将落实休闲农业设施布局规划,研究制定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并推进具有本区特色的民宿产业,重点提升和发展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项目和精品工程。

(二)促进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2017年,我区部分村集体经济因拆违导致发展空间缩小、经济增值放缓甚至收入大幅下降,为保障村级组织基本运转,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的权益,区委、区政府于2017年下半年出台了《嘉定区关于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嘉委发﹝2017﹞11号),旨在通过“输血”和“造血”的方式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在“输血”方面,由区农委牵头研究制定了《嘉定区区级财政资金扶持经济欠发达村(2018-2020年)的实施办法》及《嘉定区村级组织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基本运转经费指导标准》,对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00万元的村通过区级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定额补贴,内容包括基础补贴30万元/村,粮田补贴300元/亩,管理经费补贴100元/人(户籍人口),其中纯农地区实行全额补贴,城市化地区按标准的50%予以补贴。同时强化镇级托底保障,确保各村的正常运转。经测算,全区共有37个经济欠发达村,预计区、镇两级每年的扶持资金约3000万元,平均每个村80万元。在“造血”方面,优化全区年度用地指标,到2020年,面向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累计供应工业建设用地指标不少于500亩,专项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建工业标准厂房、总部研发等物业。同时,各镇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实施“一镇一策”。目前,各镇均成立了由镇、村联合投资的平台公司,参与园区开发和项目运作,以提高村级组织的资产运营效益和集体经济收益。由区经委、规土局研究制定了《嘉定区产业园区开发平台公司认定管理实施意见》,明确集体经济成立的平台公司可在产业园区的特定区域参与特定项目的开发,享受一定扶持政策。目前,经区产业促进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已有嘉定工业区、外冈镇、华亭镇3家公司对应5个地块可开展项目开发。第二批平台公司名单和对应的园区也在拟定中。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委员会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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