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6-3-00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05-07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委员会对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6-3-00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计划解决

杨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土地流转费指导价以提高老年农民收入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现有相关文件及主要内容

按照《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继续提高承包地流转后退休农民养老生活补贴的通知》(嘉府发〔2016〕6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保障农民收入的增长,共享本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就继续提高承包地流转后退休农民的养老生活补贴,提出2016年承包地流转后退休农民的养老生活补贴每人每月增加50元,为每人每月347.5元。

按照《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继续增加涉农补贴提高农民收入的意见》(嘉府发〔2013〕70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将“三农”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切实落到实处,让农民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结合本区实际,就继续增加涉农补贴、提高农民收入提出意见:提高粮田流转费补贴和常年菜地流转费补贴,支付给农民的粮田土地流转费不低于1300元/亩/年,支付给农民的菜地土地流转费不低于1300元/亩/年。该价格延续至今。

二、退休农民养老金现状

1、城乡居保养老金为1000元每人每月(其中包括生活费补贴30元);

2、土地流转收益为162.5元每人每月;

3、土地流转后退休农民养老生活补贴为347.5元每人每月。

上述合计退休农民养老金总额为1510元每人每月。

三、主要措施

针对您的提案,结合区农委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工作职责,进行了认真梳理,确实自2013年至今已有四年未提高土地流转费补贴。为保障农民利益,我们已及时向有关领导作了汇报,得到了领导的支持,目前区农委正进行调查研究,同时了解兄弟区县相关情况等,为近期尽快出台相关文件做准备。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委员会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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