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正在解决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尽快出台农民建房政策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规划情况
区内保留保护村的村庄规划以其所在街镇为编制主体,目前正在逐步推进,村庄规划通过综合各村的实际资源条件和未来发展诉求,对村庄的整体功能定位、用地布局、产业结构等进行统筹考虑,并在处理好与永久基本农田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农村居住点发展引导(包括平移需求)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待村庄规划获区政府批准并经市规土局审查通过后,符合相关政策的建房活动可依照最终入库成果进行上报审批。
二、建房政策
2017年10月我局根据最新发展形势和目前存在问题,根据《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71号)启动了《嘉定区保留保护村村民住房更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讨论稿)》的拟定工作,该事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经多轮征询街镇和村委意见,现已形成初步草案,正处在最终审议阶段。
三、公共设施
为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我区自2015年以来,按“田水路林村”统筹、区域化推进要求,不断制定和完善了相关政策措施,支持全区城乡一体化发展及美丽乡村建设:一是制定《嘉定区美丽乡村大配套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将农村道路、污水处理、自来水管网改造、河道整治、天然气建设等项目均纳入由区各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的大配套建设;二是制定《嘉定区美丽乡村村庄改造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村庄改造重点建设项目包括农居点内绿化景观、公共服务设施、综合环境整治以及民生保障、乡村文化等软硬件方面的一些建设项目等;三是出台了《嘉定区村庄道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办法(试行)》,将农村道路及其桥粱等附属设施纳入区建管委道路建设;四是制定《嘉定区保护保留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及实施办法》,明确全区保护保留美丽乡村建设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及其标准等,以及还有区水务部门牵头实施的有关农村河道整治、生活污水处理等项目。其中2016-2017年全区政府财政资金投入达17.1亿元,2018年全区政府财政资金计划投入10.8亿元,2019-2020年全区政府财政资金还将投入30.2亿元。
嘉定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