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全部采纳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我区村民自建房翻建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我局会同区农委、区建管委、区财政局等部门根据《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71号)初步拟定了《嘉定区保留保护村村民住房更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讨论稿)》及相关配套政策。拟明确村民个人住房更新报批流程、相关建设控制要求等。该事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经多轮征询街镇和村委意见,现已形成初步草案,正处在最终审议阶段。
我局也会进一步组织加强《城乡规划法》和本市本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政策的宣传,提升群众相关法律素养,从源头上减少违法翻建行为。
目前,区建管委已经着手研究我区保留保护村农村村民住房更新建筑风貌控制的相关政策,并已委托具有一定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配套图纸。
嘉定区规划土地管理局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