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留作参考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医学创新课题科研经费中设立不可预见专项费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医学创新课题科研经费中设立不可预见专项费用,因制约于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区级层面难以解决。但按照嘉定区的预算管理办法,对于区级项目,年初预算给予6个月的细化期,从年初预算批复起,直到当年6月底之前,项目单位可以通过充分的计划准备,再对项目经费进行细化使用。项目经费细化后,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生变化,也可按程序进行调整,其中一级项目调整通过区政府交办文申请调整,二级以下明细变化向区财政局申请调整。已经细化的预算如果有合理的理由,可以按照实际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