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嘉定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5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10-17

办理结果:全部采纳

谭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嘉定区建筑外墙外保温脱落的政策应对措施”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筑墙体节能工程的管理职责

依据《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上海市民用建筑墙体节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沪建质安〔2017〕1101号)等相关规定,目前我区建筑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主要由审图机构负责,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主要由区建管委负责。

二、关于建筑墙体节能工程管理的相关建议

1、对于您提出的“在新建、改扩建项目审批环节增加一项涉及节能保温的服务内容”的建议。我局将在项目扩初审批环节增加建筑外墙保温的告知事项,告知开发建设单位外墙外保温容易产生的问题和危害,鼓励采用内保温和夹心保温的外墙保温方式,确保我区建筑的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利益。

2、对于您提出的“向市住建委呼吁尽快出台外墙维修或节能改造的具体的、细化的实施办法”的建议。我局将积极配合区建设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针对高度大于10米的既有建筑外墙脱落的维修,同时结合住宅质量投诉中涉及的外墙脱落等问题,适时向市住建委、市房管局予以建议,逐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

3、对于本市新建民用建筑的墙体节能工程,建议请区建设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施工图审图和工程施工环节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建筑墙体节能工程的质量安全符合标准,切实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4、对于采用无机保温砂浆的外保温既有建筑,我局将根据区建管委提供的项目信息库,会同相关街镇房管所,督促物业定期做好建筑外墙外保温的巡查工作,建立档案管理和发现上报机制,确保居民的生活安全。

最后,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区的城市建设工作,多提宝贵建议,让我们共同把嘉定建设的更加美好。

 

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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