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对区政协六二届次会议第18-18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04-03

办理结果:全部采纳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在我区中小学校开设自护课程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宣传引导,引起多方重视的建议

区教育局将会同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文广局、团区委、区妇联等,整合资源,加大宣传力度,发挥主流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引起家长和社会各界重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关于明确主体,加强监督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涉及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并对四种保护内容做出明确界定。区教育局作为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履职,并监督所属学校单位履行法律义务。

三、关于编写区本教材,开设必修课程的建议

区教育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市教委《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公共安全教育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使用《上海市公共安全行为指南》作为公共安全教育辅助材料,同时结合“5.12”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安全日以及“12.2”交通安全日等时间节点,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幼儿园每周一次组织涉及公共安全教育活动或游戏。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课程分必修与选修两部分进行:小学一年级和四年级,初中六年级和八年级以及高一年级学生必修公共安全教育,其余年级选修公共安全教育。必修年级每学期安排至少8课时进行集中的公共安全教育规定的主题教育活动,选修年级每学期应安排不少于4课时进行学校选定的公共安全教育主题学习活动。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文件要求,充分利用青春期教育、心理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环境教育、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法制教育等专题教育形式,开展灵活、有效、多样的生命教育。小学阶段主要进行人与自然、人与家庭的启蒙教育,探究生命的可贵、生活的意义以及自我保护等内容。初中阶段是结合学生青春期的成长特点,探究生命伦理、生命的意义与价值等内容。培养健康的审美观念,正确对待成长过程中的困惑和压力,探讨关爱他人、保护自己的途径与方法等。高中阶段是帮助适应高中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阶段,整合相关学科知识,探讨与生命有关的社会伦理、科学伦理、人生信仰等问题,规划人生目标。

关于委员提出的开设青少年自护课程的建议,包括性知识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应急突发情况教育、基本自我保护技巧等内容,在中小幼不同学段公共安全教育和生命教育中都有所涉及。未来,区教育局将根据委员建议,组织专业团队梳理现有教育内容,编制区本学案,实现讲授式教学与现场案例教学模式相结合,使青少年特别是幼儿快速学习领会、达到熟练运用并指导实践的目的。

感谢您对嘉定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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