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伟平、陈健、金惠玉、许李丽、赵琴、黄学平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实施爬楼机服务为老年人上下楼提供方便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悬空老人”(住在无电梯住宅,年事已高、腿脚不便,长期无法下楼的老人)现象愈加凸显。为增加“悬空老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进一步提高其生活品质,提升幸福感,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2018年11月开始,我区采取购买专业第三方服务的形式,在真新街道试点开展电动载人爬楼机服务。服务对象主要是具有嘉定户籍且年满60周岁,居住在二层以上(含二层)的无电梯楼房,且上下楼行动不便,并持有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等级3级以上(含3级)。根据收入水平和身体条件划分不同的服务标准,具体为: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低收入家庭的老人及百岁老人,每人每年免费享受24次,如遇突发意外因就医需求所产生的服务费用继续减免。2、上下楼行动不便的老人,每年免费享受4次;年内享受5-8次的,个人负担20元/次;年内享受9次以上的,个人负担40元/次。3、行动正常的老人如遇突发意外,可持相关医学证明,免费享受4次,4次以上产生的费用由个人负担。老年人或家属可通过热线电话预约服务,工作日提前24小时预约、双休日提前48小时预约。同时,还购买了该项服务的公众责任险,保障服务对象的安全。截止今年4月,已累计服务298人、629人次。我区计划年内扩大试点范围,待条件成熟后在全区推开电动载人爬楼机服务。
此外,为解决本区户籍持证残疾人,特别是持证残疾老年人因居住条件和经济困难造成的上下楼困难,切实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区残联根据上海市电动载人爬楼机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于2013年试点开展了电动载人爬楼机租赁服务。此服务主要面对具有本区户籍、有电动载人爬楼机使用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服务形式上,区残联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开展。服务方法上一般采取提前1天预约方式。如遇急病或其它特殊情况也可提供临时预约服务。在服务的同时,为全面保障服务对象的安全,一方面区残联为每名持证残疾人购买了商业意外保险,另一方面第三方运行公司也购买集体操作保险。目前有5套爬楼机设备在区域内开展服务,每年服务频次2400多人次。
谨此答复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