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对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9-09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5-28

办理结果:全部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中小学生上学禁带手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言,随着智能手机在未成年人中的广泛普及,智能手机在与家人联系、查找学习资料等方面为中小学生带来了便利,但毫无节制、不科学地使用电子产品,也给学生带来不可忽视的身心伤害。您关于中小学生上学禁带手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我们加强和改进工作很有启发。

     一、关于在校期间禁止携带智能手机及类似智能产品的建议

     中小学生沉迷手机的问题已引起国家有关部门注意,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的紧急通知》,引导学校和家长共同努力,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教育部、财政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也强调了“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区教育局严格落实文件精神,规定全区中小学一律禁止学生将手机(具有通话功能的腕表)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由班主任进行统一保管。严控教师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的时长。

     二、关于如有沟通需要,可给孩子添置电话手表或其他仅有通话功能的装备的建议

     中小学生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智能电子产品、网络世界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做到理性使用,还需家校通力合作。区教育局采取“强化管理,细化指导,家校联动”的策略,要求各中小学校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并加强家校沟通,通过家访、家长会、家校论坛等形式,提醒家长不给孩子买智能手机,已买智能手机的适度使用,指导家长承担起对孩子的监管与保护职责,言传身教,加强沟通,避免孩子对智能手机、智能电子产品迷恋、依赖不能自拔。

     目前,我国尚未对禁止手机进校园作出刚性规定。此项工作还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研究出台相关文件和实施细则,以规范中小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手机的行为,让学校和教师今后在处理此类事件时有法可依、有理有据。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嘉定教育工作,提出更多宝贵建议。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19年5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